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怀化日报全媒体讯3月初,鹤城区盈口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法理与情理并行的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工伤赔偿纠纷。农民工米某花与施工企业达成和解协议,获赔5.2万元,为这起历时3个月的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怀化日报全媒体讯3月初,鹤城区盈口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法理与情理并行的调解方式,成功化解一起工伤赔偿纠纷。农民工米某花与施工企业达成和解协议,获赔5.2万元,为这起历时3个月的纠纷画上圆满句号。
2024年12月中旬,53岁的米某花在怀化某建筑工地从事钢筋作业时不慎摔倒,造成胸椎与骶骨骨折。项目方虽及时将其送医并垫付医疗费5624.5元及生活费3000元,但在今年2月伤者提出工伤赔偿时,双方分歧凸显:家属坚持按《工伤保险条例》标准索赔,施工方湖南省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则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主张协商赔偿,双方因程序及金额问题僵持不下。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采取“背靠背”沟通策略:对企业阐明法律义务,提示拖延赔付可能产生利息及诉讼风险;向家属分析诉讼周期长、成本高的现实情况。经多轮协商,双方于3月初达成协议:“企业除已支付的8624.5元外,另一次性赔偿5.2万元,约定3月30日前付清。 ”
“此案是‘小调解’推动‘大民生’的典型实践。”鹤城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调解员精准运用《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既避免劳动者陷入漫长诉讼,又为企业降低司法成本,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该负责人提醒:务工人员应妥善保存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凭证,受伤后30日内可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须规范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工伤保险,从源头防范纠纷。
来源:掌上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