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我市消防救援部门通过网络微信平台,对外发布了18个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其中包括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8个、医院和寄宿制学校7个、通信枢纽3个。按照要求,我市将积极推动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履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职责,做好消防
本报讯(新乡日报全媒体记者 魏明哲)日前,我市消防救援部门通过网络微信平台,对外发布了18个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其中包括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8个、医院和寄宿制学校7个、通信枢纽3个。按照要求,我市将积极推动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履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职责,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以确保火灾形势稳定。
此次公布的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范围包括无封闭围墙单位的主体建筑和有封闭围墙单位的院内建筑,其主体建筑中含有居民住宅性质的建筑或围墙以外的下属单位、仓库、家属院以及门面房、外租房等,这些部分将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辖区消防救援机构或公安派出所管理,对于新成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单位,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组织监督检查。
“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通常包括大型公共建筑、重要工业设施、人员密集场所,例如大型商场、医院、学校等,这些单位火灾风险高,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市消防救援部门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在管理上,一级单位须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定期开展消防演练,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并接受严格监督和检查。
根据工作要求,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方面,今后凡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都要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要完整准确,存档备查;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开展防火检查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编辑: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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