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7 岁女生小彤(化名)3 个月前在校外遭多名外校学生霸凌,而施暴者不仅直播分享打人过程,还将霸凌视频以 6.6 元的价格在网络售卖,甚至扬言 "未满 14 岁不予处罚"。这一事件不仅刺痛了公众神经,更牵扯出未成年人霸凌的法律边界、责任认定等一系列问题。
17 岁女生小彤(化名)3 个月前在校外遭多名外校学生霸凌,而施暴者不仅直播分享打人过程,还将霸凌视频以 6.6 元的价格在网络售卖,甚至扬言 "未满 14 岁不予处罚"。这一事件不仅刺痛了公众神经,更牵扯出未成年人霸凌的法律边界、责任认定等一系列问题。
一、事件始末:从言语冲突到暴力升级
2024年4月,辽宁沈阳一名17岁女生小彤(化名)因在社交媒体上与一名男生互动,引发其女友的不满。随后,该女生纠集多名外校学生,在校外对小彤实施殴打,并全程拍摄视频。更令人震惊的是,施暴者不仅将殴打过程在社交平台直播,事后还将视频以6.6元的价格公开售卖,甚至在直播中嚣张宣称:“我们没满14岁,警察也拿我们没办法。”
小彤的父亲彭先生报警后,警方对涉事人员作出相应处理,其中未满14周岁的施暴者因年龄问题未被行政处罚。然而,近期彭先生发现,殴打视频仍在网络流传,甚至有人以此牟利。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并对视频传播行为进行取证。
二、法律分析:施暴者、监护人、平台各自的法律责任
这起事件不仅涉及校园暴力,还牵涉隐私侵权、肖像权侵害、网络平台责任等多个法律问题。我们结合《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规,逐一解析其中的法律责任。
1. 施暴者未满14岁,是否真的“无法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负刑事责任,12-14周岁仅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极端暴力犯罪时才可能被追责。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未满14周岁不予行政处罚。
但这并不意味着施暴者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民事责任:依据《民法典》第1188条,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必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等。
专门矫治教育:若施暴者行为符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如多次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可经评估后送入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
结论:施暴者虽可能免于刑责或行政处罚,但其监护人必须赔偿,且严重者可能被送入专门学校。
2. 售卖霸凌视频,是否构成违法?
施暴者将殴打视频上传网络并售卖,涉及多个法律问题:
侵犯隐私权(《民法典》第1032条):视频记录了小彤被殴打的私密画面,属于“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活动”,未经同意传播即构成侵权。
侵犯肖像权(《民法典》第1019条):视频清晰呈现小彤的面部特征,施暴者以营利目的传播,已构成肖像权侵害。
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若施暴者已满14周岁,其传播暴力视频的行为可能被认定为“寻衅滋事”或“侮辱他人”,面临拘留或罚款。
结论:售卖霸凌视频并非“恶作剧”,而是明确的违法行为,受害者可起诉要求删除视频并索赔。
3. 网络平台是否需要担责?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47条,网络平台对用户发布的内容负有监管义务。若平台未及时删除暴力视频,甚至允许其传播获利,则可能面临以下责任:
民事赔偿:受害者可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行政处罚:网信办可对平台处以罚款,甚至责令整改。
结论:平台若未及时处理暴力内容,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社会反思:如何遏制未成年人霸凌?
这起事件暴露了当前未成年人暴力治理的三大困境:
1. 法律惩戒力度不足:低龄施暴者常因年龄逃脱处罚,导致其有恃无恐。
2. 家庭教育缺位:部分监护人未尽到管教责任,甚至纵容子女的暴力行为。
3. 网络传播加剧伤害:霸凌视频的二次传播,对受害者造成更深的心理创伤。
可行的解决方案:
完善法律执行:对屡次施暴的未成年人,应强化专门矫治教育,而非简单“一放了之”。
强化监护人责任:借鉴部分地区“家长陪同社会服务”制度,对失职监护人进行追责。
加强平台监管:利用AI识别技术,对暴力内容进行快速屏蔽,并建立举报快速响应机制。
四、受害者如何维权?关键步骤解析
如果遭遇类似霸凌事件,应采取以下法律措施:
1. 立即报警并验伤:保留医疗记录,作为索赔依据。
2. 固定证据:截图施暴者言论、保存视频链接,必要时公证。
3. 起诉侵权者及平台:可要求施暴者监护人赔偿,并追究平台责任。
五、结语:法律不会纵容暴力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初衷是保护受害者,而非成为施暴者的“护身符”。这起事件再次提醒我们:
年龄不是暴力的挡箭牌,监护人、学校、社会都需共同担责。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传播暴力视频同样违法。
法律正在完善,2024年《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已加强对网络暴力的规制。
如果你或身边的人遭遇霸凌,请勇敢站出来,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来源:一丝不苟的法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