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专项(东坡文化研究)课题的公告|202503-60(总第30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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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5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专项(东坡文化研究)课题以“苏轼与海南”为主题,现就做好申报课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以下文章来源于海南省东坡文化研究与传播中心,特此致谢。

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海南省东坡文化研究与传播中心关于申报2025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专项(东坡文化研究)课题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2025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专项(东坡文化研究)课题以“苏轼与海南”为主题,现就做好申报课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理单位

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海南省东坡文化研究与传播中心

二、选题指南

(一)★苏轼与海南三书

(二)苏轼与海南研究成果整理与研究

(三)苏轼海南行迹研究

(四)苏轼与海南历代文教研究

(五)苏轼与海南家族文化研究

(六)苏轼与海南民族关系研究

(七)海南历代长官与苏轼研究

(八)苏过与海南研究

(九)苏轼与海洋文化研究

(十)苏轼书画艺术研究成果整理与研究

(十一)苏轼军事思想研究

(十二)苏轼法学思想研究

(十三)苏轼学术思想研究成果整理与研究

(十四)苏轼文学研究成果整理与研究

(十五)苏轼海外集文学与思想研究

(十六)历代“集苏诗”整理与研究

(十七)苏轼词创作时地通考

(十八)小说文献中的苏轼资料整理与研究

(十九)戏曲文献中的苏轼资料整理与研究

(二十)东坡文化研究口述史

(二十一)征集苏轼研究书稿。凡手头有苏轼研究书稿(不少于20万字),可自拟题目申报,经评审合格后优先立项;立项后将由海南省东坡文化研究与传播中心统一以《东坡文库》的名义,在海南出版社出版

三、申报对象

(一)国内各高校,科研单位的科研人员

(二)境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的专职科研人员

(三)其他相关研究领域科研人员

四、申报资格

(一)课题管理单位须具备的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申报须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个人单独申报不予受理;

3.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课题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课题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

2.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较多前期相关研究成果及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

3.申请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4.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在《申请书》上签字确认;

5.近3年内无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6.无在研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五、课题要求

(一)成果名称:《选题指南》中列的题目为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可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二)成果形式须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成果形式为专著。书稿不少于20万字并达到国内公开出版水平,书稿经《东坡文库》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由海南省东坡文化研究与传播中心统一在海南出版社出版,正式出版后办理结项证书。

2.成果形式为系列论文。要求在北京大学公布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南京大学公布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和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布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上发表至少2篇论文,附上期刊收录报告。

3.成果形式为专著和论文。书稿要求不少于20万字并达到国内公开出版水平,书稿需专家组(《东坡文库》学术委员会名单中遴选)鉴定通过后自行出版;论文要求在北京大学公布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南京大学公布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布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或在《东坡文化研究》上发表至少1篇论文。两项均完成后办理结项证书。

(三)研究期限:课题研究时限以三年为限,成果提交原则上不超过2028年8月31日。课题逾期未能完成,原则上不再延期。确有特殊情况需延期,课题负责人应在完成时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延期一次,最多1年。到期仍未完成,作撤项或终止研究处理,对于被终止研究的课题,追回已拨付课题经费的剩余部分;被撤项的课题,追回已拨付课题经费。

(四)成果质量: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朴实,具有学术思想价值,体现相关领域领先水准。

六、项目类别与资助经费

课题类别为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专项课题,每项资助10万元(含著作出版费)。选题带★号或经学术委员会评审认为研究意义重大的每项资助25万元(含著作出版费)。

七、相关要求

(一)课题一经立项即签定合同,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须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二)一个课题只能有一位课题负责人。多人参与申报的课题,应明确一位课题负责人,申报材料由课题负责人填写并承担相应责任,未明确负责人或填报多位负责人的申请不予受理

(三)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专项(东坡文化研究)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同年度其他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专项(东坡文化研究)课题申报;

2.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项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专项(东坡文化研究)课题的申报;

3.申请人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专项(东坡文化研究)课题;

4.凡与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专项(东坡文化研究)课题与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

八、材料报送

课题负责人填写《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专项(东坡文化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1)和《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专项(东坡文化研究)课题评审意见表》(附件2),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2份,评审意见表7份;若以书稿申报课题,请双面打印并胶装已完成书稿3份;申报单位填写《2025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专项(东坡文化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同时,将申请书、评审意见表(WORD文件格式)、汇总表以及书稿PDF版汇总后发送至电子邮箱(996387@hainanu.edu.cn),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纸质版材料务必于截止时间点前送达,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由各自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并统一报送至海南大学海南省东坡文化研究与传播中心,不接受个人申报。

联系人:黄盼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海南省东坡文化研究与传播中心(东坡楼312室)

邮 编:570228

附件:

1. 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专项(东坡文化研究)课题申请书.doc

2. 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专项 (东坡文化研究)课题评审意见表.doc

3. 2025年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专项(东坡文化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xls

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海南省东坡文化研究与传播中心

2025年3月14日

来源:一品姑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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