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在5月28号下午,关于胖东来的“红裤头案”的审理已经结束,结果是裤头姐段某赔偿胖东来公司40万元,并要求发布宣读书面道歉信的视频,具体需经法院审核,发布后30天内不得删除。
近日,在5月28号下午,关于胖东来的“红裤头案”的审理已经结束,结果是裤头姐段某赔偿胖东来公司40万元,并要求发布宣读书面道歉信的视频,具体需经法院审核,发布后30天内不得删除。
这就要从2025年1月29日(农历大年初一)说起了,段某发布了一则视频:
“本命年第一天大年初一穿内裤过敏”
“你知道是啥感觉吗”
她这条内裤是在胖东来百货服装有限公司生活广场店买的,发布视频后的第二天就向这个店的工作人员反馈这个过敏问题。
经与员工、班长、主管沟通协商致歉并且陪同就医检查后,胖东来生活广场为其支付了医疗费用1144.3元,再加500元的建议奖,但段某未接受。
随后段某在网上发布贬损性评价的视频,指出胖东来的内裤品质存在问题并致其过敏,播放量高达千万,点赞超十万,评论有数万条,给胖东来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没过几天,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就安排旗下的公司对涉案的内裤等相关材质的商品送去检测,检查报告显示相关商品符合标准,于是对段某以侵害名誉权进行起诉。
结果就如开头所说,因段某没有核实自己的皮炎症状是否与涉案商品所致的情况下,仍发布视频指责、贬损胖东来,应赔偿经济损失40万元及发布宣读书面道歉信的视频30天。
事后胖东来的创始人于东来在一个采访中谈到了这个事件:
“当事人”
“人是不错”
“人也很善良”
“我们前期在处理方面呢”
“也是本着让每个人”
“都能相对来说”
“往好的方向去走”
“我们也是”
“抱着吃亏的这种态度”
“但是(红内裤事件)后期发酵”
“就导致整个事情”
“对社会的这种影响很大”
“超出了我们企业本身的处理标准”
“那我们就没有权利来处理这个事了”
“我们企业本身也有处理流程”
“超越胖东来自己处理这个权利的”
“那必须要走”
“法律的途径”
“从另一个方面也是告诫大家”
“在自己情绪的管控方面”
“一定要有自律、节制”
“要有控制自己情绪的能力”
“如果你不去控制”
“你可能造成会对社会环境的这种伤害”
“如果过度了”
“可能不知觉中”
“就超越了法律的底线”
“这样对自己也不好”
“对社会也不好”
“最终所有的做法”
“还是要启迪这个社会”
“怎样让这个社会”
“有更有效的这种”
“法律标准或者制度标准”
“能避免更多的这种矛盾”
“让这个社会”
“充满更多真诚”
“尊重或者是健康”
“这样的一种环境”
不得不说,于东来的这番话,情商是真的高,首先说你人还是不错的,自己也是本着承担责任的方式去处理,只是当事人过度放大了事件,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那企业本身为了追求公平跟正义,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合情合理
不过呢这所有的做法,都是为了让这个社会有更好的健康环境。
有网友表示:
“一味吃亏不索赔,将会成为某些群体的生财之道”
“这个是石锤造谣情况下罚的款”
“(如果)象征性的赔一点”
“那些不要脸的阿猫阿狗就会不断冒出来给别人造谣”
“会觉得造谣不要成本”
“后果也不严重”
“从这个谈话来看,于东来还是很有修养的人”
对此你们怎么看呢?
来源:娱七娱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