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这场新闻发布会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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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卫东对《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进行介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有效预防和纠正违法检查、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

△发布会由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一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鲍雷主持

6月20日

北京市司法局召开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

新闻发布会

对《实施意见》进行重点解读

发布北京一体化综合监管改革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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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卫东对《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进行介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进一步规范行政检查,有效预防和纠正违法检查、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任性检查等突出问题,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实施意见》,主要回应以下问题:

🔍针对企业关注的“检查主体乱”问题,《实施意见》明确了具有行政检查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依法受委托的组织三类主体可以依法实施行政检查,严禁各类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检验检测等第三方机构实施行政检查。按照《实施意见》,本市正在组织各级部门开展行政检查主体的审核及公布工作,该工作完成后,企业遇到入企检查,可在各市级部门、各区政府门户网站的“行政执法公示”栏目,核实相关单位是否属于行政检查主体,如不属于,可拒绝接受检查。

🔍针对企业关注的“检查人员乱”问题,《实施意见》明确规定,只有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或人民警察证件的人员可以入企实施行政检查。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志愿者等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没有行政执法证件,不得入企实施行政检查;行政检查主体聘请的第三方机构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可以在行政执法人员带领下,进入企业生产经营场所从事协助和辅助工作,但严禁在没有执法人员的情况下单独入企。企业可以要求检查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并扫描证件二维码,如果无法出示证件或者扫描二维码发现证件失效,可拒绝接受检查。

🔍针对企业关注的随意检查和扰企检查问题,《实施意见》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规范:一是强化计划统筹,做好源头管控。要求各行政检查主体每年3月底前制定并公布年度检查计划,并由市、区政府对年度入企检查总量和检查频次上限进行控制,同时,要求年度检查计划外的各类专项检查必须报市、区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大幅压减非必要的临时性检查,减少检查随意性。二是全面推行“扫码报到、亮码通知、照单检查”制度。要求所有入企检查必须纳入北京市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统一管理、统一通过系统生成检查码。检查人员入企检查时,除严格执行扫码要求外,还必须主动出示检查码并按照对应的检查单实施检查。如执法人员无法出示检查码或者与综合监管系统查询的检查码不符,企业可以拒绝执法人员入企检查;如果发现检查人员使用的检查单与综合监管系统查询的检查单不符,可以要求执法人员更换为与检查码相对应的检查单,如不更换,也可以拒绝接受检查。三是优化检查组织形式,减少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要求积极采取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非现场方式实施监管。同一部门组织实施行政检查,尽量采取“一次入企、一表通查”的方式,把该查的事项一次性全面查完,最大限度避免重复入企;鼓励多个部门采取跨部门联合检查的方式实施入企检查,减少不同部门分别入企的多头检查。

🔍针对企业关注的检查不规范、标准不统一问题,《实施意见》对规范检查事项和检查标准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化管理。要求各市级检查主体对行政检查事项进行统一清理、统一规范、统一公布,未经公布的检查事项不得实施行政检查。二是继续优化行政检查单分类管理。要求各检查主体根据入企检查、设站检查、区域巡查、非现场检查等不同检查场景,分类编制适用不同场景的检查单,并根据检查事项明确具体的检查项、检查要点、检查方式和检查标准。三是进一步细化行政检查标准适用规则。要求检查主体不得以相关标准中的推荐性、指导性条款作为确定检查标准和判定检查结果的依据;同时规定,在“标准打架”问题没有解决前,检查主体不得以冲突标准作为判定相应检查项是否合格的依据。企业在接受检查时,如果遇到这两种情况,可以向市司法局或者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针对企业关心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合规守信企业保护、执法监督制约等工作,《实施意见》也作出相应回应:一是针对执法规范化建设问题,明确行政检查实行双人执法、亮证执法、权利义务告知、结果现场反馈等制度,并根据不同检查结果,对适用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免罚慎罚、公正裁量等提出规范要求。二是针对保护合规守信企业的问题,明确在继续巩固深化“风险+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评价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将行政检查合格结果纳入企业信用正向评价,继续推行“无事不扰”企业清单等措施,努力让合规守信企业实实在在享受到守法经营带来的“红利”。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综合运用平台监测、12345市民服务热线、直报监测点等渠道收集企业对行政检查的意见建议,拓宽执法监督渠道;强化与其他监督衔接,对违反“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等要求的,及时监督纠正,属于违纪违法问题的,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处处长林影介绍了本市一体化综合监管改革有关情况,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

🔍全面实施“扫码检查”,强化行政检查全流程监督。一是实施行政检查源头管控。北京全面实行行政检查计划统筹管理,组织全市各区及40个市级执法机关按照统一标准完成年度行政检查计划编制工作,将“可计划的各类行政检查”全部纳入计划管理,并明确年度行政检查频次上限,杜绝随意检查。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检查程序。通过实行“扫码报到、亮码通知、照单检查”,实现行政检查全程留痕可溯,同时系统会自动对重复检查、低效检查进行提示阻断。三是拓展社会监督渠道。依托“京通”小程序,打造政企互动平台,经营主体可实时查询检查人员、检查结果和合格标准等信息,还可以即时反馈不规范检查行为。

🔍大力推行非现场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现场打扰。一是“无感监管”覆盖更多行业领域。全市49个部门充分运用视频AI巡查、数据比对、远程检查等非现场监管方式,全市非现场检查量占比提升至42%。二是监管效率有效提升。结合不同行业、领域特点,完善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将监管力量聚焦到风险隐患集中的领域上,实现监管资源高效配置。三是非现场监管法制保障不断完善。扎实开展本市非现场监管地方立法调研论证,深入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确保相关立法为改革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扩大“无事不扰”企业清单范围,为合规企业松绑减负。一是择优纳入“无事不扰”企业清单。充分发挥信用激励和约束作用,以信用风险分级分类评价结果为基础,已将23万家企业纳入清单,超过全市企业总量的10%。二是持续减少对“无事不扰”企业现场检查。对清单内企业,除投诉举报、转办交办、专项检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最大限度减少现场检查。今年纳入清单企业的非现场检查量占比已提升至77%,为企业减负效果明显。三是强化“无事不扰”清单动态管理。目前,已有3023户企业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违反守信承诺、涉及严重违法失信等情形,被移出清单并加强监管,有效激发企业自主合规经营的内生动力,助力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统一规范检查规则,协调解决检查“标准打架”问题。一是清单化管理行政检查事项。开展行政检查项标准化、规范化梳理工作。全市49个监管部门制定了6382个行政检查项,并逐项明确检查内容和合格标准,形成市、区、街乡统一的监管规则。二是建立“标准打架”协调解决机制。针对不同监管部门检查“标准打架”现象,坚持从企业视角出发,多渠道深度调研摸排检查“标准打架”问题,形成典型问题清单并统筹组织相关部门深入研究、会商研判解决方案。截至目前,已就37个问题协商一致,形成统一标准。

市应急管理局法制处处长戴贺霞介绍市应急管理局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检查有关情况。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市应急管理部门在转变执法理念、优化执法方式等方面发力,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包括:

🔍一是加强检查人员管理,规范执法辅助人员。应急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检查由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和街道乡镇依法实施。行政检查必须由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实施,城市协管员、技术检查员等执法辅助人员不能单独入企开展行政检查,但可以在行政执法人员带领下,入企开展执法辅助工作。

🔍二是加强执法检查管理,规范检查内容和标准。市、区应急管理部门编制了2025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将日常检查、大型活动保障检查等纳入年度计划,经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加强分级分类执法,市级纳入计划的重点检查单位,各区原则上不再列入计划,防止重复检查。按照“一次入企、一表通查”的要求,分类编制适用不同检查任务的入企检查单。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检查计划、检查单、检查事项和检查标准开展检查。

🔍三是加强非现场监管,规范现场检查。不断优化非现场监管手段,探索建设许可证有效期信息比对、隐患整改信息比对、特种作业证信息比对,以及企业工伤事故预警等模型,多渠道发现问题,不断提高入企检查的精准性,逐步减少现场检查。开展入企检查时,执法人员落实“扫码报到、亮码通知、照单检查”等制度要求。检查过程中,不得要求企业负责人陪同检查。

海淀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京海介绍海淀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有关情况。海淀区“双向发力”协同并进,从以下两个方面为企业减负:

🔍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管改革,提高监管效能。一是成立非现场监管工作专班。印发海淀区《深入推进一体化综合监管加强非现场监管三年行动计划》,对非现场监管改革进行统筹设计、整体谋划。按照“统筹管理、分类整合、逐步纳管”的思路,推进全区信息化系统整合。改革以来,全区开展非现场检查15.9万次,占比65.12%,非现场检查问题发现率达到17.69%。二是建立常态化监测通报机制。利用数据监测、通报考核、执法监督等手段,持续推动各部门优化监管方式、规范涉企检查行为。改革以来,依托“综合监管e码查”重复检查预警减少扰企843次,现场检查量占比降至34.88%,现场检查问题发现率达到51.72%。建立全市首个区级“扫码检查”企业直报监测点,邀请638家企业监督评价各监管部门的检查行为。面向1370家企业开展广泛调研,客观评估监管改革效果。三是动态优化“无事不扰”清单企业库。海淀区目前已有2.6万户企业纳入试点清单,达到企业总量10%。检查量同比压减96.4%,企业迎检负担显著下降。梳理出16个“标准打架”问题,密切联系相关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建立问题摸排协调解决机制,目前,区级层面已解决8个。

🔍行政执法监督协同促改,即时纠偏提升监管质效。为确保监管改革各项任务落地,海淀区有效发挥“执法监督”强大引擎,通过“座谈、问询、反馈、论证、决定”的完整闭环,反向督导“低质效、低风险”等问题解决提升。

人民网、法治日报、中国新闻社、北京广播电视台、北京政法网、新京报等中央和市属媒体到场参会。

来源:京津冀消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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