抬杠与说理——就《不让考生进考场,是谁在制造这些尴尬的“正能量”故事?》的若干补充说明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6-10 18:01 1

摘要:昨天写了一篇公众号文章,《不让考生进考场,是谁在制造这些尴尬的“正能量”故事?》聊聊对高考安检的那些“奇葩事儿”一点看法,没想到,这篇文章火了,引发了一系列争论甚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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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四十三期(总第916期)

昨天写了一篇公众号文章,《不让考生进考场,是谁在制造这些尴尬的“正能量”故事?》聊聊对高考安检的那些“奇葩事儿”一点看法,没想到,这篇文章火了,引发了一系列争论甚至争议。

文章最后一段这样写道:

以上只是我的观点,如果有人非要和我在这件事上辩论,说我说的不对,那我就举双手赞成说你说得对,你说的都对,你说的特别特别别对,不但举双手赞成,连双脚都举起来表示赞成,这样就不用再抠三室一厅了。

为什么要写这一段呢?是因为我觉得我所谈的不过是个常识,我只是重申一个基本的常识,让大家不要忘了这个常识而已,不值得辩论。另外,我也特别怕有人来抬杠,尤其不喜欢和杠精抬杠,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所以,就写了这样一段文字。

但这段文字,可能会被某些人误解为我拒绝讨论,拒绝沟通,唯我独是。事实并不如此,我对一切愿意理性沟通,深入交流的留言都会认真回复,但对那些碎片化的,情绪性的留言,则会视而不见。但这些留言,只要不是被系统判定违规删除,我都会让这些留言自动精选展示出来,从不主动删除留言,尤其不会删除不同的声音,因为我相信读者有他们的判断能力。不只是针对这件事这篇文章的留言如此,对所有的事所有文章下的留言我都采取统一的标准,从未动摇。

下面,就这篇文章引发争论的几个焦点问题做较为详细的补充说明。

1.资格

讨论一个问题时,我们常常想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他有没有资格做这个讨论,有没有资格发表意见和想法,类似于要做一个入门许可的审查。

但这个资格审查,我们常常把包罗万象的问题混为一谈,觉得所有的事件讨论都有一个资格问题,如果你不是对这个领域有专门的研究或者深入的实践,你就没资格参与相关问题的讨论,哪怕只是发表一个简单的看法也不行。

但事实并不如此,这要分类来看。

郭德纲在相声中说:“比如我和火箭专家说,你那火箭不行,燃料不好,我认为得烧柴,最好是烧煤,煤还得精选煤,水洗煤不行。如果那科学家拿正眼看我一眼,那他就输了。”这段话讽刺外行对专业领域的盲目指点。他用“火箭燃料应烧煤”的荒诞提议,比喻非专业人士对火箭科学的无知,并强调专家无需与缺乏基本常识的争论者纠缠。这样的无常识的争论者非要在一个专业领域去发言,那他当然没资格,或者说他以为他有资格,专家也无需去理会他,就像郭德纲说的那样,拿正眼看他一眼,你就输了。

但是,换另外一个角度,如果是一个社会大众关心的问题,涉及万千百姓切身利益,那就不该设置所谓的资格门槛。谁都有权利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哪怕不专业,没有实践也没有关系。举个例子,你家里冰箱坏了,不制冷,你打电话找来维修师傅,和师傅抱怨说这个冰箱制冷效果不好,还时常罢工,那师傅就不能批评你不懂制冷常识,说你没资格评论他们这个品牌的冰箱,因为你家冰箱关乎你的切身利益,你是否专业都有资格发表看法。

高考也是如此,关乎千家万户,所以,不管他专业水平高低、实践深入与否,所有人都有资格发表一些意见和看法。比如,十几二十年前,我看到这样的一则新闻,某场考试(没有进一步查证,不确认一定是高考考场),不允许学生上厕所,结果导致考生当场失禁,该事件引发巨大争论。今天,我们的高考在上厕所这件事情上就不是严格禁止,而是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可见,众声喧哗会促进某些问题的调整和改进。我们国家这些年来在很多领域取得长足的进步,其实也正是在这样的提出问题,直面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过程中达成的。

2.建议

是不是一旦想就某个问题发表看法,就一定要有建设性的意见,甚至可操作性的做法,然后才能发表看法呢?这又是一个在相当程度上困扰很多人的问题。这个问题,也需要具体分类讨论。

如果是一个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写一份提案,就某个问题发表意见,那自然需要拿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可行性的方案来,因为这是题中应有之义,这是职责所在,责无旁贷。以此类推,如果你是你单位的某个部门的负责人,关于这个部门的问题,你在给领导汇报时,就要拿出解决方案来,而不能把问题直接扔给领导。但如果是普通老百姓,就某个问题发表一下看法,你非要人家拿出解决问题的建议甚至方案来,不能拿出建议来就没资格提意见,这就是强人所难了。说得再直白一点儿,人家也没领工资,没拿该干这个事儿的这份儿钱啊。

有一个常见的说法是:“你行你上,不行别哔哔。”这个说法虽然常见,但本身就存在问题。虽然我不行,但并不是因此就可以堂而皇之地取消我对某些事情哔哔一下的资格。如今的年轻人已经越来越熟悉这种PUA的套路了:下属提出意见,领导问有什么解决办法,下属说没想好有什么办法,领导说没想好为什么要提意见,这就是典型的“你行你上,不行别哔哔”的“逻辑”。那如何反PUA呢?“我行我上,那我就上,要不你把位置让给我?”当然了,这样的场景大多数时候只会出现在各种爽文爽剧中,现实情况是,既然提意见,就得面临朝我要解决问题的刁难,那我干脆缄口不言就好了,于是事情也就变得越来越坏,每个人最终都成为受害者。

回到我的文章中来,其实我并没有只是指出问题,而没有提出建议。原文是这样写的:“如果我们凭常识简单确认就能清楚判断是内衣搭扣,衣服拉链等物件,为什么就不能灵活处理,让考生先进场考试,事后再检查,或者提醒下一场注意呢?非得把人拦在考场之外,制造一场 ‘有惊无险’的新闻,意义何在?”原则性的方向性的建议也是建议,不一定非要是具体可操作性的建议才是建议吧?我又不是考公务员,写申论,干嘛非要我提出详细的解决方案?

3.逻辑

在讨论问题时,哪怕两个人认知不同,都没有任何关系,但是,需要大家都能遵循共同的逻辑,而不是你有你的逻辑,我有我的“逻辑”,甚至这个“逻辑”怎么对我有利怎么来,对我不利的我就不承认,那是不行的,那就是抬杠,没有任何意义,不值得和这样的人讨论问题。

比如,我的文章中从没有说要放宽高考安检标准,原文是这样说的:“安检的初衷是好的,但在执行过程中,能不能多些人性化考量?需要这么死板的执行吗?”这句话的意思很明确,就是要特殊情况特殊处理,而没有任何从总体上放宽标准的意思,但有些人没有认真阅读,或者阅读能力不行,就由此主观断定我这是倡导放宽标准,甚至攻击这样的安检没意义。这可不是我的原话,不该歪曲,这是一种逻辑上的“稻草人谬误”,树立了一个本不存在的靶子开始攻击。

又比如,有人会说,一旦放宽了标准,就会给那些存心作弊的人以可乘之机,会出现大规模作弊,由此导致不公平,甚至会让整个高考的信用崩塌。但这只是一种推理,这种推理没有建立在任何事实的基础上,甚至也没有建立在严谨思考基础上,更多只是怎么对我的观点有利我就怎么推理,这样是不行的。当年有人倡导要放宽计划生育,有人坚决反对,提出一旦放开,人口数量就会大幅增加,直至不可控,今天回过头来再看,这个对自己观点有利的推理是不是很可笑?实际情况如何呢?人口数量断崖式下降,今天的每个人都感受到了。

当然,这样的我有我的“逻辑”,有时候有些人是无意的,他自己也没有意识到,你指出来,他意识到这个问题了,愿意改正,这就很好。也有的时候有些人是故意的,他只是想要享受抬杠的快乐。遇到后一种人,远离就好,能离多远离多远。

4.法律

我们国家今天倡导依法治国,每个人对法治精神的基本原则都应该有一定的了解。不能模糊行政命令和法律规定之间的界限,也不能混淆上位法和下位法之间的关系,还不能忽略有没有执行权,有没有管辖权等问题。这些看似是很复杂,很专业的问题,但是如果平时能多注意结合着社会生活中的具体法律案例思考,一些基本的常识还是可以具备的。

比如,就高考安检这件事来说,金属检测仪只是检测判断考生有无携带金属物品,但并没有哪个法律条款明文规定,考生一旦有携带金属物品,不管什么类型,只要不摘下去,就要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果随便对考生考试权剥夺,是一种对公民权利的巨大侵害,不该发生。即使不剥夺考试权利,因此给考生造成的过度精神紧张带来的考试失常,一定程度上也是对考生权利的损害。

5.公平

这是当下每个人都很关心的问题。但是,公平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公平不是对所有人的抽象的公平,而是对每一个具体个人的公平,是对每个人具体权利的保护。

对一个并没有主观恶意,带了某种金属物品的考生,在未解决问题之前,禁止其进入考场,这样做本身,看似是对群体的公平,但实际上却是对个体的伤害。法律最该讲究事实,绝对不能只是凭着我觉得,我以为来行事。那个无意带了某种金属物品的考生还没有抄袭的行为发生,怎么就对别人不公平了?怎么就对公平造成伤害了?退一万步讲,这个抄袭真实发生了,那我们可以根据相关的考试法律去处罚他,这也没有对公平造成伤害,反而是对公平的最好维护啊。除了机器的检查,我们不是还有监考员吗?我们相信机器彻底公平,不相信人,这样合适吗?

再进一步说,为了扼杀极少数舞弊分子层出不穷的作弊手段,把每个人都当成有高度嫌疑的对象来看待,“宁可错杀一千,不可使一人漏网。”这样的“前现代”非法治的意识本身就很可怕,这对每个人造成的伤害要远比坚持那个抽象的公平来得更实在,更猛烈。需要我举例子吗?想想刚刚过去不久的那三年,每个人什么感受吧!

6.个人

有人说具体到个人来说,很难跳脱这种制度性安排,觉得一旦不严格执行制度安排,就可能会被问责。这一点我完全能理解,这种机器或者制度对人的异化无处不在。比如,时常爆出来某银行员工因为执行制度,要求重病在床的老人必须亲自来到柜台核验身份,某民政机关办事人员,必须要盲人签名才能发放结婚证等等。这些奇葩的事件,但凡有一点儿常识常理的人,都知道该如何做。人要成为人,不能成为一个只是知道执行命令的机器人。

看似是为了规避责任,如果人人都如此,那结果又会如何呢?我们人人都可能在某些时候遇到不可逾越的某种不合理的制度性障碍。当我们不希望自己受伤害的时候,如果这个社会不在我们每个人的努力下变得更好,那我们能独善其身变得更好吗?

再换个角度来说,如果真的人人都遵守了制度性的规定,也许还真的会更好了。事实上,某些破坏了不该破坏规定的情形,并不鲜见,我们为什么要对这些睁一眼闭一眼,甚至因为突破某种规定获益而沾沾自喜呢?而对并不是对规定破坏,只是人性化处理的事情喊打喊杀呢?这不是典型的双重标准吗?

有很多人会说,人家那个规定已经早早都公布了,学校,老师也反复宣传了,怎么就能犯这样低级的错误呢?这样的人就是该罚,就是该让他长长记性。但换个角度来说,我们每个人是不是也有明明知道某些规定,但却偏偏没有准备好的时候呢?到医院做核磁,有时候就忘记了衣服上还有个拉链,那这时候医院提供专门的检查服装就解决了,考点难道就不能给学生提供这样一个方便,准备几套这样的衣服吗?医生千叮咛万嘱咐,要注意这,注意那,但偏偏就忘了某事,难道医生因此就要拒绝给你提供治疗吗?

我不是说鼓励学生犯这样的错误,而是说我们要有一个基本常识:“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我们为什么不能抱着善意去对待每个犯了错误的考生,给他们提供最大的方便呢?如果哪个领导没有遵守校规校纪,你作为老师能坚决执行规定,绝没有任何变通宽容的余地,那我敬你是一条汉子。在这个问题上不能“双标”,也不应“双标”。

7.我自己

也有人说,我作为语文老师,好好教我的语文就是了,不要对那么多事不关己的事情发那么多牢骚,这样对自己不利。我很感谢这种关爱。“牢骚太盛防肠断,风物长宜放眼量”这样的诗句我不是不懂。

但我有一个基本认识,做老师不止是教学生知识,不只是教他们如何答卷。言教不如身教。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这不该是一个停留在纸面上的空话,知行合一,唯有真正行动起来,才能当好老师,教好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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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还写过另外一本书:《减法教育》,具体可以参见下面的文章链接:“双减”模式下,父母想明白这些事,才能真正帮到孩子!

来源:水寒说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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