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档案馆关于征集革命红色历史档案的公告

B站影视 港台电影 2025-06-09 17:25 2

摘要:为深入挖掘我市红色档案资源,客观、真实地反映我党在德州地区活动的革命历史和丰功伟业,更好地抢救和保护散存于社会上的红色档案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德州市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红色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深入挖掘我市红色档案资源,客观、真实地反映我党在德州地区活动的革命历史和丰功伟业,更好地抢救和保护散存于社会上的红色档案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德州市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红色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抗日战争时期:反映德州人民参与、支援抗战的史料和实物。

2、解放战争时期:反映德州人民支持解放战争及配合渤海军区和冀南军区部队解放德州的相关史料和实物。

3、抗美援朝战争时期:反映德州人民在我党领导下参与、支援抗美援朝的史料和实物。

4、在德州地区生活或工作过的重要历史人物、著名革命人士、爱国将领、革命烈士等的有关资料和实物。

5、在德州地区生活或工作过的副厅级以上老同志以及有关负责同志个人珍藏的能反映我市重大历史事件或广大干部群众奋进历程的相关资料。

6、德州市具有重要文化价值老建筑的照片、史料(如德城区东方路的市委、市政府办公楼、百货商场、招待所、学校、医院等)及相关联的重要历史事件、历史名人。

7、公民个人珍藏的反映重大历史事件、重大历史变迁,以及具有地域文化色彩的民风民俗等相关资料。

二、征集类别

1、纸质类:书信、手稿、签名、题词、日记本、电报、布告、海报、画册、报刊、收据、契约、讲话记录、回忆录及纪念文集、纪念册等。

2、实物类:入党证书、委任状、标语、胸章、臂章、纪念章、旗帜、衣物、生活物品、工作用品、战斗用具等。

3、音像类:历史事件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提供的照片、录音、录像资料;新闻报道、纪录片等。

4、亲历、亲见过重大历史事件、重大活动和执行过重要任务,能够准确地还原这一重大事件的人士所口述的档案及相关资料。

三、征集办法

1、档案资料的征集主要采用捐献和代存方式。市档案馆接受捐献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对于不方便捐赠的档案,可以采取代存原件、签署协议的方式在我馆保管利用。

2、经鉴定确有保存价值的,由市档案馆办理移交或代存手续,并向捐献人颁发收藏证书。

3、捐献或代存档案资料者,对其捐献或代存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双方签署协议,本馆将负责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档案资料,本馆按国家有关法规予以保护。

四、联系方式

各部门单位、广大市民可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与本馆联系,欢迎提供相关线索。

联系地址:德州市长河大道239号德州市档案馆

联系部门:德州市档案馆二楼保管利用科

联系人:刘婉哲、苗鑫

联系电话:0534—2327535

特别说明:

为进一步扩大档案征集范围,深入挖掘我市红色档案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德州市档案馆此次征集方式特别增加了代存形式。对经鉴定确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坚持自愿代存与无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征集工作,档案资料所有权归代存者,市档案馆在代存时限内有优先利用权,同时以规范的国家档案馆库房为珍贵档案资料提供最适宜的档案保管环境。

德州市档案馆

2025年6月9日

来源:齐鲁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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