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不得顿顿要走!东方甄选实在做太绝!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6-20 19:57 1

摘要:最近网上有个事挺火的,东方甄选把他们主播"顿顿"的名字申请注册成商标了。这下可炸锅了,好多人都在讨论这事到底是不是公司太绝了。原来要是主播离职后还想用这个名儿直播,要么得付钱给公司,要么就得改名字。

最近网上有个事挺火的,东方甄选把他们主播"顿顿"的名字申请注册成商标了。这下可炸锅了,好多人都在讨论这事到底是不是公司太绝了。原来要是主播离职后还想用这个名儿直播,要么得付钱给公司,要么就得改名字。

以前董宇辉就被卡过,后来公司把商标送他了才完事。现在又轮到顿顿,这算不算挖坑给想走的员工呢?打工人自己的名字明明是自己的,但公司说因为是在这里工作才出名的,所以商标权归公司。有网友说,超过六成人觉得员工名字类的IP应该归个人,企业注册得小心点。

这事把打工人的个人品牌和公司资产之争摆明了。有网友总结说,员工离职不外乎两个原因,要么钱给的不够,要么处不来。现在大家在问,东方甄选会不会把商标还给顿顿?毕竟好聚好散对两边都好。

法律上有点说不清,根据商标法,如果名字是因为在公司工作才出名的,公司确实有权注册商标。但这么操作也容易闹矛盾。之前比亚迪为了"王传福"商标和前员工打过官司,互联网大厂那边离职创始人也常为这类事闹得不行。日本那边偶像公司的做法倒是有点参考,他们一般会提前签协议说清楚名字使用权。

现在网上有很多讨论,有人发起了投票,大部分人都站在员工这边。还有人做了个解约协商的话术模板在传,教怎么谈。看来这事不只是公司和员工的事,连带整个行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方式都要被影响了。

企业可能觉得注册商标是保护自己的利益,防着员工带着名头跳槽。但员工会觉得这是在限制他们的职业选择。有报道说有些公司开始建补偿机制,员工离职时按贡献给钱,商标就归还。不过这种模式还在摸索阶段,具体怎么估值还没定论。

最近两年网红商标纠纷越来越多,光查到的就有200多起。有人开始讨论要不要立法专门管这事,毕竟现在主播名字就是他们的生计。之前德国那边有个人标识权保护,可能对咱们也有借鉴意义。

现在事情还在发酵,没看到东方甄选正式回应。也不知道最后怎么解决。这事儿提醒了所有人,未来签合同得把名字使用权说清楚。反正观众们现在都在看后续,这事估计要闹一段时间。

来源:丫丫爱追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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