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李某与池某系夫妻关系。在李某不知情的情况下,2022年至2023年,池某通过抖音直播平台充值、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形式,向某网络主播先后打赏累计人民币50余万元。在离婚诉讼中,李某认为池某擅自大额打赏主播的行为,侵犯了夫妻共有的财产处分权,主张池某无权分割夫
家是温暖港湾
也藏着不少法律学问
夫妻财产怎么算?
人身安全谁来护?
带娃有啥讲究?
三个真实案例
帮你理清家事里的法律边界
读懂爱与规矩的平衡
01
基本案情
李某与池某系夫妻关系。在李某不知情的情况下,2022年至2023年,池某通过抖音直播平台充值、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形式,向某网络主播先后打赏累计人民币50余万元。在离婚诉讼中,李某认为池某擅自大额打赏主播的行为,侵犯了夫妻共有的财产处分权,主张池某无权分割夫妻名下的房屋,判归李某所有。
法院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六条规定,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在网络直播平台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数额明显超出其家庭一般消费水平,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和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的“挥霍”。另一方请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请求对打赏一方少分或者不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法官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确定案涉房屋归李某所有。
法官释法
近年来,随着网络直播的兴起,直播打赏问题已经成为婚姻家庭关系中较为常见的问题。关于一方的打赏行为能否被认定构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挥霍共同财产进而对另一方进行救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挥霍是指夫妻共有的财产没有目的的、不符合常理的耗费致使其不存在或价值减损。夫或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数额明显超出其家庭一般消费水平,若直播内容健康,不存在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情形的,基于保护正常交易秩序的考虑,配偶要求直播平台退还这部分打赏款存在一定的困难,但在婚姻家庭关系处理中,可将明显超出家庭一般消费水平的打赏列入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从夫妻之间侵权的“过错”角度,在婚内析产或者离婚析产中对有过错一方少分或不分,以更好保护无过错方利益。
02
基本案情
何某与邓某原系夫妻关系,婚后育有一子,已成年。近年来,邓某长期沉迷赌博,多次对何某实施暴力殴打,何某不堪忍受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与邓某离婚。在起诉期间邓某及父母多次以恐吓、跟踪等方式骚扰何某及其近亲属,严重影响了何某及其近亲属正常生活与工作,何某遂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审理
法庭经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本案中,根据何某提交的被殴打后拍摄的脸部照片、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足以证明何某遭受暴力的事实,邓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何某及其家人正常生活与工作,符合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邓某对何某实施辱骂、殴打等家庭暴力;禁止邓某及其父母骚扰、恐吓、跟踪何某及其相关近亲属。
调解离婚后,邓某又多次对何某进行跟踪和骚扰,何某再次向法院求助,因人身保护令期限为六个月,并未超过期限,且人身保护令不因婚姻关系结束后失效。人民法院对邓某进行训诫,告知其如再次违反人身保护令,将对其进行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邓某此后未再违反。
法官释法
第一,人身保护令的约束对象不仅有被申请人,还包括了被申请人的父母,保护对象不仅有申请人,还有申请人的近亲属,适当扩大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能够更全面地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第二,本案中的人身保护令是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致延续到婚姻关系结束后,根据《反家庭暴力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可知,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以存在婚姻关系为前提。第三,本案联合妇联,邀请特邀调解员开展多元解纷,紧密结合人民法庭职能定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源头疏导和实质化解,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家事审判的司法需求,发挥家事法庭促和解、重调解、求修复的作用。
03
基本案情
2011年,张某与王某登记结婚,生育一子王某某。起初二人感情尚好,家庭生活也幸福美满。2019年,王某因一念之差,犯了寻衅滋事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在日常生活中,王某性格急躁,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及孩子教育问题与张某争吵,有时甚至在家发脾气砸东西,对孩子造成了极其不利的影响。2022年3月,张某一纸诉状将王某告上法庭,请求判决离婚。
法院审理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询问调查,并到当地社区进行走访,认为双方不能有效沟通是家庭矛盾的主要根源。为了给双方一个修复的机会,也为了让孩子能健康快乐的成长,法院依法判决二人不离婚。
针对王某在家庭生活中对王某某的不当教育,承办法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向王某发出了“家庭教育令”,责令其依法正确履行监护责任,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并向其赠送了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册。
同时,为了有效的督促王某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法院还主动对接了王某的社区矫正机关,将本案作为个案进行跟踪服务,与社区矫正人员共同从思想上、法律上为王某提供帮助。
法院审理
《家庭教育促进法》作为我国家庭教育领域的第一部专门立法,将家庭教育由传统的“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国事”,开启了父母“依法带娃”的时代,对于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本案是《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我市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令。截止目前,我市两级法院依法对132名“失职监护人”共计发出家庭教育令12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发布本案例,旨在提醒广大家长,《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希望广大家长认真学习这部重要法律,认真履行为人父母的重大责任,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法官提醒
夫妻共财别任性,大额处分要商量;家暴不分婚内婚外,法律底线碰不得;带娃不只是要养,更要教,“依法带娃” 是责任。家要讲爱,更要守规矩,底线不松,日子才稳。
来源:翠屏法院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