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多年,竟还是法定代表人,法院判决原公司限期“解绑”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8-15 11:14 2

摘要:被公司辞退后,员工老刘没想到自己的名字依旧在公司营业执照上,顶着“法定代表人”的头衔——不仅毫无实权,还可能背上不属于自己的债。他多次沟通无果,最终一纸诉状,把曾经的东家告上了法庭。近日,海沧法院作出判决,支持老刘的诉请,责令原公司限期“解绑”。

被公司辞退后,员工老刘没想到自己的名字依旧在公司营业执照上,顶着“法定代表人”的头衔——不仅毫无实权,还可能背上不属于自己的债。他多次沟通无果,最终一纸诉状,把曾经的东家告上了法庭。近日,海沧法院作出判决,支持老刘的诉请,责令原公司限期“解绑”。

2018年3月,老刘入职厦门某文化传播公司,担任销售总监。2020年底,公司要求他配合变更登记,将其列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经理。

“我只是个打工人,公司让我挂名,我也只能听从安排。”老刘事后说,挂名期间他仍做销售工作,从未参与公司经营,手中也没有公司股份,甚至连公章和网银都碰不到。

一年后,公司与他解除了劳动关系。但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却始终没有替换。

离职后,老刘先后多次联系公司股东小张,要求尽快变更登记信息,但对方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

“我又不掌权,又没分红,还可能要承担公司将来的债务风险,我怕出事了兜不住。”一想到自己可能要替人“背锅”,老刘最终将公司诉至法院,请求依法“解绑”。

法院经审理认为,老刘作为厦门某文化传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但并没有实际拥有公司经营管理权和决策权,属于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

经生效判决认定,老刘是厦门某文化传播公司职员,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且该劳动关系已于2021年7月31日解除,公司应当及时变更法定代表人等相关登记。同时,因老刘并非该公司股东,无法通过提起召开股东(大)会等内部救济途径变更登记,所以他请求该公司向工商登记机关涤除自己作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的登记事项,具有相应的事实与法律依据。

综上,海沧法院一审判决厦门某文化传播公司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前往市场监管部门为老刘办理注销其作为厦门某文化传播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及经理身份的工商登记事项。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说法

要求您“挂名” 得三思而行

“法定代表人不是随便挂的。”承办法官表示,“挂名法定代表人”如果未及时解除登记,可能面临一系列法律责任风险,比如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甚至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

“离职不等于解绑,登记不变,隐患不小。”法官提醒,如果公司拖延不处理,员工可依法起诉,要求公司履行义务,为自己“摘牌”。

同时也提醒广大职场人士,入职公司被要求“挂名”时,要三思而行,签字前问清责任,离职后更要检查登记状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厦门日报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海法宣

来源:厦门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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