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我国化工领域科学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推动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 根据《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现决定开展2025年度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专家: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我国化工领域科学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推动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 根据《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现决定开展2025年度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技术发明奖,设一、二、三等奖;
(二)科技进步奖,设一、二、三等奖;
(三)基础研究奖,设一、二、三等奖;
特别重大技术发明、特别重大意义的项目,可以授予特等奖。
2025年各奖项设置数量参照《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规定(见附件1)。
二、奖励对象及范围
(一)技术发明奖
奖励在化工领域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方法和物质等重大技术发明的项目团队。
(二)科技进步奖
奖励在化工领域科技成果开发、转化、推广的工业化应用过程中,完成重大工程、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项目团队。奖励范围包括技术开发类、新技术集成类、工程建设类、社会公益及软课题类等。
(三)基础研究奖
奖励在化工领域应用基础研究、中试、工业试验等阶段,在新工艺、新技术集成、新产品、新方法、新材料、新设备、新软件、应用基础研究等做出重要科技贡献的项目团队。
三、提名方式
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实行第三方提名制度,分为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两类渠道。每个提名单位(或专家)每个类别提名不超过1项;常务理事单位及以上,每个类别最多可提名2项。项目按提名等级进行评审,请提名单位和提名专家合理选择提名奖励等级。
(一)具备提名资格的单位包括:
1. 中国化工学会分支机构;
2. 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学会;
3. 中国化工学会单位会员。
(二)具备提名资格的专家包括:
1. 相关专业领域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2. 中国化工学会会士。
四、申报要求
1. 提名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将作为科研诚信和学风道德的重要标准。
2. 所有申报项目(含基础研究奖)须提供科技成果评价报告,拟报一等奖项目申报前须先经过中国化工学会组织的科技成果评价。
3. 严禁一奖多报、内容重复申报。同一技术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同级别其他奖项;同一技术内容,不得重复申报参加本奖项不同类别的评审;往年已获同类别奖项的不得重复申报。
4. 2025年6月20日完成网上材料提交和纸质材料报送。
(1)网上材料提交:使用个人会员账号和密码登录中国化工学会奖励系统(https://pap.ciesc.cn/)在线填报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导出申报书并签章上传后正式提交。填写内容请参照《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见附件2)。
(2)纸质材料报送:请将主件《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书》1份(完成单位、完成人、提名单位或专家均应签署意见,并盖章或签字)、附件材料1套分别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学会。(纸质材料报送以寄出时间为准。请勿采用闪送、同城急送等需要即时收取的方式报送,以免材料丢失。)
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3号化信大厦B座7层(邮政编码:100029)。
五、联系人
张 瑜 电话:010-64410497, 18518469826,
邮箱:zhangyu@ciec.cn
杜一萌 电话:010-64410497, 15901045159,
邮箱:duym@ciesc.cn
系统技术支持:
邮箱:wtt@zhongkefu.com.cn
附件:
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附件1 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
附件2 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指南(2025年度)
中国化工学会
2025年2月21日
来源:中国化工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