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因为某宝是拥有“网络货运”资质的国内知名数字物流服务商,所以他的遭遇和动向对于“网络货运”具有代表性和前兆性。从风险管控的角度,相关企业可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因为关于网传内容并没有官方的正式声明(回应),所以对于某宝也需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近日,一则署名为某宝的“公告”在货运从业人员的朋友圈广为传播。
因为某宝是拥有“网络货运”资质的国内知名数字物流服务商,所以他的遭遇和动向对于“网络货运”具有代表性和前兆性。从风险管控的角度,相关企业可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因为关于网传内容并没有官方的正式声明(回应),所以对于某宝也需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这则公告的发布日期是6月5日。这个时间点的前后,在抖音、今日头条,以及货运微信群、货运人朋友圈已经和正在传播“提不了现、开不了票,系统不好用、客服联系不上”的不少消息。“货主3步下单,司机30秒接单,提现24小时到账”据说一直是某宝的承诺和名片,但现在是“司机端提现等待从48小时拉长至一周,随后彻底停滞;货主预付款项被系统提示‘风险审核中’”。
由此可见,就像“公告”所述,某宝真的有可能“正遭遇流动资金周转上的困难”。
为什么会出现资金周转困难呢?
“公告”讲是“由于经营环境的变化及其他”。
经营环境发生什么变化了?
一些业内资深人士说,有可能是没有了当地有关部门的政策奖补。
真实情况,是否如此呢?
可以做个比较系统的分析。
2023年10月16日,当地的一篇公号文章介绍了某宝的功能:
根据某宝“致力于帮助每一家物流企业客户转型”的定位,可以猜测上述功能中的“您”大概是物流企业;“由我们平台开具9个点的运输发票”,应该是由某宝开给运输委托方的,即托运人(货主);“收取5.5%左右的服务费”,应该是物流企业(您)向某宝平台交的服务费;“享受平台发单3%-4%的政策补贴”,补贴应该是由某宝自己获得了。
在“发票和税”上,某宝的商业逻辑是,9个点(含税价的税率是8.26%)的运输发票是成本,“5.5%左右的服务费”和“3%-4%的政策补贴”是收入,“5.5%加3%-4%,减8.26%”是利润。假如,没有了3%-4%的政策补贴,某宝的利润就会变负。利润为负的时候,开票越多,亏损越多,资金周转就越困难。
3%-4%的政策补贴会没有吗?会的,没有是迟早的事儿。
因为去年8月1日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开始施行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有明确的规定。
原本各地对“条例”的执行会有差异或滞后,但因为当下的财政紧张,“没有补贴”可能会提前。
按照上述的商业逻辑,如果“没有了当地的政策补贴”,某宝的确就会马上“资金周转困难”,司机(实际承运人)在平台上的运费就难以提现,托运人(货主)在平台上提前支付的运费就难以退款。
上述某宝商业逻辑的成立是有前提的,就是物流企业的托运方(货主)通过某宝的平台支付“业务运费”,即托运方(货主)通过“公对公”把运费支付到某宝的平台,物流企业通过某宝平台向实际承运人(司机)支付运费,再留5.5%的服务费给某宝后剩下的就是物流企业自己的所得。
物流企业原本的模式如下图,接受货主委托后,利用社会运力(个体或个人司机)完成委托运输,而后物流企业和司机(实际承运人)各自获得运输收入。
后来,物流企业,因为需要向货主方开具9%的运输专票,但自己不能从个体或个人司机(实际承运人)处获得进项专票,而导致自身税负很重。
为了减轻税负,物流企业就找到了网络货运平台进行合作。具体到与某宝合作的逻辑如下图:
为什么物流企业愿意与以某宝为代表的网络货运平台合作呢?因为很多地方把网络货运当作发展数字经济的新业态重点支持,给予政策奖补,而物流企业(传统第三方)却没有这样的奖补。
如果一直有奖补,物流企业和网络货运平台各取所需,平稳运营。但是,随着《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落实和地方财政的紧张,政策奖补就有可能被加速取消。一旦被取消,网络货运平台就会发生资金周转困难,就会产生类似“暴雷”的局面,司机(实际承运人)在平台上的运费就难以提现,委托人(货主)在平台上提前支付的运费就难以退款。
因此,一味地依靠政策奖补,只是为物流企业开票的网络货运平台,肯定会面临“暴雷”风险。另外因为按照抵扣合规的要求,协议双方、收付款双方、开受票双方必须要一致,所以上述物流企业与网络货运平台的合作模式还会存在“虚开发票”的风险。
那么有没有化解双方合作“暴雷”和“虚开”风险的方案呢?
其实在《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中,早有方向性规定——“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卫星定位、人工智能等技术整合资源(第五条)”,而不只是“开票”和“享受政策奖补”。
在现实中,已经有企业落实《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利用数智化工具让物流企业或网络货运平台通过获得进项专票来降低税负,比如物润船联的“三张票解决方案”。
这个方案可以让物流企业和网络货运的整体税负控制在4%以下,且能让其受票、抵扣过程合规高效,并更让其有精力投入到物流业务本身的优化和提升。
注:对于网传某宝遭遇的引用,只是用于本文话题的由头,并非故意“扩大传播”,敬请相关方理解。另外,无论相关网传是真还是假,都不影响本文的基本观点。非常欢迎各位师友对于本文观点的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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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供需链管理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