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数据知识产权是指数据处理者或数据持有者对依法收集、经过一定算法加工、具有实用价值和智力成果属性的数据集合所享有的合法权益。数据也是当今社会发展的“命脉”,各个行业都在走向数字化转型。那么,数据是否属于现有知识产权保护客体呢?
数据知识产权是指数据处理者或数据持有者对依法收集、经过一定算法加工、具有实用价值和智力成果属性的数据集合所享有的合法权益。数据也是当今社会发展的“命脉”,各个行业都在走向数字化转型。那么,数据是否属于现有知识产权保护客体呢?
天纵鉴定(SKYLABS)注意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司法部在2024年发布了《关于深化协同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的意见》。”在该意见中明确要求推动研究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目前中国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目前尚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中,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明确权利客体:数据知识产权客体为衍生数据产品,即数据加工使用者运用算法及分析模型对海量原始数据进行加工处理而成的数据。
- 界定权利主体:数据知识产权权利主体确立为数据加工使用者,遵循以用设权的理念,将直接影响与控制数据产品的生成目的与方式、投入生产成本、承担责任的市场主体确立为适格主体,同时确立数据知识产权共有规则体系。
- 健全确权制度:将登记作为数据知识产权确权的基础性制度,以自愿登记为原则,确立登记对抗主义的效力模式。登记机构除传统政府机构外,可纳入事业单位、数据交易平台等具有公益属性的机构。同时,比照专利制度明确审核标准、授权条件等。
- 完善权利内容:数据知识产权权利内容包括数据产品持有权、使用权、许可使用权、公开传播权、转让权等,确保数据产品开发利用建立在明确的权利保障与明晰的产权关系之上。
- 建立权利限制机制:吸纳既有知识产权权利限制制度,如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许可及权利保护期限等,同时创设专门的数据知识产权权利限制机制,平衡数据开发利用与数据安全保护等多元利益,健全登记及披露机制,完善反垄断法律制度。
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已部署在全国17个地区试点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工作,未来需总结试点经验,制定全国统一的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条例,完善配套的登记和审查工作指南,明确数据登记的规则、效力和登记对象。同时,要建立分工明确、有序协同的数据知识产权治理体系,推动数据开发与运用。
来源:天纵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