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历史上确实存在不准三人以上聚餐的规定。早在汉朝初期,丞相萧何制定了“禁群饮”法令,明确规定三人以上无故聚集饮酒的行为是犯罪,处罚是罚金四两。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防范农民群体性事件。
最近,时有提到“三人以上不得聚餐”的说法在流行,这个说法到底是从哪里传出来的呢?
历史上确实存在不准三人以上聚餐的规定。早在汉朝初期,丞相萧何制定了“禁群饮”法令,明确规定三人以上无故聚集饮酒的行为是犯罪,处罚是罚金四两。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防范农民群体性事件。
官媒澎湃新闻对此进行进行了权威解读,指出这是对公职人员行为规范的误解。实际规定是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同事三人以下的普通聚餐一般没问题。这一说法源于政策执行中的简化传播与误读,实际涉及两个不同背景的规定,需分开解析其来源与演变:
一、疫情防控期间(2020年初):对“群体性聚餐”的界定争议
2020年2月,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新冠肺炎流行期间餐饮服务单位防控指引》,明确要求禁止承办各类群体性聚餐活动。部分媒体和餐饮经营者将其简化为“3人以上就餐即算聚餐”,引发公众困惑。对此,官方迅速澄清:
1、官方定义:群体性聚餐特指“节日宴席、生日宴席、升学宴席等聚集性活动”,而非普通3人以上就餐。
2、实际要求:餐厅需控制就餐密度(人员间距1米以上)、推广分餐制,但普通家庭或朋友3人用餐未被禁止。这一澄清表明,“3人禁聚”是地方执行中的误读,非政策本意。
二、公职人员廉政新规(2025年):“三人聚餐”传言的直接来源
2025年6月,多家官媒(如澎湃新闻)解读针对公职人员的最新廉政规定,核心指向防止“小圈子腐败”,其中提及对聚餐场景的限制:
1、政策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01、113、116条,禁止接受影响公务的宴请、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34条:违规宴请可面临警告至撤职处分。
2、“三人禁聚”的由来:
文件要求公职人员避免参与可能形成“小圈子”的饭局(如固定人员聚会、干部调整期聚餐)。
操作建议中提及“普通同事三人以下聚餐一般无问题”,侧面引发“超三人即风险”的推论。
3、具体限制场景:
工作关系饭局(如接受企业宴请);
“小圈子”聚会(如同学会、同乡会);
敏感时期聚餐(节日前、干部调整期)。
三、地方执行中的加码与模糊化
部分地方为强化管控,对政策进行加码,进一步推动“三人禁聚”传言扩散:
人数限制:如广东陆丰(2020年)要求聚餐每桌不超过8人,大厅不超过5桌或50人;
报备制度:黑龙江鸡东(2021年)要求婚丧宴提前报备,并限制桌数(婚宴≤30桌,丧宴≤10桌)。
此类细则虽未直接禁止3人聚餐,但“控制规模”的导向被民间简化为“三人红线”。
四、误解是如何形成的?
1、政策误读:疫情防控期“群体性聚餐“概念被片面理解为”3人以上;公职人员廉政新规中“三人以下较安全”的建议被反向解读为“超三人即违规”。
2、民间传播简化:为便于执行或规避风险,单位口头传达时压缩为“不准三人聚餐”。
3、官方态度:始终强调“区分正常聚餐与风险场景”(如公款消费、小圈子聚会),但未以人数作为绝对红线。
传言澄清:“不准三人以上聚餐”并非国家统一政策,而是疫情防控与廉政建设中部分规定的民间简化表述,叠加地方执行加码形成的误传。其本质是防控聚集性风险(疫情或腐败)的延伸措施,普通民众日常3人用餐通常不受影响,但公职人员需谨慎评估聚餐性质。
来源:一起等风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