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2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段某名誉权纠纷案,并当庭宣判:
编 辑:正风 微澜
“碰瓷”胖东来事件,判了
“碰瓷”胖东来事件,终于判了!
昨日,人民日报、新华社先后报道,5月2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段某名誉权纠纷案,并当庭宣判:
1.判决段某在其个人抖音账号“两个小段(小)”发布宣读书面道歉信的视频,书面道歉信的具体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发布后30日内不得删除;
2.段某赔偿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00000元。
法院宣判后,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和段某当庭均表示暂不上诉,这也意味着该纠纷案就此告一段落。
对于法院的判决,不得不为此点赞,说上一声:公道自在人心,是非曲直,时间和法律会给出最公正的裁决。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5月30日当天,胖东来董事长也更新了动态:
“我本想放弃做企业这个板块、未来余生专心研究人们实现幸福的生命生活方法!看来我还得继续把胖东来打造成世界一流的样板企业。”
这无疑是另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于东来没有因为流言蜚语、各种造谣抹黑的言论就此心灰意冷,而是以一种更加昂扬的姿态,传递胖东来的价值观,传递商界正气,这无疑是商界幸事,也是社会之幸事。
而这场纠纷案的背后,胖东来的回应方式以及案件本身所释放的信号,也很值得我们关注一番。
一条红内裤引发的“噱案”
关于胖东来和段某的纠纷案件,用一句话总结,就是一条红内裤引发的“噱头”案件。
这里简述下该事件,先介绍一下事件的当事人,一位有着百万粉丝的博主——“两个小段”,其是一位搞笑赛道的女网红,我们称其为段某。
也就在2025年1月30日,大年初二这一天,段某向胖东来反馈其购买的女士红内裤出现掉色、穿着后有过敏现象,胖东来值班人员登记后回复段某待营业后由区域人员予以沟通解决。
2月2日,在胖东来假期结束,正式营业第一天,胖东来的员工、班长、主管、客服就反映问题先后与段某沟通、协商、致歉。
从胖东来的回应来看,不可谓不细致、周到,有博主梳理了下细节:
胖东来在第一时间下架产品,道歉,提出来退款、补偿等操作后,段某不同意,称不是因为补的少,是因为你态度不好;
于是胖东来主管主动提出,陪段某去医院做个检查,所有费用胖东来报销,段某还是不同意,称你来找我,连车都不开,不够真诚;
最后由胖东来的经理出面,才同意去医院检查,经许昌市中心医院检查,段某此前就有过多次过敏史,也即其此次过敏,和这条内裤到底有没有直接关系,是不确定的。
最后所有费用胖东来包了,还给予段某500元建议奖,感谢段某帮忙发现了可能存在的问题,整个过程,胖东来将真诚写在了脸上。
另外,在2月2日当天,胖东来成立专项调查小组,并将案涉货号商品下架,2月4-5日,胖东来更是将案涉品牌全系列商品以及其他品牌深色内裤、袜子、秋衣秋裤、床品等商品进行下架。
2月6日,胖东来将涉及事件的内裤及相关内裤、袜子、秋衣秋裤等商品送去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相关商品符合标准,为此支付检测费用143597.65元。
2月14日,胖东来发布53页调查报告,公布了此前被百万网红博主投诉“红内裤掉色”事件的调查结果以及后续的处置方案。
调查报告多达53页,内容记录了事件起因、经过、处理方案、整改方案以及商品检测方案等
从对当事人(用户)、到产品线,再到社会,三个维度,层层递进,胖东来都以最快、最透明、最真诚的方式进行了回应。
本来,这个事情按正常情况就此落下帷幕。
但不知道是出于对流量的渴望,还是为了其它的追求,在2月4日,段某转头就在其账号上发视频,直接给胖东来的“红内裤”定性,说品质存在问题并致其过敏,此外,还对胖东来的商品品质和服务行为做出贬损性评价,
最终该视频播放量为12174358,点赞量为113662,评论量为42131,分享量为199090,收藏量为6071。
就这样,段某的一个“疑罪从有”的短视频引发的却是一家彰显社会良知的优秀企业的名誉和信任危机。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最终,胖东来无奈之下只能通过法律进行维权,以名誉权纠纷为由起诉段某,追责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好在法律给了胖东来一个清白,让此次造谣抹黑事件就此结束。
这样一个公正的判决结果也让网友们感慨:“公道自在人心”“不能让良心企业凉了心”“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一次的正当维权都是推动法治社会的进步!”
释放的信号,很明确!
更深层次来看,无论是法院公平公正的判决,还是一众权威媒体跟进报道,此次内裤案所释放的信号,其实已经非常清晰了,可以梳理为以下3个方面:
1. 舆论环境也是营商环境
《浙江宣传》有一段话说得特别好:“舆论环境也是营商环境,这不仅关系企业家能不能专心搞经营,更关系着民营经济是否能取得健康、良性的发展。”
试问,如果一些自媒体账号,一些所谓的大V,打着“评测”“监督”的旗号,整日干的却是一些“带节奏”“敲竹杠”“泼脏水”编黑料”的事,肆无忌惮地发布涉企侵权信息,毫无顾忌地损害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在这样一种舆论环境下,企业还有可能安心谋发展吗?
所以,好的舆论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对人的重要性一样,对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的建设不可或缺。
观察下来,这几年来,国家和有关部门也是频频对涉企谣言“开刀”: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涉及民企和民营企业家人格权保护的典型案例,以法治之力助力民企发展;
中央网信办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专项行动,去年指导督促各省级网信部门和10家重点商业网站平台受理涉企信息举报约29.7万条,处置有效举报约19.6万条,处理违法违规账号约1.7万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后,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也拥有了更硬核的“法治护盾”
……
对于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而言,遇到网络“黑嘴”不遗余力的攻击时,及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权威媒体如果能及时且旗帜鲜明地澄清事实,在遏制谣言扩散方面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正如此次人民日报发表对该案件的处理结果,具有明显的示范效应,也是正本清源,在舆论上保护民企,为遭受谣言侵扰的民营企业“撑腰”。
2. 对于造谣生事者,就是要重拳出击、狠狠惩罚
电影《让子弹飞》中有一个很经典的剧情,六子被胡万污蔑“你吃了两碗粉,只给了一碗的钱”时,气得暴跳如雷、赌咒发誓,最终“剖腹证粉”,倒地身亡。
很多时候,我们的民营企业在遇到污蔑时往往也会陷入到六子的“自证困境”当中,甚至开口辩解时就已经陷入到劣势的一方,因为那些冤枉你的人,比你更清楚你的清白。就像电影中的胡万,本就是地痞流氓,和他讲道理的荒谬程度远超“秀才遇到兵”。
所以,这个时候,需要一起具有警示性的典型案例,一起能够让造谣者掂量掂量造谣成本的案例。这起案例中的40万罚款不是一笔小数目,其目的就是要起到警示作用,就是要让造谣者有所畏惧。
否则,再遇到类似事件时,企业还是要一遍遍陷入自证清白的泥潭,严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未来,对于这类污蔑造谣案件的处罚力度很可能只增不减,这种对造谣者重拳出击的高压态势,同样是保护企业的一个重要之举。
3. 面对恶意抹黑,勇敢回击才是正道
面对“两个小段”的恶意抹黑,胖东来这次回应还有一个可圈可点的地方,就是不怕麻烦,勇敢地进行回击。
客观而言,面对谣言的侵扰,一些企业因害怕“硬刚”会引发舆情,或不想因“小事”而大动干戈,最终选择保持沉默,也有企业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选择“私了”,还有一些企业本打算出手维权,但考虑到后续的时间精力以及一系列琐事而不愿再折腾,最终给钱了事。
但殊不知,息事宁人只会换来造谣者的得寸进尺,只会助长造谣者的嚣张气焰。这些人甚至会专门找大公司下手,因为“大公司一般不愿意找事儿”。
于胖东来而言,哪怕要投入高昂的检测费、诉讼费,哪怕要费心费力地撰写53页调查报告,也要把这件事查个水落石出,真相大白。
显然,胖东来就是要向污蔑和谣言说不,就是要让造谣者感受到“肉疼”,就是要“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如此,才能让恶意抹黑者尝到苦果,心生畏惧,才能彻底斩断他们的造谣念头。
最后,借用一段话作为结尾:
“胖东来门店里挂着于东来的手写信:‘把心铺在地上,就不怕人踩。’
但今天的企业光有真心不够,还得学会在满地玻璃碴子里稳稳站着。
或许该给这场‘较真’一点掌声——当所有人都在和稀泥时,敢按规则明辨是非的,才是真勇士。”
参考文献:
[1].《舆论环境也是营商环境》 浙江宣传
[2].《胖东来“内裤门”事件再上热搜:这一次,不忍了!》 知否大叔
来源:新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