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该天真烂漫的年纪,却被打扮成这样出现在公众场合!为博人眼球毫无底线,家长竟也默许配合?这不是畸形的审美吗?这样用未成年人来吸引流量,不仅损害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而且这种导向也属于严重的不良之风,应该给予重击。对涉事的工作室以及家长应该追究其责任。
本该天真烂漫的年纪,却被打扮成这样出现在公众场合!为博人眼球毫无底线,家长竟也默许配合?这不是畸形的审美吗?这样用未成年人来吸引流量,不仅损害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而且这种导向也属于严重的不良之风,应该给予重击。对涉事的工作室以及家长应该追究其责任。
漫展(又称动漫展览、动漫嘉年华)是以动画、漫画、游戏、小说(ACGN)等二次元文化为核心的综合性展会活动,既是爱好者展示创意、交流互动的平台,也是文化产业与商业价值交汇的重要场景。打破虚拟与现实的界限,让动漫角色、游戏人物走进现实。参与者可沉浸于二次元世界,体验跨次元的文化碰撞。在现实生活中可能被贴上“宅”“幼稚”标签的群体,在此找到志同道合的伙伴,建立情感联接。
6月2日,根据红星新闻记者报道:联系上一名工作人员并告诉记者,对于网传信息,他知道的情况是6月1日当天确有2名小朋友衣着不太合适出现在公众场合,“我们过去检查发现,是有一家摄影工作室这样的一个机构,跟孩子的监护人一起过来在现场拍照。”
巡查人员发现后立即要求家长及工作室为其更换童装。并表示他们态度还是比较配合的,马上就去处理换衣服。
家长在场且知情的情况下,将孩子穿着如此的“成人化”作为商业宣传工具,漠视其身心健康与安全。
作为主办方未严格审核参展的年龄以及服装的尺寸,临时展位监管力度的缺失。
对于涉事工作室涉嫌利用儿童吸引流量,并吸引特定人群的关注部分宣传内容与“黄”擦边相关。
监护人失职:监护人允许儿童穿着暴露服装参与商业宣传,涉嫌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监护职责。若查实存在利用儿童牟利,可能被撤销监护权(第一百零六条)
主办方义务:漫展主办方在发现后及时要求家长更换服装,符合《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公共场所管理者“及时制止危害行为”的责任(第十一条)。但要是没有提前审核参展内容,尤其在儿童密集场所,可能需承担管理疏失责任。
普通儿童cosplay不违法,但若服装明显违反公序良俗(如过度暴露、带有性暗示),可能被认定为《民法典》第八条禁止的“违背善良风俗”行为。本次事件中,服装已被多数网友批评为“成人化”“低俗”,主办方亦认定其“不良导向”。
致主办方:漫展是创意乐土,而非灰色地带!请以零容忍态度切断商业资本对儿童的物化链条。
致机构:流量有底线,法律无盲区
你们对此事有何看法?
来源:南通吃货探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