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个年轻女子被干部子弟强奸,因被派来调查的警察与歹徒的父亲是老相识,因此不顾事实,徇私枉法,不审歹徒,反一直审她,最长的一次连续直接监狱审问59个小时,非要让姑娘承认,是她勾引的歹徒,这样强奸就变成了通奸,不承认就不让睡觉,不让吃饭,不让上厕所。
一个年轻女子被干部子弟强奸,因被派来调查的警察与歹徒的父亲是老相识,因此不顾事实,徇私枉法,不审歹徒,反一直审她,最长的一次连续直接监狱审问59个小时,非要让姑娘承认,是她勾引的歹徒,这样强奸就变成了通奸,不承认就不让睡觉,不让吃饭,不让上厕所。
姑娘人穷骨硬,死活不承认,最后受不了警察徇私枉法,继续逼问,选择自杀。
此时引起了周围知情人的愤怒,纷纷兑钱给女子家属,让她们去告状。
此事很快引起中央的重视,中央办公厅等中央各有关部门纷纷作出批示,陕西省、河南省各相关部门也都作出指示,要求严查此案。
但下面的人却视中央批示如废纸,不理不睬。
这就是1992年发生在河南郑州密县(今新密市)的特大徇私枉法案。
说起此案还要从1992年10月30日说起,这天早晨,陕西省煤炭建设公司铁路工程处驻密县平陌施工队驻地,一阵凄厉的哭喊声从驻地一间平房内传山,一位年近五旬的妇女抱着躺在地上、口吐白沫的年轻姑娘号啕大哭说:“娟儿呀,你不该撇下娘一人先走呀,这都是姓潘的畜牲造的孽呀,是姓吴的给逼的呀……”
事情发生在1992年9月24日夜,与娟姑娘同队的工人,刑满释放人员潘世伟,用花言巧语将姑娘骗到平陌街北一间小平房内,尽管姑娘拼命的撕打、斥骂和跪地哀求,兽性大发的歹徒却残暴地对姑娘打耳光、卡脖子,强行撕下了姑娘的衣裤……
但歹徒的左肩上却留下了抹不掉的罪证,姑娘反抗时给他留下的3处咬伤。
第二天一早,娟姑娘满怀屈辱和愤怒向本队保卫科报了案,驻队公安特派员柴新录当即传讯了歹徒潘世伟,并提取了姑娘被撕烂的裤子,查验了歹徒左肩上的伤痕。
考虑到这是一起驻地多年罕见的恶性案件,柴新录立即向自己的上级——铁路工程处公安科发了电报,请求公安科迅速派人来处理此案。
看到公安执法人员行动如此迅速,歹徒潘世伟手戴铁铐垂头丧气地蹲在墙角,姑娘受伤的身心得到了一丝抚慰。
闻讯赶来的母亲杨风侠、几位知情的老师傅和姑娘一起怀着焦灼的心情企盼着上级领导的到来。
但是,善良的人们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他们的企望和公正的法律一样被愚弄和欺骗了,盼来的不是救星而是恶魔,一场更大的厄运正向姑娘袭来。
9月27日,32岁的陕西省煤炭建设公司铁路工程处公安科科长吴同道来到了这里,才得知此案的案犯是自己早已相识的潘世伟,这不正是公司信访处老干部潘某的公子吗?
从事过8年公安工作的吴同道很清楚,强奸犯罪是同杀人、放火,抢劫、重大盗窃犯罪一起被我国刑法列为打击重点的恶性刑事犯罪。
如按刑事案由发案地管辖的法律规定,潘世伟就得交给密县公安机关处理,其下场可想而知,此时,法律的天平在吴同道的心中倾斜给了人情,他决定无论如何不能把案件交给密县。为此,他进行用心良苦的“调查”。
9月29日上午,吴同道在施工队指挥部开始询问受害人吴文娟,姑娘又一次含泪叙述了被强奸的经过。
吴同道不但一字不做记录,反而阴阳怪气地要姑娘端正态度,“实事求是”地陈述是如何引诱潘世伟进行通奸的。
姑娘再三解释,赌咒,吴同道仍坚持说不能定强奸,并别有用心地就被奸时的具体细节提出种种疑问......
姑娘羞愤难当,当即抄起房间内的一把菜刀说:“你要不相信,我就把手剁了!”说着扬起菜刀向左手砍去,吴同道眼着要出事,上前把刀夺了下来......
窗外,潘世伟正有滋有味地吃着烩羊肉,时不时冲着室内的姑娘挤眉弄眼,怪相百出。
一连几天,吴同道接二连三地“询问”娟姑娘,而对这起恶性案件的被告人潘世伟却作只了一次询问,以后再也不看不问。
姑娘受伤的心雪上加霜,她对“上级下来”的吴科长彻底失去了信任。
10月4日上午,姑娘含泪到平陌派出所控告潘世伟和吴同道,派出所长惊闻此事后,立即减干警到施工队驻地交涉,被吴同道以“我们是公安处,有权处理刑事案件,况且我们已经立案“为借口挡了回去。
之后,吴同道又一次“传讯”了姑娘,他凶神恶煞般地吼叫:“叫你去找密县爷爷告去吧!”
或许是为了防止密县公安机关介入此案,抑或是怕这起恶性案件一人担当不起,吴同道向公司公
安处发去了“案情复杂,请处里速派人来密县”的电报。
陕西省煤炭建设公司公安处处长立即派刑警仲伟奎、马战东赴密县,行前交待他们:“这个案件按规定归密县管辖。到密县后速与当地公安机关联系。”
10月7日下午,仲伟奎、马战东抵达密县平陌施工队工地,当晚,吴让食堂备好了丰盛的酒菜,盛情款待两位年轻的刑警。
酒过,年纪较轻的马战东不胜酒力,加上一路困乏,离开了杯盘狼藉的酒桌先去休息了。
吴同道、仲伟奎继续吆五喝六,开怀畅饮,席间,仲伟奎曾问及此案为何不交密县,吴同道说:“如交密县处理太重,被告人不管怎么说都是自己人……”
仲伟奎心有灵犀一点通,把行前处长的交待抛在了脑后。
10月8日,仲伟奎因昨晚饮酒过量一直睡到傍晚时分才起床,晚8时许,睡足吃饱了的仲伟奎突然决定连夜询问受害人吴文娟。
当夜凌晨1时许,一阵急促而疯狂的敲门声惊醒
了姑娘母女,已被接二连三的所谓“询问”和威逼吓怕了的娟姑娘听说又要询问,吓得浑身颤抖不止,她说:“妈呀,他们有什么事白天不能问,为什么非要深更半夜问呢?他们没安好心,我不去……”
善良的母亲紧紧抱着女儿:“去罢,娃,咱实事求是地说。”
8日夜,施工队指挥部的两层小楼里灯火通明,对姑娘的讯问,一直持续到10日中午,此间姑娘坐在对面冰冷的凳子上。他们不给被褥,不让吃饭,不允许出门上厕所,致使姑娘几次尿湿裤子。
在姑娘母亲的多次哀求下,被“讯问”了59个小时的娟姑娘才被允许回家。
一进家门,姑娘瘫软的双腿跪在母亲的脚下,泣不成声的说:“他们不让我吃不让我睡,非要逼我交代是通奸,还让姓潘的故意从门口走,取笑我,我没脸活了……”,母久俩抱头痛哭。
吴同道、仲伟奎等人的恶行激起了知情人们的强烈义愤,大家纷纷劝说姑娘和家人上访控告。
吴文娟和母亲杨凤侠先后到河南省公安厅、郑州市公安局、密县公安局提出控告。
10月13日,密县公安局刑警队队长张艳阳驱车赴密县平陌施工队驻地再次要求吴同道等人依法移交此案,并提出要立即带走潘世伟,吴同道拒不答应。
张艳阳说要看其有无立案手续,吴立即回里屋在马战东带来的“00580”号空白介绍信上填写了“兹介绍我处仲伟奎、马战东办理×××上告强奸一案”的字样,再一次骗过了公安机关。
10月19日,仲伟奎怕夜长梦多,整理了潘世伟案件的有关材料,决定立即将潘世伟带回铜川。
临行前,又指使马战东向吴文娟送发了“传讯通知书”,要求姑娘立即回铜川接受“审讯”。
姑娘望着这张措辞严厉的通知书,就如同看到了回铜川后的悲惨命运,她彻底绝望了,最后不得不满怀悲愤离开了人世。
仲伟奎、吴同道等对受害人如此严厉,但对被告人却异常地“宽容”:从河南施工队驻地回来的路上,对潘世伟照顾得无微不至;先是在密县新县城洗澡压惊;到郑州后,吴同道亲自陪同潘世伟一起逛商场、下酒馆,下午4时又与如约赶来的潘妻和女儿会了面。
尔后,这帮人有说有笑地进了郑州火车站广场的一家录像厅……
到铜川后,又多亏了那位人高马大,“肝胆侠义”的刑警队长牛长海,此人与潘世伟之父是老相识,一见潘世伟的面就问其父的电话号码……
没办任何法律手续便将潘世伟释放回家,从此再无人问津。
潘世伟终日下棋会友、喝酒玩牌、活得好不自在。
娟姑娘的惨死,激起了众怒。
“告他们去!”铁路工程处的职工、家属自动捐资1万多元为杨凤侠一家提供上访路费。
杨凤侠和拄着双拐的儿子含泪跪别了好心的工友和乡邻,从此踏上了催人泪下的告状之路。
在郑州、在西安、在渭南、在铜川、在北京中办国办信访局高高的门阶下,杨风侠母子的哭诉曾无数次引起了接待官员的震惊和同情,引得过路群众洒下了同情的泪水。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局、公安部为此下发了长达近千字的批复,指令陕西省公安厅查办此事并上报结果。
陕西省公安厅也10余次向铜川市公安局批示,要求查清事实、严肃处理。
河南省公安厅、郑州市公安局、陕西省检察院等单位也曾多次向有关部门转交杨凤侠母子的上访材料,但一直没有结果……
杨凤侠悲壮的哭诉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同情和支持。西安电视台的记者们闲悉这一恶性事件后,台长亲自批示要专题披露这一案件,在该台《生活ABC》节目中做了报道,一时间成为西安、铜川等地群众街谈巷议的话题。
西安电视台还出面为杨凤侠母子聘请了律师,西安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年过半百的李福林律师破例免费受理了此案。
1993年3月初的一天,杨凤侠、吴明友夫妇拿着李福林律师为他们代书的控告状来到了密县人民检察院。
刚刚上任的法纪科科长冯彬喜接待了他们,详细询问了有关情况,查验了他们带来的有关材料后,立即向县公安局了解了吴文娟被强奸一案的具体细节。
强烈的责任感使他寝食不宁,次日,便带人到平陌开始调查取证工作。
6月24日,县检察院张书铭检察长专门听取了法纪科关于对本案初查情况的汇报,研究决定:此案至少有部分犯罪行为发生在密县,密县有权管辖这起案件。不管案件遇到什么困难,都要一查到底。
为了迅速打开全案的突破口,他们决定先以非法拘禁罪拘留吴同道。
当夜,冯科长带领5名干警赴铜川执行对吴同道的刑事拘留任务,在铜川市检察院的配合支持下,9月26日将吴同道押回密县。
一直关注此案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杨柏林检察长闻悉后,当即指示要迅速查清案件的全部事实,深挖余罪余犯,决不能让一个犯罪分子漏网。
此后,办案人员克服重重困难,行程3000多公里,取证300余份,查清了吴同道等人徇私舞弊的犯罪事实。
不久,河南省密县人民检察院以徇私舞弊罪将陕西省煤炭建设公司公安处刑警队副队长牛长海、公安科长吴同道、刑警仲伟奎逮捕归案。
知情人闻讯,无不拍手称快:“真是苍天有眼哪!九泉之下的娟姑娘该瞑目了。”
来源:晓记读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