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坤急眼了,起诉所有模仿他无所谓的网红,不知道有没有胜算?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3-13 20:40 2

摘要:2025年3月,一场由模仿引发的法律纠纷在娱乐圈掀起了轩然大波。歌手杨坤一纸诉状将抖音搞笑博主“四川芬达”告上法庭,指控其侵犯名誉权,并要求删除视频、公开道歉及赔偿精神损失费。

2025年3月,一场由模仿引发的法律纠纷在娱乐圈掀起了轩然大波。歌手杨坤一纸诉状将抖音搞笑博主“四川芬达”告上法庭,指控其侵犯名誉权,并要求删除视频、公开道歉及赔偿精神损失费。

这场官司不仅让公众对短视频模仿文化的边界产生了深刻思考,也让人们不禁好奇:杨坤能否在这场模仿与侵权的法律博弈中胜出?

关于杨坤,以前和我是同行,都是电焊工出身,可惜我五音不全,只能干点自媒体,写点酸文混碗饭吃。但是杨坤不一样,中气充足,嗓音嘹亮,尤其是那首无所谓更是醍醐灌顶,让人如痴如醉!

至于说民间为什么会对杨坤有很大意见呢?我看这跟杨坤成名以后,和某些音乐大腕一道打压刀郎有关。刀郎的歌声优美动听,很接地气,但是不被某些音乐大家欣赏,其中就包括杨坤。

按道理说,刀郎是吧台歌手出身,杨坤是电焊工出身,都是底层民众出来的,互相理解帮衬一些也是应该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那么反对刀郎,可能是同行是冤家,有同行无同利吧!

所以,某些网红就利用民间有些人对杨坤不满,模仿他搞笑唱歌,获得了很大流量。

“四川芬达”,一个由蒋某和李某组成的搞笑博主组合,因模仿歌手杨坤而迅速走红。

他们穿着类似杨坤的皮衣,戴着墨镜,模仿杨坤那独特的沙哑嗓音和标志性动作,还自称“阿坤”,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了一系列搞笑段子。这些视频利用杨坤的“32场演唱会”梗和《中国好声音》导师造型等元素,迅速吸引了大量粉丝,账号粉丝数一度达到35.9万。

起初,杨坤团队并未对“四川芬达”的模仿行为表示异议,甚至有网友猜测杨坤可能会一笑置之。毕竟,在娱乐圈,明星被模仿早已不是新鲜事,周杰伦、岳云鹏、鹿晗等明星都有自己的模仿者,而这些模仿者往往能为明星带来额外的关注度和话题度。

然而,“四川芬达”的模仿行为并未止步于简单的调侃和致敬,而是逐渐越过了法律的边界。他们在视频中开始使用低俗称呼,如将杨坤戏称为“拉不拉坤”(与犬类名称谐音),并暗示杨坤与刀郎的恩怨,甚至用夸张的表情和动作对杨坤进行人身攻击。

这些行为不仅超出了普通模仿的范畴,更对杨坤的名誉权造成了严重损害。

随着“四川芬达”的视频在短视频平台上广泛传播,越来越多的网友开始对他们的行为表示不满和谴责。有网友指出,模仿可以,但恶意调侃和人身攻击就过分了。而杨坤的粉丝更是纷纷站出来为偶像发声,要求“四川芬达”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面对“四川芬达”的越界行为,杨坤终于忍无可忍,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四川芬达”侵犯其名誉权,并要求删除视频、公开道歉及赔偿精神损失费。

在诉状中,杨坤详细列举了“四川芬达”的侵权行为,包括使用其标志性造型、复刻其职业经历梗、发布含有侮辱性言辞的视频等。杨坤表示,这些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他的名誉权,还对他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

那么,杨坤在这场官司中的胜算到底有多大呢?从法律角度来看,杨坤的胜算相对较高。

首先,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未经允许不得使用他人肖像,尤其禁止通过丑化、污损或伪造等方式损害肖像权。而“四川芬达”在视频中大量使用杨坤的标志性造型和动作,已经构成了对杨坤肖像权的使用。

其次,根据《民法典》关于名誉权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四川芬达”在视频中发布的含有侮辱性言辞的内容,显然已经对杨坤的名誉权造成了损害。

此外,从司法实践来看,近年来类似案件中法院普遍支持明星肖像权和名誉权的保护。例如,歌手汪峰就曾因认为“草根歌手”丁勇未经允许使用自己的姓名及照片进行营利性宣传而将其诉至法院,并最终获得胜诉。

这场官司不仅让公众对短视频模仿文化的边界产生了深刻思考,也让人们不禁反思:模仿与冒犯之间的界限到底应该如何划分?

模仿本身是一种艺术表现形式,它可以让人们通过模仿他人的言行来展示自己的才华和幽默感。然而,当模仿行为超出了合理的娱乐范畴,开始涉及对他人名誉权的损害时,它就变成了一种冒犯行为。

在这场官司中,“四川芬达”的模仿行为显然已经超出了合理的娱乐范畴。他们不仅大量使用杨坤的标志性造型和动作来吸引关注,还通过发布含有侮辱性言辞的内容来恶意调侃杨坤。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杨坤的名誉权,也违背了搞笑视频的初衷和娱乐精神。

这场官司的背后其实是流量与法律的博弈。在短视频时代,流量就是一切。为了吸引更多的关注和粉丝,“四川芬达”不惜越界模仿杨坤并发布含有侮辱性言辞的内容。然而他们却忽略了法律的底线和对他人的尊重。

而杨坤则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希望通过这场官司来告诉所有人:模仿可以但要有度;调侃无妨但要尊重他人。他的这一举动不仅为自己维权成功树立了行业标杆,也为整个娱乐圈划定了底线。

这场官司也为短视频创作者敲响了警钟。

在自媒体时代,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网红和流量担当。然而,在追求流量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略法律的底线和对他人的尊重。

一个社会应该有不同的声音,见解不同意见不一样,应该互相包容,不应互相攻击,造成内卷内耗。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对和错,也许杨坤有不对的地方,但起码对人家要有一个基本的尊重。

模仿明星并非不可但要有度;调侃明星无妨但要尊重他人。只有把握好模仿与冒犯的界限我们才能在自媒体时代走得更远更稳。

这场由模仿引发的法律纠纷最终以杨坤的胜诉而告终。它不仅让公众对短视频模仿文化的边界产生了深刻思考也让人们更加明白了尊重他人和遵守法律的重要性。

在娱乐至上的时代我们更应该牢记:娱乐应有边界尊重方得长久。只有把握好模仿与冒犯的界限我们才能在娱乐的道路上走得更远更稳。而杨坤的这一举动无疑为整个娱乐圈树立了一个很好的榜样。

来源:爱音乐爱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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