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清《邑仁侯洪太爷恩准分批下峪甲碑》,此碑矗立于洛宁下峪老街。往昔,它镶嵌在过街楼与火神庙之间的戏台山墙上。该碑作为清代地方治理的关键见证,其内容阐释如下:
清《邑仁侯洪太爷恩准分批下峪甲碑》,此碑矗立于洛宁下峪老街。往昔,它镶嵌在过街楼与火神庙之间的戏台山墙上。该碑作为清代地方治理的关键见证,其内容阐释如下:
一、碑文解读
“邑仁侯洪太爷恩准分批下峪甲碑”,邑:指永宁县(今洛宁县)。仁侯:对县令的尊称,“洪太爷”即当时县令洪守彝。恩准:体现地方事务需经官方批准。分批下峪甲:将下峪地区划分为若干“甲”(明清基层行政单位),分批实施管理。
甲作为基层单位始于宋代,最初为军事和治安编制,后逐渐演变为行政单位。元代形成“都甲制”,县下设都,都下设甲,甲下领村。明清沿用并完善,甲的主要职能是征收赋税、管理户籍。 清初以十户为一甲,雍正后改为十牌(百户)为一甲,甲长负责核查户口、催缴钱粮。
甲在明清时期属于县级以下的基层单位,介于“都”(相当于乡)与“村”之间,或直接对应自然村。甲的户数历代不同(十户至百户不等),民国时期“都甲”改为乡或镇,甲的层级逐渐消失,其职能被现代村(居)委会取代。
“道光二十年二月上浣之书”,时间:清道光二十年(1840年)二月上旬。上浣:古代以“浣”代指上旬,即每月初一至初十。
“合甲同立”,表明碑刻由下峪各甲民众共同集资竖立,体现集体意志。
二、历史背景
1、行政区划变迁:下峪古称赀谷,原名柳林镇,明代因洪水迁址,清代属永宁县西路底张里。道光年间,地方经济发展促使基层管理细化,“甲”作为赋税、治安单位被引入。
2、洪县令的治理:洪太爷是永宁县令,其批准“下峪甲”划分,反映地方政府对山区重镇(有碑文称下峪“径通三关之险,路连九岭之遐”)的重视,旨在强化管控。
洪守彝(1778-1841),字叙堂,浙江瑞安人。
1813年拔贡,考取八旗官学教习。嘉庆二十四年(1819)中举。
道光六年(1826)教习期满,因父年已82岁,不赴选,回家侍奉。
道光十三年(1833)父丧孝满,选任河南宁陵知县,后调任永宁知县。
据张振夔《宁陵知县洪君墓志铭》载:“道光二十有一年正月二十六日,知永宁县叙堂洪君卒于官,年六十有四,故人称永宁君”。
洪守彝出身书香门第,家族位列“晚清瑞安四大家族”,人才济济、人丁兴旺。洪守彝曾任《宁陵县志》的总编纂。洪守彝的仕途经历与文人身份为家族奠定文化根基,其孙洪炳文(1849-1918)为晚清民国著名剧作家、诗人,也参与了《瑞安县志》编纂,是中国近代史上卓有成就的文学大家,创作戏曲36种及大量诗词文赋,涉及社会批判、科技传播等题材,体现了家族学术传统的延续。
洪守彝任永宁县知县期间,在赋税征收、司法审理、维护治安、推动水利建设、赈灾恤民,倡导文教以促进地方发展等方面卓有成效。
3、民间响应:合甲立碑显示地方乡绅与民众对官方政策的支持,或因划分甲制有助于协调资源、应对灾害。
三、此碑的历史价值
基层治理的实证:碑文印证了清代“保甲制”在豫西山区的推行,为研究地方行政史提供实物资料。
地方认同的凝聚:“合甲同立”体现下峪民众通过集体行动,强化归属感,呼应其“物埠民富,五谷充盈”的地理优势。
历史记忆的载体:石碑不仅是记录行政决策,更是承载着下峪从“柳林镇”到“下峪镇”的地名演变与文化传承(如洪洞移民传说)。该碑与下峪文昌阁、火神庙碑共同构成地方史脉络,折射出清代山区社会在自然环境与行政体系中的适应与发展。
来源:洛宁城事电子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