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地理范围:以黄河流域、长江流域为核心,形成多元文化聚落(如黄河中游的仰韶文化、下游的大汶口文化,长江流域的河姆渡文化、良渚文化)。
一、史前时期(约170万年前—前2070年)
- 地理范围:以黄河流域、长江流域为核心,形成多元文化聚落(如黄河中游的仰韶文化、下游的大汶口文化,长江流域的河姆渡文化、良渚文化)。
- 文明特征:氏族部落聚居,以农业为基础,出现原始城邦(如良渚古城),尚未形成统一国家,但奠定了华夏文明的地理根基。
二、夏商周时期(前2070年—前256年)
- 夏朝(约前2070—前1600年)
- 被视为中国首个王朝,活动中心在河南西部、山西南部(伊洛河流域),疆域范围较小,以“九州”概念划分天下(《禹贡》记载)。
- 商朝(前1600—前1046年)
- 定都亳(今河南商丘),后迁至殷(河南安阳),疆域扩展至黄河中下游,势力达长江流域,通过甲骨文记载地理信息。
- 西周(前1046—前771年)
- 定都镐京(陕西西安),实行分封制,分封诸侯建国(如齐、鲁、燕、晋等),疆域北至燕山,南抵长江,形成“天下共主”的政治地理格局。
- 春秋(前770—前476年)
- 周王室衰微,诸侯国争霸(如齐、晋、楚、秦),疆域扩张至淮河流域、四川盆地(巴蜀)。
- 战国(前475—前221年)
- 七雄并立(秦、楚、齐、燕、赵、魏、韩),各国筑长城(如秦长城、赵长城),疆域进一步拓展:秦占关中与巴蜀,楚控长江中下游,燕抵辽东,赵据山西与河套。
三、秦汉时期: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前221年—220年)
- 秦朝(前221—前207年)
- 秦始皇统一六国,定都咸阳,废分封行郡县,确立中央集权制。
- 疆域扩张:北击匈奴,修万里长城;南征百越,设南海、桂林、象郡(今广东、广西、越南北部);疆域东至海,西至陇西,北至河套,南至南海,奠定中国基本版图。
- 汉朝(前202年—220年)
- 西汉:都长安,汉武帝派张骞通西域,设西域都护府(前60年,今新疆及中亚部分地区),开辟丝绸之路;疆域扩展至西域、西南夷(云南、贵州)及朝鲜半岛北部。
- 东汉:都洛阳,延续对西域的控制,班超经营西域,疆域略同西汉。
四、魏晋南北朝:分裂与民族融合(220年—589年)
- 三国(220—280年)
- 魏(中原)、蜀(益州,今四川)、吴(江东,今江南)鼎立,吴国开发台湾(时称夷洲)。
- 两晋南北朝
- 西晋短暂统一(280—316年),后北方陷入“五胡乱华”(匈奴、鲜卑、羯、氐、羌),建立多个政权(如前秦、北魏);南方为东晋及宋、齐、梁、陈等王朝。
- 民族融合:北方少数民族内迁,中原士族南迁(衣冠南渡),促进南北文化与地理的交融,南方经济逐步发展。
五、隋唐时期:帝国鼎盛与开放(581年—907年)
- 隋朝(581—618年)
- 统一南北,定都长安(后迁都洛阳),开凿大运河(连接海河、黄河、淮河、长江、钱塘江),加强南北经济文化交流。
- 唐朝(618—907年)
- 都长安,疆域极盛时东至朝鲜半岛,西达中亚咸海,北抵西伯利亚,南括越南中部。
- 设安西都护府(治龟兹,今新疆库车)、北庭都护府(治庭州,今新疆吉木萨尔)管理西域;通过“羁縻府州”制统辖边疆民族地区。
- 对外交流频繁,长安为国际大都会,丝绸之路鼎盛,日本、新罗、波斯等使节往来络绎不绝。
六、宋元时期:政权更迭与经济重心南移(960年—1368年)
- 宋朝(960—1279年)
- 北宋:都东京(开封),与辽(契丹,北方)、西夏(党项,西北)并立,疆域限于中原及南方,经济重心完全南移至长江流域。
- 南宋:都临安(杭州),与金(女真,北方)对峙,偏安江南,海外贸易发达(泉州为世界大港)。
- 元朝(1271—1368年)
- 蒙古帝国灭宋后建立元朝,定都大都(北京),疆域空前辽阔:北至北冰洋,西抵中亚,东括朝鲜半岛,南达南海。
- 实行行省制(如岭北行省、辽阳行省、云南行省),设宣政院管理吐蕃(西藏),设澎湖巡检司管辖台湾及澎湖,首次将西藏、台湾纳入中央政权版图。
七、明清时期: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巩固(1368年—1912年)
- 明朝(1368—1644年)
- 都南京(后迁都北京),前期疆域东北抵辽东,西北至嘉峪关,西藏设乌思藏都司,台湾称“东番”。
- 郑和七下西洋(1405—1433年),最远达非洲东海岸,加强中外地理认知。
- 后期面临倭寇侵扰(东南沿海)与满洲(后金)崛起(东北)。
- 清朝(1644—1912年)
- 入关后定都北京,康雍乾时期疆域极盛:西跨葱岭,西北达巴尔喀什湖,北接西伯利亚,东北至外兴安岭及库页岛,东括台湾,南至南海诸岛。
- 设伊犁将军统辖新疆,驻藏大臣管理西藏,台湾设府(后建省)。
- 近代屈辱与领土变更:1840年鸦片战争后,列强通过不平等条约割占中国领土(如香港岛、台湾、外东北、外西北等),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八、近现代:从分裂到共和与新中国成立(1912年至今)
- 中华民国(1912—1949年)
- 推翻帝制,建立共和,定都南京(曾迁都重庆)。
- 北洋政府时期军阀混战,国民政府时期形式统一,抗战胜利后收回台湾及澎湖(1945年),但外蒙古于1946年独立。
-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至今)
- 定都北京,实现大陆统一,1997年、1999年先后收回香港、澳门,实行“一国两制”。
- 当前疆域约960万平方公里陆地面积,管辖海域约470万平方公里,台湾问题尚未解决,中国政府坚持一个中国原则。
总结:中国历史沿革的地理逻辑
1. 核心区扩展:从黄河流域向长江流域、珠江流域及边疆地区渐进扩展,形成“多元一体”的中华文明。
2. 政治制度创新:分封制→郡县制→行省制→现代行政区划,体现中央对地方的治理能力提升。
3. 边疆治理:通过和亲、屯垦、设治等方式巩固边疆,西藏、新疆、台湾等地区的纳入标志着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成熟。
4. 对外交流:丝绸之路、郑和下西洋等推动中国与世界的联系,近代以来的开放与改革重塑中国的全球角色。
中国的历史沿革不仅是领土的盈缩,更是文明延续、民族融合与制度创新的历程,其地理变迁深刻影响了东亚乃至世界的政治格局。
一、北京的历史沿革
北京是中国历史悠久的古都,其名称与行政地位随朝代更迭多次变迁,以下为主要阶段:
1. 先秦至唐代:北方重镇
- 商周时期:称“蓟”,为燕国都城(今北京房山琉璃河遗址为证),后燕并蓟,仍以蓟为都,史称“燕都”。
- 秦代:设“蓟县”,属广阳郡,为北方军事交通枢纽。
- 汉代至唐代:先后称“幽州”“范阳”“析津”等,为中原王朝控制北方的重镇(如安史之乱中安禄山以范阳为根据地)。
2. 辽金时期:走向都城之路
- 辽代(契丹):938年升幽州为“南京析津府”,作为陪都(五京之一),称“燕京”。
- 金代(女真):1153年,海陵王完颜亮迁都燕京,改称“中都大兴府”,这是北京首次成为中国北方王朝的正式都城。
3. 元明清时期:全国性首都
- 元代(蒙古):1271年,忽必烈改中都为“大都”(蒙古语称“汗八里”,意为“可汗之城”),定为元朝首都,奠定现代北京的城市格局(以积水潭为中心,修建宫城、皇城,街道呈棋盘状)。
- 明代:
- 1368年,朱元璋灭元,改大都为“北平府”,属北平行省。
- 1403年,明成祖朱棣迁都北平,改称“北京”,称“行在”(后定为正式首都),修建紫禁城(今故宫),北京成为明清两代的政治中心。
- 1421年,正式迁都北京,设顺天府,称“京师”。
- 清代:1644年清军入关,定都北京,沿用明制,称“京师”,设顺天府,为全国政治、文化中心。
4. 近现代:从北平到新中国首都
- 民国时期:
- 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初定都南京,后袁世凯迁都北京,仍为首都。
- 1928年,国民政府定都南京,改北京为“北平特别市”,失去首都地位。
- 新中国时期:
-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决定,以北平为新中国首都,复名“北京”,并确定其为政治、文化、国际交往中心(1983年《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首次明确“国际交往中心”定位)。
总结:北京的独特性
- 唯一同时作为汉族王朝(明)和少数民族王朝(元、清)首都的城市。
- 城市格局历经元大都的规整布局、明清的宫城体系,至今保留大量古代建筑遗产(如故宫、天坛、长城、颐和园等),1982年被列为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998年北京故宫入选世界文化遗产。
二、中国现行行政区划结构
中国行政区划遵循“中央—省—县—乡”四级管理体系,同时存在地级市(自治州)作为省级与县级之间的派出机构。以下为详细结构:
1. 省级行政区(34个)
- 23个省:
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湾省(注:台湾省尚未完全统一,现状为台湾地区)。
- 5个自治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4个直辖市(省级,直接辖县):
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
- 2个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2. 地级行政区(约333个)
- 地级市:由省级行政区管辖的次级行政区,一般辖若干县(市、区),如广东省深圳市、湖北省武汉市。
- 自治州:在民族自治地方设立,如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 地区、盟:较少见的地级行政单位(如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
3. 县级行政区(约2843个)
- 市辖区:直辖市、地级市下辖的城区,如北京市朝阳区、上海市黄浦区。
- 县级市:由地级市代管的县级城市,如江苏省昆山市、浙江省义乌市。
- 县:传统县级行政单位,如河南省兰考县、四川省剑阁县。
- 自治县:民族区域自治的县级单位,如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
- 旗、自治旗:内蒙古自治区的县级单位(如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
- 特区、林区:特殊类型(如贵州省六枝特区、湖北省神农架林区)。
4. 乡级行政区(约3.8万个)
- 街道办事处: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派出机构,城市化区域,如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街道。
- 镇:农村地区的基层行政单位,如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直筒子市特例,不设县级)。
- 乡:较偏远的农村区域,如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三河乡。
- 民族乡:少数民族聚居的乡级单位,如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下辖的民族乡。
- 苏木、民族苏木:内蒙古自治区的乡级单位(如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巴彦哈达苏木)。
特殊说明:
- 直辖市的特殊性: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直接辖县(区),无地级市层级。例如,重庆市下辖万州区、涪陵区等38个区县。
- “省直辖县级市”:如河南省济源市、湖北省天门市,由省级直接管辖,理论上属县级,但实际享有地级市经济管理权限。
- 台湾地区:现行行政区划为省(台湾省、“福建省”)、市(台北市、高雄市等6个“直辖市”),但中国政府从未承认其“独立主权”,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行政区划的演变趋势:
- 城市化推动:撤县设区(如西安市长安县改长安区)、撤乡设镇等,优化城市空间。
- 精简层级:部分省份试点“省直管县”(如浙江省),减少地级市对县级的干预。
- 区域协同:如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经济区域规划,突破行政区划壁垒。
通过以上梳理,可清晰看出北京从北方重镇到全国首都的历史脉络,以及中国行政区划的层级性与多样性。
来源:品味乐与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