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网络直播是深受许多网友喜爱的娱乐方式,然而近年来,一些主播为了谋取流量和利益,打着“户外竞技”的旗号,公然直播猎鸟、传授“猎杀技巧”等内容,传递不良导向。
网络直播是深受许多网友喜爱的娱乐方式,然而近年来,一些主播为了谋取流量和利益,打着“户外竞技”的旗号,公然直播猎鸟、传授“猎杀技巧”等内容,传递不良导向。
网络直播间为何会变成鸟类“狩猎场”?记者进行了调查。
直播间里的“狩猎教学”
今年4月,沈阳市公安局浑南分局破获一起以网络直播“教学”猎鸟,引流售卖热成像夜视仪、弹弓等狩猎工具牟利的案件。
“关注直播间,你就看咱这个机器多好使”“老铁们,看准这个‘89’(暗指斑鸠),咱们来个激光点锁喉,一击毙命。”在警方取证视频中,李某通过热成像夜视仪将鸟类转化为一个个红色光点,精确锁定后直击猎物要害。
图为本案中李某在直播间售卖的猎鸟产品。(受访者供图)
警方查明,去年以来,李某经常在沈阳野外使用热成像夜视仪观察野生鸟类位置,直播用弹弓发射钢珠猎杀鸟类,其猎物中不乏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保护的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科学价值、社会价值的“三有”野生鸟类。
李某供述,他直播猎杀野生鸟类的主要目的是吸引流量和粉丝,从而带动相关狩猎工具的销售牟利。除了非法狩猎,李某还涉嫌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违法行为,为射杀鸟类提供“技术指导”。
“李某虽然直播时间不长、粉丝不算多,但已非法获利1万多元,直播间流量累计300万人次,社会影响恶劣。”沈阳市公安局浑南分局英达派出所民警王志宏说。
李某一案并非个例。今年4月,贵州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审理的一起案件中,网络主播通过直播方式非法售卖狩猎工具,并利用暗语规避平台监管,线上教学、线下发货牟利。法院判决两名被告人构成非法狩猎罪,因二人有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情节,均宣告缓刑。
“这类以第一人称视角展示猎鸟过程的直播,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因为平台算法,此类内容被精准推送给具有潜在兴趣的用户,为可能的违法犯罪行为埋下隐患。”王志宏说。
用“暗语”“擦边球”逃避监管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类以直播为“幌子”的新型盗猎活动表现出三大特点:
——用暗语规避平台监管。“这些主播一般天黑后才行动,直播也不透露自己的位置。”沈阳市公安局浑南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何锋说,为了逃避平台监管,嫌疑人禁止粉丝在直播间直接称呼鸟名,而是用暗语代替,比如管野鸡叫“牛”,管斑鸠叫“89”。
图为本案中李某使用热成像夜视仪进行网络直播的视频截图。(受访者供图)
——“偷猎教学”从线上到线下。“李某的很多粉丝都是猎鸟爱好者,不少人不满足于‘线上教学’,还会找他‘线下取经’。”何锋说。
记者在短视频平台以“户外拍摄”“鸟类”等为关键词搜索发现,不少主播在直播演示“打鸟”“打野猪”“打野兔”,直播间内大量粉丝留言“打个猛的”“要看爆头”等。
——打“擦边球”卖狩猎工具。“弹弓、粘网等猎鸟工具在网上都有售卖,明面上只说用于特殊行业和日常监测。”何锋表示,这些商家的很多受众是捕鸟爱好者,购买产品后可添加商家联系方式,获得捕鸟“教学”。
记者通过网络平台添加了一位“户外用品”商家,对方给记者发来多个使用自己组装的钢珠枪,隔着百米猎杀鸟类和小动物的视频。当记者询问此行为是否合法时,对方表示“只是兴趣爱好,没什么大事。”
更有甚者,还有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平台贩卖被猎杀的鸟。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此前审理的一起案件中,盗猎者在野外捕捉和收购1263只画眉鸟,并通过短视频平台、社交媒体等渠道出售。被告人最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加强平台监管 提升护鸟意识
办案民警介绍,李某曾被网络平台多次封号,但时间一般只有1到3天。有志愿者告诉记者,一些主播禁封结束后便又活跃起来,或另开新号继续活动,违规成本较低。
图为本案中李某使用的强光手电筒。(受访者供图)
此外,一些平台还在变相销售违禁猎捕工具。记者用“捕鸟网”等关键词在多个电商平台搜索,均没有找到与之相关的商品;但换成“防鸟”“驱鸟”等关键词,就可搜索到许多产品。
记者点开一个自称是售卖“诱捕家鸡、家鸽”工具的账号,其商品栏有各类攻速、强度不同的弹弓及镭射激光弓箭等器材,1套工具价格在100元左右。添加商家联系方式后,对方表示其工具“捕鸟特别好使,一打一个准”。
对此,何锋建议,网络平台应实时更新关键词库,引入AI语义分析技术,对商品描述等内容进行智能识别;封禁多次违规的账号,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为了遏制危害国家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犯罪活动多发势头,公安部近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明确要求将互联网交易平台作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对危害国家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犯罪活动重拳出击、露头就打。
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捕鸟网、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
“有些群众的护鸟意识不强,认为出于兴趣爱好打几只鸟没什么。网络主播若为了流量和利益,直播‘猎鸟’并介绍工具、方法等行为,就可能涉嫌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办案民警表示。
“直播猎鸟以猎杀动物为噱头吸引流量,传播不良价值观,可能吸引一些网民特别是青少年跟风模仿。”鸟类保护专家周海翔建议,一方面加强执法打击、完善平台监管,一方面在社区共治等方面协同发力,提升全社会的爱鸟护鸟意识。
来源:新重庆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