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4年以来,新疆公安食药环侦部门深入组织开展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假冒伪劣犯罪。行动中,警方成功侦破多起大案要案。3月15日,自治区公安厅发布4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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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新和县公安局塔木托格拉克派出所民警成功解决一起农资消费纠纷。通讯员 麦麦提·萨木萨克 摄
去年以来,新疆公安机关紧盯各类消费侵权行为,从打击犯罪到调解纠纷,全方位守护市场秩序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打击假冒伪劣
2024年以来,新疆公安食药环侦部门深入组织开展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假冒伪劣犯罪。行动中,警方成功侦破多起大案要案。3月15日,自治区公安厅发布4起典型案例。
2024年4月17日,库尔勒市公安局接到线索,侦破姜某、祝某、马某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经查,2018年至2022年,犯罪嫌疑人姜某先后从疆外进购大量知名品牌假冒白酒对外销售牟利,销售数额达60余万元。目前,当事人姜某、祝某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库尔勒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马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已被依法移送起诉。
2024年1月11日,巩留县公安局发现某假药线索,立案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杨某自2022年6至2024年5月,通过网络直播平台售卖假药,涉案金额200余万元。目前,当事人杨某涉嫌销售假药罪,已被依法移送起诉。
2023年11月,博乐市公安局民警在某网络社交平台发现销售男性保健食品的线索。经鉴定,该保健食品中含有禁止药物成分。经查,犯罪嫌疑人玉某自2021年以来违法生产该保健食品并对外出售,涉案价值20余万元。皇某、董某、阿某等人先后多次从玉某处购买该保健品,赚取差价牟利。目前,玉某、皇某、董某、阿某等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已被依法移送起诉。
2024年1月17日,布尔津县公安局民警发现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子烟弹线索。经查,自2023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石某、唐某、罗某等人非法生产假冒伪劣电子烟弹,销往多地,涉案价值5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何某、何某某销售假冒伪劣电子烟弹。目前,涉案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依法移送起诉。
排查消费“雷区”
近期,新疆各地出现不同类型的消费纠纷。
3月8日,库尔勒市的杨某在进行二手交易时遭遇烦心事。她在某网购平台看中一部手机,与卖家脱离平台私下交易,结果到手的手机与描述天差地别,手机不仅有明显拆修痕迹,运行还十分卡顿。然而,卖家不但拒绝退货,还拉黑了她,客服也以双方未在平台交易、无法监管为由拒绝受理。
杨某多次联系卖家未果,向库尔勒市公安局建设路派出所求助。辅警张国宏介入调解,他以买卖交易应秉承诚实守信原则为切入点,向卖家详细讲明其中利害关系。历经两小时,卖家最终同意退货退款。
近日,新和县农民阿某在春耕之际,陷入化肥购销纠纷。2月初,他与辖区一家农资店口头约定好购买化肥事宜,并预付订金,可到了3月8日交货期,农资店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给货。12日,阿某报警求助。在塔木托格拉克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农资店店主承诺按时交货,并给予阿某赔偿。
3月12日,库尔勒市民杨女士将一面锦旗送到库尔勒市公安局建设路派出所辅警张国宏手中,感谢其帮自己解决网购纠纷。通讯员 李菲菲摄
呼吁诚信经营
面对各类消费陷阱,警方提示,购物首选正规渠道,选信誉好的商家,仔细甄别商品标识,坚决不买三无产品。尤其购买药物等特殊商品时,务必索要并留存发票或凭证,关键时刻能当维权“利器”。若商品存在质量等问题,先与商家沟通,若无法解决,立即拨打“12315”投诉。
二手交易务必依托正规平台担保,签收时全程录像留证据。网购时,要详细了解商家的退换货政策、售后服务等信息。
在面对一些看似诱人的促销活动时,要保持清醒头脑,避免冲动消费。对于上门推销的产品,一定要谨慎购买,仔细核实推销人员的身份和产品资质。
同时,警方呼吁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来源:平安天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