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广西一男子王某看到一梨园的梨子长得甚是喜人,忍不住跑进去偷摘梨子。结果就被果农李大爷看到了,立马大声喝止,发生争执后,王某拔腿就跑,由于跑得慌张,没有看清路,直接被树枝绊倒,正巧锄头砸到王某的腿上。
如果在家发现小偷正在偷东西,应该怎么做?
据江西民生广播6月1日视频消息:日前,广西一男子王某看到一梨园的梨子长得甚是喜人,忍不住跑进去偷摘梨子。结果就被果农李大爷看到了,立马大声喝止,发生争执后,王某拔腿就跑,由于跑得慌张,没有看清路,直接被树枝绊倒,正巧锄头砸到王某的腿上。
看到这,小编都忍不住为王某点蜡,这得多痛,那场景简直不敢想。
事后,王某找到果农李大爷,以锄头造成自己受伤为由,索要各种损失20万。
20万,你没有看错!
看到这,小编愤怒疑惑。
明明自己跑到别人的果园里偷东西,受伤了还有脸要赔偿?这简直太离谱了!
更离谱到家的是,还要20万!这也太过分了!
对此,法院审理认为,李大爷追王某,是保护自己财产不受侵犯,所以在发现王某非法行为时,进行追捕是合理的。但果农李大爷的锄头砸到王某,并导致了严重的后果,这样可能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需要对王某的受伤承担相应的责任。
什么意思呢?
发现小偷王某偷东西,进行追捕这是合理的,但锄头砸到王某导致王某受伤,这可能就是防卫过当,所以对王某的受伤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是这样吗?
另外,法院认为王某的受伤是多个因素造成的,他自己非法进入梨园、逃跑时被树枝绊倒的意外、以及李大爷追赶时的锄头,所以双方都有责任。
所以,法院认为,王某因为偷梨被发现,手上是在逃跑过程中发生的,他的逃跑行为也可以被视为自主行为,但也因为李大爷的锄头才受伤严重,责任应该由双方共同承担。最后法院判决:李大爷承担50%的治疗费,赔偿王某35000元。
所以,如果王某在逃跑过程受伤,那是自主行为,但如果在逃跑过程中,因为李大爷的锄头导致受伤严重,那李大爷也要承担责任,是这样吗?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质疑。
有网友怒评,这世界终究癫成了我不认识的样子。
确实,在看到这个案例前,小编觉得抓住了小偷抓住了人贩子一顿输出,好像是正常操作,原来这是错的。
对他们不能防卫过当,因为防卫过当,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但也有网友表示,这是鼓励偷东西,反正别人也不敢怎么样,敢追就敢要你赔偿。
但也有网友指出,发现小偷,你可以报警啊。
确实,发现小偷立马报警,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做,但如果不抓小偷,小偷跑了,损失又该找谁呢?
对此,有网友辣评道,小偷来家里偷东西,我都不敢大声跟他说话,生怕吓到他心脏病发作,我可要破产。
更有网友嘲讽拉满,以后小偷猖狂地说,有本事你来到我呀,来打我呀,看我不告你,赔死你。
那我们发现小偷就坐视不理?
这肯定不行,也不会。
刻在骨子里的善良和正义让我们站起来,那如何做呢?如何做到正当防卫呢?
比如小偷入室偷窃并使用暴力抗拒抓捕时,房主采取必要措施将其打伤,属于正当防卫。
如果小偷只是轻微反抗或已放弃抵抗,继续打伤小偷则可能构成防卫过当。
如果小偷被制服或失去反抗能力后仍被殴打,也属于防卫过当。
所以不是抓小偷过程中,小偷受伤都是抓捕人的错,只有防卫过当才会承担责任。
比如刘晓蒙普法《回顾南京一小偷偷车时被三人打成骨折,家属起诉赔偿14万,判了》一文中提到,小偷王强偷窃张女士的电动车行为属于盗窃其非法财物,属于非法侵害,韩某及邻居对其的阻拦属于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而在这过程中,王强的骨折行为并非在韩某等人故意说导致,而是在抓捕时因为其猛力挣扎而不慎弄伤,应当被认定为意外事件,不应当由几人对此承担责任。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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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智慧案件说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