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在国家法律层面确立了人大专题询问的制度地位,明确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并将意见交由有关机关研究处理与反馈。作为对一般性询问的深化,专题询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在国家法律层面确立了人大专题询问的制度地位,明确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并将意见交由有关机关研究处理与反馈。作为对一般性询问的深化,专题询问具有主题聚焦、准备充分、互动性强的特点,其本质是通过规范化的制度平台,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责任主体直面问题、回应关切、改进工作,是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的关键一环。
近年来,地方人大专题询问实践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态势。北京、天津等省市通过出台地方层面的专题询问办法,为实践提供了制度遵循。各级地方人大积极探索,使专题询问在促进人大依法履职、强化人大与政府协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等方面发挥了显著效能,一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的关键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人大监督的刚性与实效得到切实增强。然而,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如何进一步提升专题询问的质效,使其在推动问题解决、服务发展大局中发挥更大作用,仍需在以下环节持续发力。
准确把握专题询问的性质和目的。 实践中,少数地方仍存在将专题询问简单等同于单向监督甚至问责工具的认识误区,导致询问对象陷入被动“应对”的思维定式,未能充分激发其通过询问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内生动力。专题询问的目的是通过建设性的监督凝聚共识,共同破解发展难题,绝非“挑刺”或单纯施压。这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进一步认识到人大专题询问是帮助政府发现问题症结、优化政策执行、提升治理效能的一种制度性支持。地方人大也要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清晰传递专题询问服务改革发展、回应民生诉求的积极信号,引导询问对象以更加开放、务实、建设性的姿态参与到询问互动中来,真正变监督压力为发展合力,为专题询问取得扎实成效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科学调整专题询问的频次与覆盖范围。当前,部分地方专题询问存在频次不足、覆盖范围相对有限的情况。较低的询问频次难以形成持续有力的监督态势,过于固化的议题选择和覆盖范围,则可能导致一些新兴的、深层次的或跨领域的问题难以被及时纳入监督视野,可能降低监督的整体效能。同时,人民群众的关切点具有动态性、多样性和复杂性,问题的产生与发展往往有其特定规律。为适应这一现实,必须增强专题询问工作的灵活性与覆盖面。在频次安排上,应在年度计划的基础上建立更加灵活机动的专题询问启动机制,对改革发展中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矛盾、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只要具备必要性和紧迫性,就应及时组织专题询问,以高频次、常态化的监督推动问题解决。在覆盖范围上,应在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地拓宽专题询问的对象领域。不仅要关注传统的经济、社会、民生部门,也要逐步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新兴领域;不仅要关注具体事项的执行,也要关注宏观政策在地方的落实、协调与衔接情况。实践中,可通过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议题征集机制,如定期向人大代表、社会各界发放问卷,广泛收集涉及科技创新、营商环境、风险防范、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多领域、多维度的“真问题”,使专题询问议题更接地气、更具代表性,从而构建起一张覆盖更广、张力更强、反应更灵敏的人大监督网络。
创新方式方法与强化数字赋能。 当前地方人大开展专题询问的方式主要是现场问答,形式还不够多样,需要在方式方法上实现进一步创新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赋能。在技术应用层面,“数字人大”建设为专题询问的深化提供了广阔空间。应积极推动数据可视化技术在询问准备中的应用,通过图表、影像、大数据分析等方式,清晰、直观、立体地呈现问题焦点和背景信息,使询问更具靶向性。大力建设和推广“云询问”平台,实现议题线索的线上征集、筛选、分类和动态管理,提升议题选择的科学性和效率。同时,积极开辟公众参与的“云通道”,通过视频直播、图文实录、在线互动等方式,将专题询问的有关环节适度向社会公开,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人大工作的透明度与公信力。目前,一些地方已先行探索,如在专题询问前通过地方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平台开设专栏,广泛征集公众意见,有效汇聚了民智民力。在询问策略层面,需着力提升询问的专业性和锐度,精准把握问题的核心与要害,敢于提出有深度、有分量、直击痛点的关键问题。实践中,一些地方人大强调要问出“辣味”,鼓励追问到底、刨根问底的精神,有效提升了询问的威慑力与实效性。只有不断创新方式、善用技术、提升询问水平,才能使专题询问更精准地反映民意、更有效地聚焦问题、更有力地推动改进。
强化能力建设与完善制度协同。 专题询问质效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询问主体,包括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以及人大监督制度体系的协同性。现实中,面对日益专业化、复杂化的治理领域,部分询问主体可能存在知识储备不足、信息掌握不全、询问技巧有待提升等问题,影响专题询问的深度和精准度。同时,专题询问作为人大监督的一种形式,其效能最大化离不开与其他监督制度,如执法检查、预算审查、备案审查等的有效衔接配合。因此,应同步加强能力建设和制度协同。在能力建设方面,建立健全系统化、常态化的代表履职培训机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法律法规政策要点、调查研究方法与询问技巧等,开展精准化的培训,不断提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的能力。探索建立专家咨询库或顾问制度,为专题询问提供智力支持。推动政府部门建立常态化的信息通报机制,保障地方人大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相关领域工作情况。在制度协同方面,着力打通人大监督体系内部的“关节”。探索专题询问与执法检查的联动,将检查中发现的核心问题依法转化为询问议题;加强专题询问与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结合,对重大投资项目、重点民生支出进行深度问效;促进专题询问成果在立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中的运用,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
构建刚性闭环与注重结果落实。 专题询问的价值最终要体现在推动实际问题的解决上。如果满足于“问过即止”,不仅背离了制度设计的初衷,也会损害人大监督的权威和公信力。一方面,积极探索“党建+专题询问”的融合路径。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和专题询问工作组中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政治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将专题询问的重点放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落地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有效解决上。实践中,已有地方将党代表纳入询问主体或邀请列席,并配套使用规范化的询问书、督办函等文书,增强了监督的严肃性。另一方面,健全覆盖“前、中、后”全链条的工作机制。议题选定环节要精准聚焦,询问组织环节要规范有序,现场问答要直面问题、务求实效,询问后要建立强有力的跟踪督办与反馈评估机制。对专题询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作出的决议决定或形成的审议意见,应明确责任主体、办理时限和具体要求,实施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形成一套目标明确、责任清晰、督办有力、问责到位的闭环运行机制,确保专题询问“询必决、决必行、行必果”,真正“长出牙齿”、咬合有力。
(作者系华东政法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
文章来源:《学习时报》2025年8月6日第3版
本期编辑:陈艳
来源:学习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