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方蓝字关注我!根据国务院1988年(100)号文件《国家教育委员会、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农村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的暂行规定》精神:将致力于全面解决全国教育工作者的薪酬福利问题,确保每位教师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文件规定:凡教龄满15年,且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标准(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教师,均有资格申请离岗退休。一、教龄达到15年以上(含15年)的教师,享受三分之二公办教师待遇。并与公办教师待遇的调整机制相适应。(例如:当地公办教师退休3360元,那么民办教师就是3360÷3×2=2240)二、教龄14年以下(含14年)的教师,按每教龄150元补贴。即:150元×教龄月份。三、 对于中途由于客观原因离岗再次入职的教师,经教师提交材料证明后,相关政府部门要及时给予教龄认证并累计加上去。摘要:根据国务院1988年(100)号文件《国家教育委员会、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农村年老病残民办教师生活补助费的暂行规定》精神:将致力于全面解决全国教育工作者的薪酬福利问题,确保每位教师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文件规定:凡教龄满15年,且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标准(男性年满
四、对于一些地区“一刀切”政策清退的教师,还没有发放补助的要根本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结合教师的工作年限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并且给予其补缴社保的机会。五、对于已经去世的教师家属,要按照当地公办教师的最高待遇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金。并且妥善安置其生活困难的直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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