摘要:孙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因此,若爷爷未立遗嘱,且父亲(即孙子的父母)仍在世,孙子通常无法直接继承爷爷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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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为: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孙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因此,若爷爷未立遗嘱,且父亲(即孙子的父母)仍在世,孙子通常无法直接继承爷爷的财产。
但是,以下情况,孙子也能继承爷爷的财产。
第一种情况:代位继承
如果孙子的父亲(即爷爷的子女)先于爷爷去世,根据民法典第1128条,孙子可以代位继承其父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例如:爷爷去世时,若父亲已去世,孙子可代替父亲继承爷爷的财产;代位继承仅限父亲的应继份额,且仅适用于法定继承(无遗嘱时)。
注意:若父亲放弃继承,孙子也无法通过代位继承获得遗产。
第二种情况:遗嘱继承
若爷爷通过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将财产留给孙子,则孙子可直接继承遗产。
注意:遗嘱需符合法定形式(如自书、代书、公证遗嘱等);孙子通过遗嘱继承属于“遗赠”,需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作出接受表示,否则视为放弃。
第三种:转继承
若爷爷去世后,父亲在遗产分割前去世,但父亲生前未放弃继承权,则父亲应继承的份额会转由其继承人(包括孙子)继承。
例如:爷爷去世 → 父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 → 父亲在遗产分割前去世 → 父亲的继承权转给其配偶、子女(即孙子)等。
遗嘱未提及孙子:若爷爷通过遗嘱将财产分配给他人,孙子无法主张继承。
遗嘱公证是提前规划财产的有效方式。通过遗嘱公证,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障,能够有效避免因遗嘱引发家庭纠纷,确保遗产按照遗嘱人的意愿进行分配。
需要进行遗嘱公证的,可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兵团职工群众还可以就近咨询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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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普法
编辑:杨帆
来源:八师石河子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