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法者,治之端也。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本刊特开设专栏,以此作为展现人民法院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窗口。
本期特推出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宗仁特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其强大的真理力量、独特的思想魅力和巨大的实践伟力,引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内蒙古法院持续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事业发展的方向指引和行动指南,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以“政治铸魂”“质效巩固”“素能提升”“科技赋能”四项工程为牵引,提升履职能力、守护公平正义,不断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奋力推进内蒙古法院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
一、
实施“政治铸魂”工程,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政治属性是第一属性,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内蒙古法院将“政治铸魂”工程作为统领性工程,把讲政治作为衡量审判工作的首要标准,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围绕中心工作履职尽责,做到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
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内蒙古法院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从政治上谋划和推动工作。持续完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司法举措,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做到司法工作方向由党指引、司法工作基本原则由党确定、司法工作决策部署由党统领。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结合“民族团结进步月”“民族政策宣传月”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引领干警和群众铭记“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在化解矛盾纠纷中促进民族团结,呵护“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夯实基层战斗堡垒,创新“党建+信访”思路,累计招募5批千余名党员干警志愿者揭榜信访积案化解,推动化解2000余件信访事项,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党建业务深度融合优秀案例。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将意识形态工作深度融入审判实践,开展党建引领“法耀北疆·分享汇”,讲述办案故事,弘扬司法正能量,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内蒙古法院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宽严相济、惩防并举、保护人民,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重大恶性犯罪,依法审结一批社会关注的重特大刑事案件,坚决扛起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政治责任。依法从严惩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助力打好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攻坚战,有力维护金融秩序,服务保障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坚定不移惩贪治腐,对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李建平判处死刑并执行死刑,彰显有腐必惩、有贪必肃的坚强决心。积极参与地方综治中心建设,100家基层法院将诉讼服务中心部分功能或人员入驻综治中心,协同提升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加强立审执各环节及涉诉信访风险隐患排查,严密做实预警、处置、稳控、化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风险,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紧扣中国式现代化履职尽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着眼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出“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法院始终牢记“国之大者”,积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服务和促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以严格公正司法支撑和服务内蒙古自治区“五大任务”“六个工程”“六个行动”落地见效。聚焦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出台服务保障荒漠化综合防治和“三北”工程建设的意见,加强黄河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助力“一湖两海”综合治理,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教育基地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大示范基地”;纵深推进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常态化治理,累计追损挽损340.3亿元。聚焦营商环境优化升级,规范涉企审判执行工作,出台《做实“公正与效率”优化营商环境预期司法机制》等制度文件,把依法平等保护原则融入制度文件、落到个案办理。以严格公正司法保护创新,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侵害玉米植物新品种案入选中国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依法打击对“茅台”“华为”等驰名商标、“蒙牛”“三胖蛋”等“蒙字号”商标侵权行为,对商标攀附、仿冒“搭车”行为零容忍;设立呼和浩特知识产权法庭,整合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
二、
实施“质效巩固”工程,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贯穿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根本政治立场,是“十一个坚持”的重要内容之一;公平正义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组成部分,是良法善治的灵魂和生命。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内蒙古法院将“质效巩固”工程作为根本性工程,始终牢记人民群众是感受公平正义的主体,着力以严格公正司法新业绩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
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作出专门部署,内蒙古法院不断深化改革规律性认识,细化落实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明确158项工作任务,守正创新推进改革部署落地见效。推进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由呼和浩特铁路两级法院集中管辖全区部分环境资源案件,出台《环资案件集中管辖监督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环境司法保护系统化水平。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由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集中管辖该市基层法院受理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以来,服判息诉率提升近10个百分点;通过示范裁判、案例引导推动行政机关提高执法水平,行政机关败诉率下降17个百分点。细化落实阅核制,结合数据会商结果动态调整阅核范围,2024年以来,全区法院院庭长共阅核案件27万件,复杂疑难案件质量明显提升。全力推广应用“两状”示范文本,截至2025年4月,通过全域指导、要素式普法、构建重点行业应用共同体等举措,示范文本应用率提升至63%,群众诉讼体验感显著提升,法官办案更加高效。
持续加强科学审判管理。管住“案”是管住“人”、治好“院”的关键。内蒙古法院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围绕审判质量指标,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数据分析与会商,创新到院、到人、到案由的“穿透式”分析方法,有针对性地加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2024年,全区法院18项指标全部进入或优于合理区间,其中13项优于全国平均水平。对中级、基层法院分别设置16项和10项审判指标,根据不同地区人案配置、案件特点,将辖区中院分为三类、基层法院分为四类,并设置不同指标目标值,2025年第一季度,全区法院有13项指标同比趋优,审判质效向优向好。组织编写“办案程序指引”5个、“类案裁判规则”5辑12册、“办案手册”5个,建设“行政诉讼案例数据库”“环境资源案例数据库”,统一裁判思路和尺度。坚持抓牢一审案件质量与规范提级管辖并重,制发《案件事实要素庭审调查清单》和《裁判易错问题负面清单》,通过“正负面”清单强化对下指导,2025年第一季度,全区法院上诉率指标同比下降9.9个百分点;在审判重心“下沉”的同时,对具有指导意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进行提级管辖和再审提审,进一步加强审级监督制约、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进“库网”融合应用,通过查阅入库案例明确疑难复杂案件裁判方向,推进裁判文书附类案案例,以入库案例增强释法说理效果;同时,针对辖区法官在“法答网”的高频提问,有针对性地培育典型案例,努力实现以问补案、以案答问。
用心用情保障民生权益。树牢“如我在诉”意识,全面深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贯彻实施,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婚姻家庭等案件审理中,将“家庭要和睦”“诚信受保护”“侵权必担责”等民法典精神和原则落到实处。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推动未成年人审判“三审合一”实质化运行,2024年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231件;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对324名未成年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或免予刑事处罚,开展回访、跟踪帮教305次,封存犯罪记录568份,帮助失足少年重归正途。依法严惩危害群众人身和财产权益犯罪,斩断“黑作坊”生产经营链条,守护“舌尖上的安全”;加大涉众型犯罪惩治力度,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犯罪,守护好群众“钱袋子”安全。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做实“有信必复”,开展信访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结合案件评查改进审判工作;压实原审法官信访首办责任,促进信访案件实质化解,该举措被中央信访联席办和最高人民法院推介。
常抓不懈提升执行质效。依法、规范、有序推进交叉执行工作,开展长期未结案件、终本案件交叉执行试点。2024年,全区法院交叉执行案件1.9万件,执行到位金额达297.8亿元,促进积案、难案有效化解。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制定《推进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协调运行实施办法》,创新“执前督促+”模式,促成6092件案件在执行前履行完毕,到位金额为5.6亿元,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指标同比下降16.1个百分点。开展“切实解决执行难基层实践点”活动,形成“草原执行110”等16项经验成果,以“点”带“面”提升整体质效。2024年执行到位率指标为64.8%,2025年第一季度进一步提升至70.9%。推进执破融合和终本出清,2024年以来,全区法院通过执破衔接机制出清“僵尸企业”53个,帮助5家企业通过重整走出困境;累计出清终本案件4.5万件,首执案件终本率指标同比下降4.4个百分点。推进执行规范化,开展“公开透明 规范高效”提升年行动,试点开展失能被执行人分类分级管理工作,强化分类分级与信用修复。
三、
实施“素能提升”工程,夯实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政法机关党的政治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审判队伍。内蒙古法院将“素能提升”工程作为基础性工程,一体融合推进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建设,久久为功改进司法理念、提升司法能力、严实司法作风,以过硬素能为司法事业发展夯实基础。
融合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要位置,2024年组织多层次全覆盖政治轮训484期。依托“北疆天平之星”法官大讲堂举办高质量讲坛、论坛,组建“教育培训轻骑兵”在全区法院开展业务巡讲,2024年共举办各类培训862场次。开展全业务类别和全员参与的岗位技能竞赛,以全面检阅促整体提升。实施高层次审判人才梯次培养工程,评选三批次自治区专家型法官35名,累计评选各条线审判业务带头人264名,以“头雁”领航“雁阵”齐飞。坚持司法研究与审判业务相互促进,积极营造注重学习、钻研业务、精于总结的浓厚氛围,2024年共有14个案例和20篇文书、论文在全国获奖。
做实严管厚爱。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统筹“学查改”,教育引导干警转作风树新风。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和警示教育,健全“全周期管理”模式,坚持“查、纠、处、立”一体推进,将司法建议、审限管理等工作纳入自治区监督贯通平台,释放监督叠加效应,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开展纪律作风建设行动,持续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采取“政治督察+司法巡查”方式,一体纠治政治、业务、作风方面的不规范问题,营造抓改革、重实干、敢担当、善作为的良好政治生态。落实自治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12条措施和容错纠错8条意见,加强英模选树宣传,广大干警信念更加坚定、作风更加严实,2024年共有175个集体、339名个人获得自治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夯实基层基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抓基层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审判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统筹调配、动态调整全区法院政法专项编制,为“人案矛盾”突出的27个中基层法院增编266个。加强薄弱法院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业务建设为核心、以素能建设为基础、以基础建设为保障,全区三级法院上下联动,实行领导挂点联系、蹲点帮扶、条线指导、结对共建、跟踪督导等帮扶指导机制,2024年确定的3家基层法院全部顺利脱薄出列,审判质效迈入全区法院第一方阵;对2025年确定的3家薄弱基层法院建立“一院一档”管理制度,精准帮扶解决突出问题,推动薄弱基层法院全面进步、全面发展。
四、
实施“科技赋能”工程,促推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是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机,是新一轮国际竞争重点领域。内蒙古法院积极把握数字化改革机遇,将“科技赋能”工程作为支撑性工程,促进释放数字司法生产力,提高“管案”“管人”“管事”工作质效,为严格公正司法提供智能辅助支持。
以数字建设赋能审判工作。内蒙古法院稳步推进“一张网”建设试点工作,有序整合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司法政务等各项信息成果,逐步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一体化应用能力。近年来,全区法院积极探索数字法院建设新实践,为法官减轻事务性工作负担、促进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主研发的“融合数字化智能服务系统”,实现了多维度案例检索、案件智能画像、案件知识指引等功能,获得“2023年度中国信息化数字政务创新成果奖”“2023年度人民法院科技成果二等奖”;研发推广民间借贷全链条要素式审判,该类案件平均结案时长缩短20%。赤峰法院司法案例数据分析平台、鄂尔多斯法院质效融合平台、满洲里法院数字化卷宗服务等系统和应用入选“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法院创新案例”和“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
以数字建设赋能管理和服务。通过司法数据分析加强审判管理和队伍管理,对法官进行“数字画像”,实现审判指标智能化生成、法官业绩实时更新,将同一律师代理同一法官的案件频次进行自动抓取汇集展示,加筑司法廉洁数字“防火墙”。着力构建高效便民、智慧精准的诉讼服务体系,全面推行无纸化办公办案,实现网上立案、线上调解与开庭、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文书智能校对、文书电子送达、数字档案的全流程网上办案格局。2024年网上立案共计25.5万件,通过在线调解平台调解案件33.3万件,当事人在线上参与庭审4.7万件。发挥“12368”诉讼服务热线“总客服”作用,日均帮助解决诉求1600个,各盟市法院打造“24小时自助诉讼服务站”,提供全时段、智能化诉讼服务。
以数字建设赋能社会治理。司法数据是社会经济运行的“风向标”“晴雨表”。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机制,统筹推进决策信息资源系统建设,全面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内蒙古法院深度运用司法大数据“富矿”,加强司法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向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呈送《基于司法大数据的内蒙古经济社会运行情况评估报告》等分析报告,服务科学决策、精准治理,受到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新思想引领新征程。内蒙古法院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刻领悟其中蕴含的深远战略思维、鲜明政治导向、强烈历史担当和真挚为民情怀,准确把握“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以吃苦耐劳的韧劲、一往无前的闯劲,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切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凝心聚力谱写全区法院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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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审判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