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阳县城的历史变迁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2-13 17:15 16

摘要:本县自汉置领方县始,两千多年来,各朝建置变化不一,治所更迁频繁,先后设置过郡、 路、州、地区及县的治所。治地有今之古城村、安城村、仁塘岭、营盘村、新宾、芦墟等地。最先设县治在古城村,现县治在芦墟。

宾阳县城的历史变迁

作者:宾阳县志编委会

编者按:本文摘自1987年版《宾阳县志》。收入「思恩府驿站」有编辑改动。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本县自汉置领方县始,两千多年来,各朝建置变化不一,治所更迁频繁,先后设置过郡、 路、州、地区及县的治所。治地有今之古城村、安城村、仁塘岭、营盘村、新宾、芦墟等地。最先设县治在古城村,现县治在芦墟。

领方县城 县治设在今芦墟乡古城村。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建领方县,因村旁有领 方山而得名。以后各朝代,曾在此设过郡、州、县治所,至宋开宝六年(973年)才撤离废置。

古城村没治历1084年,是本县设治所时间最长之地。城池面积约三万平方米,周围以三合土 建筑城墙,设有东、南、西三面城门。城外护水沟(东南侧)和杀人塘遗止至今尚存,城墙残 基依稀可辨,城内建筑,早被夷为平地,种上作物。

绥宁县城 治所在今黎塘镇安城村, 该治所原为农村小墟市,汉属广郁县地,三国属临 浦县,晋武帝在位,将临浦县划分为领方、绥宁两县,始设绥宁县治于此。南朝梁武帝期间, 撤绥宁,于此设安城县治和安城郡治;唐改为保城县治;至宋朝裁保城并入岭方县止,前后 于该地设置郡、县治历600余年。

城池于晋代始建,后各朝加修,城内建有衙署及居民住户, 周围城墙高丈余, 厚1丈,南开一门,均为大石块砌成,故有石城之称。元代以后,由于已 非治所之地,城内衙署等建筑物,长年失修,早巳倾圮或被拆毁。现在,遗址只有城门及城 墙残垣尚存。

思干县城 位于丁桥、 太守之间的营盘村,即今新桥乡马碑山脚北面鲤鱼尾处。唐朝武 德四年(621年)设置。贞观十二年(638年)撤销,为时17年,是我县设置县治时间最短的地方。今遗址已荡然无存。

琅琊县城 旧址在今武陵乡甘寨村边的仁塘岭, 因琅琊水在县西一里而得名。唐朝武德 四年(621年) ,始建县治于岭上,岭周以三合土筑有简陋城墙,城内有衙署和住户。宋朝开 宝五年撤销琅琊县治,六年(623年),移宾州及岭方县治至此。建治时间约350年。现城垣已 无遗迹。

宾州城 治所在今新宾三联街。宋朝开宝六年(973年)设州治于此。宋朝开宝六年(973年) 建,后毁于兵祸。明朝洪武元年(1368年)重修,不久又毁,再修再毁。正德八年(1513年)至 万历十五年(1587年),又重新修建。先以砖、石砌筑城墙高一丈五尺,厚一丈二尺,周围五 百一十七丈;再建雉堞九百七十五垛。全城设有东、南、西门和文昌门,上建门楼,并建角 楼四座;城墙外南以江为池,西北深沟高垒。

崇祯年间,地方不靖,曾弃城三年,门楼多被 倒毁。清康熙,嘉庆年间及咸丰二年(1852年),又几次重建、修葺城垣,以石块加高加厚加 固。咸丰七年(1857年),州城为农民起义军攻占,改名为临浦州。自此战乱七年,城墙、衙 署拆毁、倾圮不已。同治和光绪年间,再次重修。

民国28年(1939年)日军入侵,城墙及城门 等均遭大破坏。计从宋朝至民国38年(1949年) 在此设置州、路、县治历976年。中华人民共 和国成立后,1949年12月起,中共宾阳地方委员会、宾阳专员公署、广西省军区宾阳军分区 司令部和中共宾阳县委、宾阳县人民政府相继设于城内。

明、清年间,本州与外地手工业者、 小商小贩等陆续迁来宾州城定居。城内相继建筑有洪学街、考棚街、东门街、西门街、后生 街、太和街、马草街、圣前街、横街等。后来街道逐渐向城外扩展,建成府街、新街、南街 (分上南街、下南街)。

民国11年(1922年),街道合并,街名更改,将洪学街、内东门街、考 棚街并为朝阳街;西门街、后生街并为西成街;马草街、圣前街、府街、横街并为兴贤街;太和街、东门街、新街、上南街、下南街仍按原来不变。民国22年(1933年),县城外的新市 场建成。

县城与新市场合并为五条街:新市场称为仁爱街;朝阳街、西华街、太和街并为一 条街,称三联街;上南街、下南街并为一条街,称南街,东门街改为外东街,新街保持原名。同年,广西省政府将团、甲改为区、乡、镇,县城和东、西、南、北厢及新市场并为镇,取 新市场的“新” 字和宾阳县的“宾”字,定名为新宾镇。至1983年全镇占地面积1.5平方公 里, 辖3个街道居民委员会,一个农业大队,2443户,8041人。镇人民政府驻于仁爱街,。此街区亦为商业中心。

镇上有国营企事业、集体单位,如农机供应公司、汽车站、公路段、 二轻锁厂、壮锦麻毯厂、五金厂、标准件厂、电机厂、粉末冶金厂、电镀厂、木夹厂、鞭炮 厂、丝绒厂、被服厂、食品厂、运输社和建筑队等。各企业产品畅销区内外,其中木衣夹等 远销美国及新加坡等13个国家和地区。农民主要种水稻和经营渔业,计有耕地1935亩,鱼塘 123亩。商业方面,现有五金交电、百货、日杂、旅社等13个服务行业。文教卫生方面,有 县办单位宾阳中学、 教师进修学校、新宾中学、人民医院等,镇办初中。及卫生院各1所, 小学4所。集贸市场兴旺,尤其南面有牛墟,每逢墟日,上市黄牛、水牛达200~300头,是 广西历史上著名牛市之一。

宾阳县城 治地在芦墟。县人民政府于1950年春由新宾迁移至此。该墟于明朝万历十三 年(1585年)前已成墟场。此地当时为广东廉江、广西玉林、贵县、来宾、迁江和永淳的古辣 等地由古道通往南宁必经之处。由于交易日趋繁盛,店铺陆续建起,于是逐渐成为墟场。

同 治元年(1862年)后,不少商人开始用三合土、泥砖、烧砖围绕墟场建铺,由南往北发展,相 继建成谷行街(今伍屋街、同仁街) 、盐行街(今太平街)、碗行街(今靖安街)、故衣行(今中 兴街) 、油行街(今治兴街)、正街(今中和街)、薯菜行(今镇安街)、碗行(今富安街)、鸡行 (今兴仁街)等。清代末期至民国中期,卢墟均属卢墟团所辖。

民国22年(1933年),广西省政 府将团、甲改为区、乡(镇),卢墟团范围属大同区,设卢墟镇。据说建镇时,卢墟绅士伍良 桥趁团改区设镇之机,在写镇公所牌子时,把“卢”字改为“芦”字,说芦墟人越来越多, 百家百姓,加上个“++”头更合适。于是“卢墟”便写成“芦墟”。

民国16年(1927年)南宁至柳州公路建成通车,芦墟成为交通要地。36年(1947年),在北 面的临时飞机场建设新市区,先后建成临浦街(第一马路) 、枫江街(第二马路)、永武街(第 二、三、四马路) 。由于不断扩建,商业日益发展,成了州、县的经济中心,广西四大墟镇 之一。

县人民政府从新宾镇迁至芦墟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区不断扩大,西北延伸已近陆村, 东、西扩建亦已接近马村、杨村。至1983年,芦墟镇面积达二平方公里,辖11条街两个村, 17804人。镇上主要街道已铺上混凝土,路面宽达20米,两旁新建了一批3~5层的楼房。镇 内除县、镇各机关单位外,有县属农机修造、汽车修理、印刷、染织、自来水、钢锉、大米、 机电、供电等工厂企业;另有针织、棉织、壮锦、皮鞋、镜画、白铁、五金、铸件、车锁等 11个轻工业厂。

此外,尚有镇和街道办的综合加工、面条、干粉、粉丝、竹器、建筑、造纸、 割胶、五金修理、车辆管理等36个厂、队、组、店。服务行业有百货、日杂、土产、糖烟酒、 饮食业、“三代店”等单位。文教卫生方面,有党校一所,中学两所(镇中学、宾阳高中), 小学四所, 卫生院五所,兽医站、环卫站、文化馆、图书馆、电影院两所、俱乐部3所以及 文化站等。集市设有瓷器、竹木器、成衣、皮革制品、小五金及农副产品交易行,每逢墟期 赶墟群众约5~6万人。区内各地,云贵等省个体商有不少常来赶墟。芦墟巳初具现代墟镇规 模,成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1984年10月, 芦墟镇与新宾镇合并为宾州镇。1985年,全镇有14个街道居民委员会,7 个村民委员会11049户, 51385人, 其巾非农业人口21393人, 耕地面积22393亩, 水田占 20187亩。

来源:思恩府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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