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月13日上午,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及全区干部大会精神,研究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举措。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永君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2025年全国两会是在“十四五”规划收官、“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有关团组会议上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教育科技人才工作、保障军队“十四五”规划推进实施等提出明确要求。自治区党委书记孙绍骋结合内蒙古实际,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作出详细安排部署。全区检察机关要按照最高检和自治区党委要求,把传达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聚焦两件大事,精准服务“六个工程”“六个行动”,进一步提振精神、提升业绩、提高能力,推动内蒙古检察工作实现“三年一大变”奋斗目标。
会议要求,要聚焦平安内蒙古建设,坚持“严”的一手不放松,积极参与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组织的依法打击整治突出违法犯罪“1+6”行动,依法从重从快惩治极端恶性犯罪。坚持标本兼治促安定,继续深化“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切实发挥安全稳定屏障建设“主力军”作用,为构筑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贡献检察力量。要聚焦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用最严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参与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集中攻坚专项行动,突出打击非法占用和破坏耕地、毁林开荒、污染环境等犯罪;持续开展河湖、草原、山林“生态检察三大协作统一行动”,加大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办案力度,重点围绕“三北”工程、禁牧休牧、防沙治沙等领域办理一批有影响力的高质效案件。要聚焦护航高质量发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持续跟进督促侦查环节涉企“挂案”清理,加大对违法异地管辖、逐利执法等突出问题监督力度,常态化开展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扣冻”问题治理,深入开展涉企执行监督。
会议强调,要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办法,认真执行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重大决策事项、重大敏感案件、重大突发案事件,及时向党委、党委政法委及上级院请示报告。春耕备耕马上开始,要扎实开展涉农检察工作,依法惩治各类涉农犯罪,结合办案履职,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政策宣传等工作,切实维护农牧民合法权益和农业农村安全稳定。
自治区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厅级干部、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
供稿:自治区检察院办公室
图片提供:内蒙古检察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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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47期
来源:内蒙古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