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某镇人民政府怠于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开听证公告
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主动接受监督,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某镇人民政府怠于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听证时间:2025年8月14日(星期四)下午15时
听证地点:太湖县人民检察院二楼检察听证室
听证方式:本次听证以公开方式进行,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现场预约方式于2025年8月13日17时前向本院申请旁听。
注意事项: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旁听。经同意参加旁听的社会公众,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前10分钟进场。
2.参加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联系电话:0556-4162000。
特此公告。
太湖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8月11日
| 来源:太湖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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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徐桥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