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行动丨“警察同志,我家里来了一只鸟,可漂亮了!”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8-05 15:23 1

摘要:夏季行动开展以来,旬邑县公安局结合全省打击破坏鸟类资源犯罪三年行动,一手抓涉鸟类违法犯罪活动打击,一手抓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取得了良好生态效果。近期,森林派出所、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站与热心群众携手连续救助多种野生动物,营造了全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局面。

夏季行动开展以来,旬邑县公安局结合全省打击破坏鸟类资源犯罪三年行动,一手抓涉鸟类违法犯罪活动打击,一手抓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取得了良好生态效果。近期,森林派出所、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站与热心群众携手连续救助多种野生动物,营造了全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局面。

8月1日,接辖区热心群众报警称发现一只形态怪异的幼鸟需要救助,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只小幼鸟蜷缩在角落里,小家伙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好奇地打量着周围,体长约15厘米,羽毛呈浅褐色,带着稀疏的白色斑点,橙红色的脚爪纤细有力,经鉴别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脚鸮的幼鸟。由于羽翼未丰,幼鸟无法自主飞行,可能在学习飞翔时不慎从树上坠落,民警立即联系野生动物保护救助站进行救助。

“警察同志,我家里来了一只鸟,可漂亮了!”8月3日,接群众报警,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站工作人员确认,正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小家伙羽翼未丰,扑腾着翅膀始终无法起飞,为保障其安全,民警立即联系野生动物保护救助站进行救助,待具备飞行能力后将其放飞。

“每一次救助,不仅是对一只鸟的守护,更是对生态保护理念的传播”。如今,“不打扰、不伤害、及时报”已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共识,从草原到城市,从田间到林区,一次次警民携手的救助,一个个温暖人心的瞬间勾勒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图景。

森林公安提醒,春季和夏季是鸟类繁殖的高峰期,常有幼鸟因学飞坠地。遇到此类情况,市民切勿盲目捡拾或私自饲养,可先观察周围是否有亲鸟守护,若确认幼鸟受伤,应及时联系林业部门或报警求助,让专业人员给予科学救助,共同为野生动物营造安全的生存环境。

来源: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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