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人数统计来看,一般的公司法务可能是2-5人(公司规模大或者公司就是法律服务行业的除外),甚至可能是一人法务(背大锅了),体量较小,远少于同为职能部门的财务部;从工作性质来看,法务日常工作带来的基本上都是潜在成果,是不可观的(即减少损失),甚至从利益VS风险角
本人认为,公司中的法务群体(弱势群体)是一个较为“尴尬”的存在。
从人数统计来看,一般的公司法务可能是2-5人(公司规模大或者公司就是法律服务行业的除外),甚至可能是一人法务(背大锅了),体量较小,远少于同为职能部门的财务部;从工作性质来看,法务日常工作带来的基本上都是潜在成果,是不可观的(即减少损失),甚至从利益VS风险角度,可能与boss的意见是相悖的,不如销售/业务部门能直接给公司带来利益(即增加收益);从部门划分来看,又有多少法务是在一个单独的法务部门中呢,而不是被划拨到公司的财务部或是总裁办等大部门中。
然而!!“有事钟无艳,无事夏迎春”,当公司有疑似纠纷的时候,需要有人对某某合作负责的时候,老板是绝对、绝对不会忘记法务的(嘿嘿,事事不决策,事事要参与),
所以如何在这种尴尬处境中正常开展工作而免于背锅,保全自身,我想这是每个法务值得刻进DNA里的工作tips。
一
审合同要狠(看谁能逃过我的火眼金睛)
对于合同审核,以多数公司为例,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允许咱们修改的,二是霸道甲方甚至乙方不允许修改的。
1、对于可修改的合同,我的建议是狠狠改!即使合同通篇只有一个小问题,即使对方公司合作过很多次,即使业务脾气暴不好惹觉得你是没事找事儿。只要咱觉得有风险的,就不要心软或抱着侥幸心理。记住,你审核的每一份合同都将成为未来被他人背刺的呈堂证供。
2、对于不允许修改的合同,那必然是风险多多,通常需要我们出具风险单等文书去提示业务/老板相关风险。基于我个人角度,我是更愿意审核不允许修改的合同的,虽然有些霸王条款看得人很无语,但是我们只需要详细写明合同当前的风险以及相关意见即可而无需反复沟通修改。具体决策方是老板,老板决策,老板背锅。
二
工作要留痕(我不是 我没有 别瞎说)
1、修改合同要留痕:当我们修改合同时,一定要记得选择修订状态,保留修订痕迹,这既是工作过程的体现,也可以预防后期发生找不到修订人的情况。
对方公司:你改了这个条款吗?
我方业务:我没有啊,应该是我们法务改的吧。
没选择修订的法务:啊???
选择了修订的法务:请看VCR!!!
也遇见过无数次业务询问某某合同修改了哪里哪里,没看到有变更等等。如果我们不保留痕迹,后续沟通会很麻烦,也会增加我们的工作负担。
2、业务沟通要留痕:当我们审核合同需要了解合同背景时,建议采用线上沟通的方式进行(如企业微信、钉钉等),即使是线下或是电话沟通,我们也可以在沟通完毕后汇总相关信息与对方确认,甚至于我们可以在流程中补充写明“经与业务侧确认……,业务侧反馈……”,这样做可以防止后期业务耍赖的情形出现(谁懂啊,真的有,多离谱!),主播上链接,法务要学会上证据。
业务:这个问题我之前说过啊,不是这样……
法务:没有啊,你看我之前和你确认过的(反手甩出聊天记录)。
业务:…………
另外,也不要听信业务的一面之词,ex:我接受了你的全部修订(意思是让咱们直接过,不用再二审),这个时候我们一定不要怕麻烦,一定要去比对合同,业务到底有没有全部接受还是在浑水摸鱼呢。
三
说话要“艺术”(具体什么情况 还得看情况)
法务工作除了审核合同外,也会经常遇到公司各部门同事来咨询问题,那么如何反馈是个问题。
1、话别说太满,容易被曲解。
法务给出的意见是A/B,业务向上汇报可能只汇报了其一,甚至于还新增了一个C?
业务:“XXX啊,我们项目组现在有个问题(巴拉巴拉),你看该怎么处理呢”,
法务:“我觉得咱们可以……或者……,但是……”。
业务翻译后:“法务说了,我们只能……”
所以在沟通中我们要尽量避免绝对性言论,即使你有充分理由支持你的言论,但是在沟通的时候切记给业务组多几个选项,讲明白,也可以加上“但书”的内容,避免业务曲解我们的意思,让我们去承担他们的言论后果。
2、不清楚的事情不要急于反馈。
(1)当业务的问题涉及财务或者商务等其他部门的内容,无法由法务直接反馈的,而且在不了解合同背景时,法务能给出的意见也只是片面的。这种情况下,我们不要急于反馈,可以直接与对方说,你这个问题还涉及其他内容,无法由法务单独反馈,建议建一个沟通群,把相关同事拉进来一起讨论(大家一起嘎啊,不是)。
(2)业务咨询的问题我不会/不太了解/忘了相关知识怎么办,千万不要不好意思(没事哒,没事哒)!法学多么复杂,有不了解的很正常,但不要不懂装懂,这样给出的意见是错误的,我们完全可以先记录下对方的问题,和同部门同事沟通、借助互联网知识、甚至可以拨打法律服务电话确认后再同对方反馈。
四
处事要冷静(我知道你急 但你先别急)
在AI没取代法务之前,还是由人去审核合同的,那么这种方式下就注定一人vs多合同。审核也需要分先后,本人最多分心同时去看两个合同(可能A合同(着急合同)审核了一半,发现问题去咨询业务,业务没反馈,就去审核了B合同,审核中业务终于反馈了,我可能就需要继续审核A合同)。
业务经典语录:
礼貌性:“能不能先审核我的啊,我的特别着急”
不予评价型:“请法务同事在xx点之前反馈”,
咱也不知道他们是真着急还是假着急,更有甚者会直接找到老板以加速你的审核速度(我的评价:%*¥),这种情况下,是非常容易忙中出错的,我目前处理的方式是,业务催促处理合同,甭管说的多天花乱坠,统一回复好的(牛马专用词汇),然后会根据该合同前序流程的处理速度以及合同内容去判断该合同是否真的着急及自己预计的处理时间。如果看到前面流程处理人可能工作日一两天了才处理,那可以判断这个合同不是很着急。哪怕真的今天就必须审核盖章了,也要记住,我们提前的只是审核顺序而不是审核速度,不要因为业务的催促就降低自己的审核标准。(另记住,事出反常必有妖,如果一个合同一直在加急,那不排除这个合同本身就有“问题”)。
End:我认为法务工作就是文书工作+沟通工作,是一个对犯错包容度很低的岗位,当你的言行被冠上法律职业属性,那么你的错误就会被放大,搞错一点,哪怕并不是你的锅,也可能会面临别人对你专业性的质疑。曾经听说过某法务同事审核过的合同在执行中出了问题,所以大家一起找当时的合同审批去看该法务是否做出了风险提醒(我的评价:%*¥)。
所以啊,对待法务工作,我们应当始终保持谨慎、认真,不求鞠躬尽瘁,但求问心无愧!
如各位法律同仁有其他“保命”知识,请狠狠留言,大家一起手拿把掐(拿捏!!!)
【特别提示:本文章没有diss任何业务伙伴的意思,只供述个别,不针对集体。本人深刻理解各部门同事仅基于不同角度而导致观点看法不一致。要是有错,那一定是老板的错!!!】
来源:优宜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