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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5-31 08:53 1

摘要:为切实保障中高考期间全市考生安静舒适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聊城市“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要求,经研究,我市决定开展“绿色护考”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聊城七部门联合开展中高考“绿色护考”行动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城管局:

为切实保障中高考期间全市考生安静舒适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聊城市“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要求,经研究,我市决定开展“绿色护考”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绿色护考”工作

将“绿色护考”纳入中高考招生考试筹备工作中,各县(市、区)发布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公告,对高噪声活动作出限制性规定。开展广泛的宣传,鼓励涉噪声企业、在建工地在中高考期间错时作业,引导车辆绕行考点、减少鸣笛,倡导广大群众自觉减少广场舞、露天直播等高噪声活动,营造良好的“绿色护考”氛围。

二、中高考期间禁噪要求

(一)时段要求:2025年6月1日至6月15日的夜间及中午时段(夜间时段指22:00—次日6:00之间;中午时段指12:00—14:00之间)期间,除抢修抢险工程外,禁止城市建成区所有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包括拆迁工地、建筑工地、渣土工地、市政工地等)、渣土车辆运输和建筑物内装修作业。相关施工单位应提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

(二)考点周边禁噪要求:2025年高考日(6月7日—10日)、中考日(6月13日—15日)考前半小时至考试完毕前,禁止在城市建成区各考点和居民区方圆500米范围内实施下列行为:

1.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包括拆迁工地、建筑工地、渣土工地、市政工地等)、渣土车辆运输和建筑物内装修作业;

2.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电子礼炮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音响器材;

3.机动车鸣喇叭、机动车“炸街”行为;

4.燃放烟花爆竹;

5.商业经营、露天娱乐和集会等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6.其他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

三、开展各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2025年5月30日至6月25日,各职能部门应依法开展以下专项整治:

(一)工业噪声监管

加强工业企业特别是投诉率较高的企业噪声排放行为监管,依法查处超标排放问题。中、高考当天,加强对考点周边从事金属切割、石材加工等易产生高噪声作业的监管。

(二)建筑施工噪声管控

强化对房屋建筑、市区内道路等城市基础设施修建、挖掘、改造等项目工地的监管,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中、高考当天,加强考点周边易产生高噪声的施工作业(抢修、抢险施工作业除外)噪声管控。加强渣土车运输、装卸等环节噪声扰民行为监管。严格履行夜间施工证明程序。

(三)交通运输噪声治理

严厉打击摩托车“飙车炸街”,以及机动车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轰鸣疾驶、非法鸣笛等情形,严格管控柴油货车运输等环节噪声扰民行为。中、高考当天,加强对考点周边交通疏导,减少噪声污染。

(四)社会生活噪声整治

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持续反复发出高噪声的方法进行广告宣传、招揽顾客等行为。强化对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举办户外直播、露天集会、广场舞等产生高噪声娱乐活动的管理。加强室内装修作业管理。

四、健全高效长效保障机制

(一)完善公众监督体系。各有关部门要确保投诉渠道24小时畅通,快速有效受理调查处置群众反映的噪声污染问题。建立噪声投诉“接诉即办”工作机制,确保群众反映问题得到解决。

(二)加密开展巡查检查。各部门要增加执法频次,加大执法力度,中、高考当天在考场周边全天候巡查,及时处置突发噪声问题。

(三)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深化噪声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建设,将“绿色护考”经验转化为常态化管理制度,持续提升环境治理水平。

来源:高唐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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