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历史上每次大饥荒,都会出现一个奇怪的现象。河里明明有鱼有虾,老百姓却宁可吃观音土、啃树皮、挖草根,也不去抓鱼。这看起来很不合理,毕竟都快饿死了,还有什么好顾虑的。清朝光绪年间的丁戊奇荒,饿死了上千万人,黄河里的鱼却依然游得欢快。民国时期河南大饥荒,淮河水域鱼虾
《——【·前言·】——》
历史上每次大饥荒,都会出现一个奇怪的现象。河里明明有鱼有虾,老百姓却宁可吃观音土、啃树皮、挖草根,也不去抓鱼。这看起来很不合理,毕竟都快饿死了,还有什么好顾虑的。清朝光绪年间的丁戊奇荒,饿死了上千万人,黄河里的鱼却依然游得欢快。民国时期河南大饥荒,淮河水域鱼虾成群,岸边却躺着饿死的百姓。这种诡异的对比让人费解:难道古代的鱼比现在难抓?
古代中国有一套完整的渔业管理制度,比现在的户籍制度还要严格。每条河、每片湖,都有明确的归属。老百姓想下河抓鱼,就像现在想开别人的车一样,属于违法行为。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君主就开始垄断重要的水域资源。这些水域不仅是交通要道,更是重要的经济来源。齐国管仲提出"官山海"政策,把山林湖泊的收入收归国有。这个政策很聪明,不用直接收税,通过垄断资源就能获得稳定收入。
汉朝建立后,这套制度被正式确立下来。《汉书》记载,朝廷设立了专门的机构管理"川泽之利"。所谓川泽之利,就是江河湖泊的渔业、采矿、伐木等收入。这些收入全部归官府所有,私人不得染指。
宋朝建立了"河泊所"制度,这是专门管理水域的机构。每个重要的水域都设有河泊所,配备官员和兵丁。这些机构不仅要维护水域秩序,还要征收渔业税收。私人想要在这些水域捕鱼,必须向河泊所申请许可,还要交纳高额的税费。
明清时期,这套制度达到了完善的程度。朝廷不仅控制大江大河,连一些较大的池塘都要登记备案。地方官员定期巡查,发现有人私自捕鱼,立即抓捕。刑罚也更加严厉,不仅要坐牢,还要没收全部家产。
有趣的是,即使在饥荒年间,这些禁令依然严格执行。光绪三年的丁戊奇荒期间,山西陕西饿殍遍野,地方官员依然严禁百姓下河捕鱼。理由很简单:一旦开了这个口子,以后就很难管理了。而且万一影响了漕运,朝廷会追究地方官员的责任。
这种制度看起来很荒谬,背后却有深层的政治考虑。水域资源是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朝廷不能轻易放弃。而且许多水域承担着漕运功能,任何影响水道畅通的行为都被严厉禁止。民间捕鱼可能会影响河道,还可能与官方的渔业经营发生冲突。
更重要的是,这套制度维护了社会等级秩序。在古代社会,不同的阶层有不同的谋生方式。农民就应该种地,工匠就应该做工,渔民就应该捕鱼。跨越阶层界限的行为被视为对社会秩序的挑战。
有些地方还有更加奇葩的规定。比如某些水域只允许特定家族的人捕鱼,其他人不得插手。这些家族往往是当地的豪门大户,通过各种手段获得了独家经营权。普通百姓想要分一杯羹,根本没有机会。
执法也很严格。河泊所的官员和兵丁经常在水域附近巡逻,发现可疑人员立即盘查。抓到现行的,当场就能判罚。有些地方甚至雇佣线人,专门举报私自捕鱼的人。举报一个,奖励若干钱财。这种制度让百姓人人自危,谁还敢冒险下河?
即使没有法律限制,普通农民想要捕鱼也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现代人觉得捕鱼很简单,拿个网子下河就行。古代可不是这样,捕鱼是一门高深的技术活,需要专业的工具、丰富的经验,还要相当的投入。
先说工具。古代的渔网制作非常复杂,需要用特殊的材料和工艺。最好的渔网要用蚕丝编织,成本极其昂贵。普通农民买得起几斤粮食,买不起一张渔网。便宜的渔网用麻绳编织,质量差,容易破损,抓不了几次鱼就要重新编织。
编织渔网也是技术活。网眼的大小、绳结的打法、网的形状,都有严格的要求。网眼太大,小鱼跑了;网眼太小,大鱼进不来。绳结打得不对,一用力就散架。这些技术需要长期学习和实践,不是农民能够短时间掌握的。
鱼钩的制作同样困难。古代没有现成的鱼钩可买,都要自己制作。用骨头磨制的鱼钩太软,容易断;用铁制作的鱼钩太贵,普通人用不起。而且鱼钩的形状、大小、锋利程度,都直接影响捕鱼效果。制作一个好用的鱼钩,需要相当的手艺。
渔船更是奢侈品。一条能够在河里使用的渔船,造价相当于普通农民几年的收入。船体要用好木料,还要涂抹桐油防水。船桨、缆绳、锚具,每一样都要花钱。更关键的是,造船需要专业技术,不是随便找几块木板就能拼凑的。
更麻烦的是保存问题。古代没有冰箱,鱼抓上来很快就会变质。怎么保鲜、怎么运输、怎么销售,都是技术活。有些地方会把鱼晒干或者腌制,这又需要额外的技术和成本。搞不好鱼没卖出去,反而坏掉了,血本无归。
饥荒年间情况更复杂。那时候人们体力不足,营养不良,根本没有精力学习新技能。下河捕鱼需要体力,需要技巧,饿得半死的人怎么可能做到?而且饥荒期间,工具更难获得,有经验的渔民也可能逃荒去了,想学技术都找不到师傅。
古代社会有严格的等级观念,这种观念深深影响着人们的职业选择和生活方式。在主流文化中,捕鱼被视为"贱业",社会地位很低。这种偏见让很多人宁可饿死,也不愿意从事渔业。
儒家文化强调"农本思想",认为农业是立国之本,其他行业都是"末业"。在这种价值观下,农民的地位虽然不高,好歹还算正当职业。渔民就不一样了,被归类为"贱民",社会地位甚至不如普通农民。
这种歧视有很深的历史根源。古代社会认为,正人君子应该"君子远庖厨",不应该亲自杀生。捕鱼需要杀鱼,这被认为是有伤天和的行为。特别是受佛教文化影响的地区,杀生被视为造孽,会影响来世的福报。
职业歧视还体现在法律条文中。历朝历代的法律都规定,渔民、屠夫、戏子等特定职业的后代,不能参加科举考试,不能入朝为官。这种法律歧视让从事这些职业的人永远翻不了身,社会地位世代低下。
更严重的是婚姻歧视。正经人家的女儿不会嫁给渔民,渔民的女儿也很难嫁入良家。这种婚姻壁垒让渔民群体相对封闭,形成了世代相传的职业。其他人想要进入这个行业,面临巨大的社会压力。
宗教禁忌在某些地区影响很大。佛教和道教都有不杀生的戒律,虽然不是所有人都严格遵守,大的原则还是要考虑的。特别是在寺庙附近的村庄,受宗教文化影响较深,人们对杀生有天然的抵触情绪。
面子问题同样重要。古代社会很讲究面子,特别是读书人家庭。即使家道中落,也要维持最基本的体面。让一个读书人去捕鱼,在当时看来是极大的耻辱。
这种观念歧视形成了恶性循环。越是歧视渔业,从事渔业的人就越少;从事渔业的人越少,这个行业就越显得神秘和低贱;行业地位越低,社会歧视就越严重。打破这种循环需要很长时间,绝不是一朝一夕能够改变的。
除了制度限制、技术门槛和文化偏见,还有一些更加现实的因素影响着人们的选择。这些因素往往被忽视,实际上却可能是决定性的。
水质变化也是重要因素。饥荒往往伴随着旱灾或水灾,河流的水位、水质都会发生变化。旱灾时河水减少,鱼类密度虽然增加,水质却可能恶化。水灾时河水暴涨,鱼类被冲散,更难捕捉。而且灾害过后的河水往往浑浊不堪,不适合捕鱼。
季节因素不能忽视。很多鱼类有明确的活动规律,春季产卵、夏季觅食、秋季育肥、冬季冬眠。不同季节的捕鱼方法和效果差异很大。如果饥荒发生在不适合捕鱼的季节,即使河里有鱼,普通人也很难抓到。
食物链问题经常被忽略。河里的鱼虾虽然是食物,它们本身也需要食物。如果河里缺乏鱼类的食物来源,鱼的数量和质量都会下降。饥荒期间,河边的昆虫、水草、浮游生物都可能减少,影响鱼类的生存状况。
群体行为的影响不可小觑。在饥荒年间,如果某个地区真的有人大规模捕鱼,消息很快就会传播开来。大量饥民涌向水域,不仅会造成混乱,还可能引起冲突。地方官员为了维持秩序,很可能会强制禁止捕鱼活动。
心理因素也很重要。长期挨饿的人往往精神萎靡,判断力下降,行动能力减弱。学习新技能、尝试新方法需要一定的精神状态,饥饿的人很难具备这种条件。他们更倾向于选择熟悉的、简单的生存方式,即使效果不好。
最关键的可能是信息不对称。大部分农民对渔业了解有限,不知道什么时候适合捕鱼,不知道什么地方鱼多,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最有效。在信息匮乏的古代社会,这种知识差距往往是致命的。即使有心尝试,也很可能因为方法不当而失败。
所有这些因素综合起来,就形成了一个复杂的局面。表面上看起来简单的捕鱼,实际上涉及法律、技术、文化、经济、环境等多个层面的问题。在那个时代,宁可饿死也不捕鱼,可能真的是最理性的选择。
来源:历来现实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