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东来红内裤当事人被判赔40万:你以为的维权,可能是毁谤!

B站影视 内地电影 2025-05-30 12:04 2

摘要:2025年1月30日,河南许昌一位名叫段某的抖音网红(粉丝超130万)向胖东来生活广场投诉称,不久前在超市购买了一条红色女士内裤,出现了掉色、穿着后有过敏现象。2月2-3日,生活广场店员工先后与段某进行沟通、协商、致歉,并陪同去就医检查。许昌市中心医院检查结果

热点概况:一条内裤引发的40万赔偿

2025年1月30日,河南许昌一位名叫段某的抖音网红(粉丝超130万)向胖东来生活广场投诉称,不久前在超市购买了一条红色女士内裤,出现了掉色、穿着后有过敏现象。2月2-3日,生活广场店员工先后与段某进行沟通、协商、致歉,并陪同去就医检查。许昌市中心医院检查结果,段某患有皮炎、皮疹,胖东来生活广场支付了医疗费用1144.13元,给予了段某500元建议奖。但是段某不接受。2月4日,段某发布视频称胖东来的内裤“质量差致过敏”,视频在网上迅速发酵,播放量超过了1200万,点赞超11万,分享接近20万。

胖东来随后花费了14万元检测费对涉事商品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是符合标准的。胖东来委托律师起诉段某侵犯了名誉权。

5月2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件名誉权纠纷案,最终判决段某需公开道歉并赔偿胖东来40万元,道歉30天,理由是她作为大V在未核实过敏原因的情况下,就发布带有贬损性内容,主观过错明显,对企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判决一出,舆论哗然:有人支持企业维权,也有人质疑“普通人还敢投诉大企业吗?”

‌态度/观点:维权还是网暴?边界在哪里?‌

消费者维权≠网络审判‌段某的遭遇本来是一起普通的消费纠纷:商品有问题,投诉→协商→解决,流程清晰。但问题在于她跳过了“核实”的环节,直接用百万粉丝的账号给企业“定罪”。皮炎可能由很多种因素引起(检查发现她此前多次过敏),但是她没有提供医学证明过敏是由那条内裤引起的,只是凭借自己主观的感受就定性“质量差”,这就超出了维权的范畴,变成了“网络审判”。

大V的“麦克风效应”:权力越大,责任越重‌段某不只是一位普通消费者,还是一位粉丝超过百万的KOL。她的视频动辄百万的播放量,是可能会以引发一场品牌危机的。法院认定她“应预见负面影响却仍发布”,正是对自媒体时代“话语权滥用”的警示。如果每一个消费者遇到问题都靠煽动舆论来施压,那企业该如何生存呢?真正的维权应该基于事实,而不是流量暴力。

胖东来的“硬刚”有错吗?‌或许会有人骂胖东来是“店大欺客”,但仔细看一下过程:他们第一时间下架了商品、陪诊、检测、支付医疗费用,甚至还主动给段某500元“建议奖”(被拒)。检测合规后,企业选择了用法律途径来处理问题,而不是私下和解,恰恰说明了对规则的尊重。40万赔偿包含了检测费、律师费等实际损失,而不是“天价惩罚”。如果对不实指控不处理,受损的不仅仅是企业,还有整个市场的诚信体系。

普通人还敢维权吗?‌千万不要被带了节奏!这次案件的关键不是“能不能投诉”,而是“如何投诉”。段某如果通过消协、质检部门或法院进行维权,结果可能就不同了。法律保护合理的维权,拒绝“挟流量以令企业”的方式“维权”。普通人的维权,要记住:留证据、讲事实、走正规渠道,而不是用“小作文治国”。

‌结尾:让维权回归理性,而非情绪战场‌

这起案件撕开了自媒体时代的矛盾:消费者渴望为自己发声,企业也需要公平公正。判决不是为了“打压投诉”,而是要明确一条红线——维权需要合理合规的方式,而不是无确定事实的网络流言。胖东来的胜利,是一场法治的胜利;段某的教训,是我们所有人都该谨记的,要讲事实、有依据、要合法。‌

关于这场判决,你怎么看?评论区等你!

来源:优质吃瓜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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