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动力IPO之路剑悬头顶:技术、财务、人员独立乎?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6-11 18:20 1

摘要:苏州汇川联合动力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创业板IPO将于6月13日上会迎接大考。这一消息迅速引发各界关注,因为在当下强监管的资本市场环境中,汇川联合动力的 “A 拆 A”上市之路,将直面一系列棘手的合规风险考验,特别是系统共用导致的财务独立性隐患、人员重叠引发的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创业板IPO将于6月13日上会迎接大考。这一消息迅速引发各界关注,因为在当下强监管的资本市场环境中,汇川联合动力的 “A 拆 A”上市之路,将直面一系列棘手的合规风险考验,特别是系统共用导致的财务独立性隐患、人员重叠引发的决策公正性问题,以及技术竞争层面的诸多瑕疵,均成为高悬于其上市之路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汇川联合动力能否妥善解决,突破重重阻碍,顺利叩响资本市场的大门,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ERP 系统深度捆绑,财务独立性存疑

苏州汇川联合动力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是是一家专注于研发、生产和销售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的企业,它是汇川技术(300124.SZ)的控股子公司,也是其进军新能源汽车领域里的一张王牌。汇川联合动力的产品涵盖电机控制器、电机、减速器以及电源系统等核心部件,为新能源汽车的动力输出和运行提供关键支撑。公司凭借在电力电子、电机控制等领域的技术积累,在行业内崭露头角,与多家知名车企建立合作关系,产品广泛应用于乘用车、商用车等不同细分市场。

再来看当下的资本市场环境。2024 年 4 月 12 日颁布的新 “国九条”,明确释放出 “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 以及 “从严监管分拆上市” 的强监管信号。在此背景下,超过 20 家上市公司,诸如川投能源(600674.SH)、天合光能(688599.SH)等,纷纷无奈终止 “A 拆 A” 计划,主动为合规监管让步。

在这样的背景下,有新浪财经等媒体爆出,联合动力与汇川技术共用 ERP 系统,这一情况直接触及了《证券法》第 78 条关于信息披露独立性的要求,成为其 IPO 合规性道路上的核心阻碍。

据新浪财经的报道,联合动力所使用的 ERP 系统由汇川技术授权,系统的所有权与控制权牢牢掌握在汇川技术手中。尽管联合动力试图通过 “组织隔离 + 账号隔离” 的方式进行权限管理,并委托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687.SZ)及上海汉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170.SZ)开展定制化二次开发,以契合自身业务需求,但汇川技术对系统底层架构的掌控权,使得联合动力难以彻底排除控股股东通过后台权限干预数据的风险。例如,若汇川技术利用系统管理员权限随意访问或修改联合动力的数据,极有可能导致联合动力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大打折扣,严重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 —— 关联方披露》第 8 条中 “实质独立” 的准则要求 。

从隔离措施来看,联合动力宣称通过组织、账号及流程三方面进行隔离以保障数据独立性。然而,这些举措仅仅停留在表面,未能从根本上解决系统所有权归属带来的隐患。依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 12 条,联合动力有责任证明其财务管理系统具备完全的独立性。但现状是,现有隔离手段无法确保汇川技术不具备潜在的数据访问能力,尤其是在系统维护或更新的过程中,数据泄露或篡改的风险显著增加。此外,联合动力未披露第三方开发商的审计报告,也未提供系统隔离的验证数据,使得这些隔离措施的可信度大打折扣,难以让市场与监管机构信服。

核心团队高度捆绑,技术独立性受质疑

再来看人员的独立性问题。实际上,汇川技术与汇川联合动力在高管及研发人员上的高度重叠,暴露出业务独立性不足及潜在的利益冲突风险,或挑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13条的要求。

在高管层面,联合动力的 10 余名董监高中,有多人曾在或现任汇川技术的关键岗位。董事长李俊田曾任汇川技术副总裁,董事杨春禄现任汇川技术副总裁,财务总监王小龙也曾任苏州汇川成本核算部副经理。2021 年新能源汽车业务重组期间,汇川技术将汽车电子事业部员工划转至联合动力,且在过渡期内人员费用仍由汇川技术承担。

新浪财经报道指出,这种紧密的履历与经济利益关联,使得联合动力的高管团队在决策时极有可能受到控股股东的影响。若高管在汇川技术仍保留职务或利益,在联合动力进行决策时,可能会优先考虑控股股东的战略目标,从而违背《公司法》第 147 条中关于 “忠实义务” 的规定 。

再看汇川联合动力的研发方面。虽然汇川联合动力虽声称拥有 “独立研发平台”,但其核心技术大多基于汇川技术原有的体系。其研发团队中的关键人员,如电源研发总工程师刘玉伟曾任汇川技术研发经理,系统设计部经理刘畅曾任汇川技术汽车电子事业部研发副经理等,均带有浓厚的汇川技术背景。联合动力既未对研发投入的独立性进行量化说明,也未充分披露专利技术的开发过程是否完全独立于汇川技术。若专利技术来源于汇川技术的基础研发,那么联合动力可能存在技术授权或依赖的关联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 —— 关联方披露》第 10 条,需对此进行详细披露。

报道特别提示,当前联合动力的披露仅提及人员划转,却未能充分证明研发团队的独立性,极易引发外界对其技术剽窃或利益输送的质疑 。

这种高管与研发人员的高度重叠,致使联合动力在战略决策、技术开发及资源分配等方面,很大程度上受到汇川技术的制约。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 13 条,联合动力必须证明其业务及人员独立于控股股东。然而,当前的人员结构安排,可能导致高管因双重身份陷入利益冲突,在资源分配时优先偏向汇川技术;同时,研发人员的技术路径受汇川技术影响,限制联合动力自身的创新能力。联合动力虽对人员划转背景有所披露,但未给出切实可行的独立性整改措施,也未明确利益冲突防范机制的细节,使得其披露内容的可信度严重不足。

在深交所的问询回复中,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对相关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了披露。然而,隔离措施的实际效果、董监高重叠下的独立性问题,以及技术差异的量化证据等关键方面,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市场各方都在密切关注联合上会时的表现,其未来 IPO 之路充满不确定性。

参考报道:联合动力:系统与汇川技术共用,核心技术或同源是否构成IPO独立障碍__财经头条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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