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8年6月至2023年11月期间,王某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组织夏某、陈某等人进行3000元得3400元的月会。后王某利用集资的“会款”投资某工程,由于工程量涉及资金量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最终导致崩盘“烂会”,五年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340余万元,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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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毕节织金公安破获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案情回顾2018年6月至2023年11月期间,王某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组织夏某、陈某等人进行3000元得3400元的月会。后王某利用集资的“会款”投资某工程,由于工程量涉及资金量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最终导致崩盘“烂会”,五年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340余万元,对夏某、陈某等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2024年6月,织金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后,办案民警对该案进行深度分析研判,经不懈努力,最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随即依法传唤嫌疑人王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讯问,但王某拒不到案并潜逃在外。为了尽快将王某抓捕归案,办案民警立即将其上网追逃,经工作,嫌疑人于5月22日在贵阳市落网。
经审讯,嫌疑人王某如实供述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啥是“炸会”?
民间“炸会”,是民间俗语,是以熟人、亲属关系为纽带的一种群众互助的民间“融资”渠道,一般情况下,第一个收到“融资款”的人,后期每月需要付相应的利息直至一轮“炸会”结束,而手上有闲散资金又不急用的群众,为了“吃利息”,“炸会”成为他们的首选方式,“炸会”表面上无需担保、抵押,但这种纯粹依赖于个人信用,缺乏有效监管的融资渠道,实际存在较大的“烂会”风险。
警方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和参与民间“炸会”的行为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群众要警惕民间“炸会”陷阱,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观念,记住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更没有白送的高额回报,谨防因小利而吃大亏。
责辑 | 周怡庆编审 | 周 璐监制 | 陈主龙
来源:毕节长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