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执行记:35万元离婚后财产执行案,看武川县人民法院女法官怎么做!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3-11 09:58 1

摘要:近日,武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执行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因案施策,善意执行,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执行

始终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

这类案件不仅涉及到财产权益的分配

还往往带有较深的情感纠葛

下面

就让我们看看武川法院执行干警

如何在法理情交融中

探索家事执行的最优解

近日,武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执行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因案施策,善意执行,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基本案情

原告李某某与被告张某某经人介绍相识,于1995年6月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生育了一个孩子,几年来,两人由于家庭琐事时常产生矛盾纠纷,夫妻感情日趋恶化,因原告患有精神疾病,2012年1月双方再次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自此双方开始分居,婚姻关系名存实亡。2024年6月,原告将被告起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解除双方婚姻关系,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经过审理,依法判决两人离婚,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无奈,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后,执行法官王丹第一时间联系了被执行人,得知其未履行判决的原因是认为申请人在婚姻存续期间隐瞒精神病史,且怀疑申请人对婚姻不忠,因此拒不配合申请人实现相关权益。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某某一直拒绝沟通,致使案件执行陷入僵局。无奈之下,执行法官王丹将张某某拘传至法院,经过“背靠背”到“面对面”的悉心调解,通过耐心释法说理,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终于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张某某一次性支付35万元了结。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执行后续

但事情到这里并没有结束,执行法官王丹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李某某患有精神疾病,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且与张某某共同生育的孩子也因病去世,身边只有哥哥们代为照顾。为了保障李某某离婚财产顺利分配,也为了李某某今后的生活和治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执行法官王丹并没有一次性把钱支付给李某某现在的监护人,而是让被执行人张某某重新开一张卡,把35万元打进该卡里,由法院每年对这张卡进行冻结,按月划扣3000元给照顾李某某的亲属,在此过程中,如果李某某因生病或有其他财产性的支出,凭相关证明材料可以额外支付部分款项。

“这个案子里,我给自己揽了个大活,每年需要做一次线下冻结,每月进行一次划扣,这个工作要做10年。虽然一次性把钱支付给李某某的监护人能够省去了我很多事情,但是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为了让李某某今后的生活和治疗得到保障,我觉得值得!“王丹说。

写在最后

恰逢今天是第四个“女法官国际日”,通过上面的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女法官们在审判执行的岗位上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展现出了新时代女法官的亮丽风采。在此,让我们向每一位女法官致敬,感谢每一位女法官的奉献!

来源:青城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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