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沉重的石门轰然关闭,地宫瞬间陷入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角落里长明灯的幽光摇曳,映照出殉葬者们惊恐的面容。哭喊声起初震天响,可渐渐就被恐惧掐住了喉咙。许多人以为殉葬就是活人被强行推进地宫,在封闭后哭喊绝望,事实上,为了生存,他们可能会采取各种手段。吃贡品、破坏地宫
沉重的石门轰然关闭,地宫瞬间陷入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角落里长明灯的幽光摇曳,映照出殉葬者们惊恐的面容。哭喊声起初震天响,可渐渐就被恐惧掐住了喉咙。许多人以为殉葬就是活人被强行推进地宫,在封闭后哭喊绝望,事实上,为了生存,他们可能会采取各种手段。吃贡品、破坏地宫摆设、尝试挖洞逃生——这些行为背后,是人性的挣扎与求生本能。
殉葬制度的残忍,远不止表面上看到的那般。它不仅夺走了鲜活的生命,还把人性中最丑恶的一面逼了出来。那些被选中殉葬的人,或许是帝王的妃嫔,或许是侍奉的奴仆,在生死边缘挣扎时,尊严、体面统统被碾碎。统治者们为了死后的“排场”,将一条条人命当作蝼蚁,这种漠视生命的做法,实在让人脊背发凉。
殉葬制度在中国历史上由来已久,最早可追溯至商周时期。考古发现,商代贵族墓葬中常有殉葬者,数量从几人到上百人不等。这些殉葬者多为奴隶或战俘,也有部分为近臣或妻妾。《史记》记载,秦始皇陵中有“宫观百官奇器珍怪徙臧满之”,并有“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的壮观景象,而殉葬者的数量更是惊人。
殉葬制度在汉代逐渐式微,但并未完全消失。唐代以后,殉葬现象再度抬头,尤其是辽、金、元等少数民族政权统治时期。明朝初期,殉葬制度一度被官方认可,直到明英宗时期才被废除。清朝康熙年间,殉葬制度被彻底禁止,但其影响仍延续了很长时间。
殉葬者在地宫中的生存挣扎,是人性最真实的写照。最先反应过来的,准是那些年轻力壮的,他们摸着黑去抓供桌上的食物,管它是冷掉的馒头还是干瘪的果子,狼吞虎咽往嘴里塞——在这不见天日的地方,吃饱肚子才有活下去的力气。有人不甘心就这么等死,抄起陪葬的青铜器皿,朝着地宫墙壁狠狠砸去,盼着能砸出个裂缝。青铜器与石壁碰撞的声音在密闭空间里格外刺耳,震得人耳膜生疼。
还有人不死心,脱了身上的衣裳,撕成布条拧成绳子,想趁着夜色把长明灯的灯油引到门口,妄想用火烧出条生路。更有胆大的,凑到一起合计着挖洞。他们用陪葬的玉簪、骨梳当工具,在墙角刨土。指甲断了也顾不上,鲜血混着泥土,刨出个小坑又被碎石填满。可只要还有一口气,就没人肯停手。有个十来岁的小宫女,偷偷藏起祭祀用的牛骨,每天等其他人睡了,就用骨头在砖缝里一点点抠。她总念叨着,只要能挖通,就能回家见阿娘。
地宫的建造者早就算计到了这些。双层夯土结构,石壁外头灌了糯米浆加固。殉葬者们折腾得再凶,也不过是徒劳。随着时间推移,食物吃完了,灯油耗尽了,连平日里嫌弃的馊水都成了宝贝。到最后,绝望像瘟疫一样蔓延,有人开始抢夺同伴手里的食物,有人对着墙壁喃喃自语,彻底疯魔。
殉葬制度的废除,并非一蹴而就。明英宗朱祁镇在“土木堡之变”后被瓦剌俘虏,回国后目睹了宫廷的腐败与残酷,最终下诏废除殉葬制度。清朝康熙皇帝更是明确禁止殉葬,并在《大清律例》中规定,凡逼迫殉葬者,主犯处斩,从犯流放。这些法律的出台,标志着殉葬制度在法律层面的终结。
然而,殉葬制度的阴影并未完全消散。在一些偏远地区,殉葬的陋习仍以变相的形式存在。直到近代,随着科学思想的普及和社会文明的进步,殉葬制度才真正退出历史舞台。如今,我们只能在考古发现和历史文献中,窥见这一制度的残酷与荒谬。
殉葬制度的消亡,反映了人类社会对生命价值的重新认识。从最初的野蛮与蒙昧,到后来的文明与理性,人类逐渐意识到,生命的尊严不容践踏。殉葬制度的废除,不仅是法律制度的进步,更是人类道德观念的升华。
如今再看那些保存完好的古墓,精美的壁画、珍贵的文物总让人惊叹,可谁又能想到,华丽的陪葬品下,藏着多少绝望的灵魂?这残酷的制度直到清朝才被彻底废除,可它留下的血色记忆,永远提醒着我们:对生命的敬畏,才是文明进步的基石。
殉葬制度的消亡,是人类文明发展的必然结果。它告诉我们,任何漠视生命的行为,最终都会被历史的洪流所淘汰。在现代社会,我们更应该珍惜生命,尊重人权,让文明的阳光照耀每一个角落。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来源:稀鸿市谈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