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4年8月,广东湛江张某的外公,住院2个多月,在弥留之际家属决定回家。
消息来源,来自头条热榜第5名,澎湃新闻客户端6月3日报道
对这一报道的简介:
2024年8月,广东湛江张某的外公,住院2个多月,在弥留之际家属决定回家。
怎么回家却难住了家属。
普通汽车认为拉病危病人不吉利。再说也没有躺卧空间。
医院救护车不送病人回家。
无奈只能联系医生介绍的“救护车”。外形看跟救护车一样,但车上人和设备已闻出“山寨”的味道。
开口要2000,10分钟的路程1000不行,讲到1500,下车硬要1800。
由于病人情况危急,老百姓没有选择的余地,只能由假救护车宰割。
我是企业退休82岁老头,仅以上述报道为素材予以评论。
我免责声明,不构成侵权和传播不实信息。
1.对黑“救护车”屡禁不绝原因的分析:
①是患者病情需要。
有的病人在当地医院治疗,由于病情复杂或者家属抱一线希望向上级医院转院。
或者有的病人再无治疗价值,应该出院回家。
120急救车由急救中心管理,负责院前现场急救和急送危重病人到医院抢救,不拉危重病人回家。
救护车由医院管理,负责到病人家巡迴治疗,不送出院的病人回家。
患者病情的需要,负责转运的黑“救护车”钻市场的空子应运而生。
②医院的某些人与黑救护车互通有无,利益分享。
有的本是三甲医院,可能被告之需要向上级医院转院,他会热心的帮忙联系转运车,谈妥后,一个电话打到上级医院,下话不明说可知了。
这就是下级医院,黑转运“救护车”,上级医院,三方之间的奥妙。
③监管不力。卫生主管部门,公安交管部门,交通主管部门及交通执法部门,各有职责对黑救护车进行监管,实际上谁也不管,或者没管好。
因此“黑救护车”没取得病人转运资质和病人转运营运证,就明目张胆的把面包车改装成跟救护车一模一样。
2023年5月,我老伴在某医院治病,我亲眼目睹有个车外型跟救护车一样,公然停在医院的大门附近人行道上。
还有1次在我老伴另家医院住院的病房发现一个转运病人的小广告,就此我写了评论发头条。
那个医院大惊失色让我删去此评论。
我写黑转运车,那个医院领导慌什么?我又没说你与黑救护车有勾结。
④法律法规不健全。事关人命关天的院前急救及转运,国家没有急救法,连国务院都没有急救条例,仅有原卫生部的“院前急救管理办法”,这是部门规章。
部门规章的效力远低于行政法规,更低于法律。
针对急救方面的需要,急需国家制定《急救法》,国务院尽早制定《急救条例》。
2.就此报道的黑“救护车”,无转运资质,无转运营业执照,面包车非法改装,仿冒“救护车”,坐地起价,有敲诈勒索嫌疑等涉嫌违法行为。
当地卫生,公安交管,交通及交通执法,市场监管部门等部门应当联合执法,齐抓共管,整顿黑“救护车”市场。
取缔黑救护车,责令改装车恢复原状,并予以罚款或其他处罚措施。
如认定涉嫌敲诈勒索违法行为,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拘留15日并处1000元罚款。
如涉嫌敲诈勒索罪,根据《刑法》第274条,追究刑事责任。
对医院中与黑救护车有牽连的人,卫生主管部门依照《执业医师法》,人事主管部门对其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来源:凡人闲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