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裤头姐”案件判了:庭审现场曝光,检测费14万,赔偿金额意外

B站影视 电影资讯 2025-05-30 12:01 2

摘要:不得不说,于东来终究还是心软了,裤头姐碰瓷胖东来一案审理结果已经出炉,法院判决裤头姐侵犯了胖东来名誉权,要求裤头姐在抖音账号“两个小段”发布道歉视频,并且需要置顶,30天内不得删除,而且要赔偿胖东来40万的损失。

红内裤事件大结局

不得不说,于东来终究还是心软了,裤头姐碰瓷胖东来一案审理结果已经出炉,法院判决裤头姐侵犯了胖东来名誉权,要求裤头姐在抖音账号“两个小段”发布道歉视频,并且需要置顶,30天内不得删除,而且要赔偿胖东来40万的损失。

可是网友们看到这一判决结果,并不是太满意,这判的也太轻了,当初不是说至少要追责100万?现在咋变成40万了?

网友评论

今年2月5日,账号名为“两个小段”的网红在网上发布视频,哭诉自己今年是本命年,所以去胖东来购买了一条红内裤,但是清洗之后发现掉色,而且创穿一段时间后,下体有过敏的现象,此后还登上热搜。

“两个小段”自媒体账号

一向注重顾客口碑的胖东来对此事极为重视,立马将涉事内裤送到专业的机构进行检测,并且对外发布的足足53也得调查报告,报告指出,胖东来将红内裤送到了河南、上海、广州等地的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结果均符合规定,并且支付了14万多的检测费用。

裤头姐在网上哭诉穿红内裤过敏

胖东来在对外发布检测报告的同时,也一改往日好说话的态度,强硬的表示,要用法律手段向“两个小段”追责,而且赔偿金额至少100万。

之后全网都在期待胖都来和裤头姐案件的最新后续,等待3个月后,终于在5月28日等到了一审判决结果,法院认定裤头姐作为拥有众多粉丝的网红,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就在网上散布谣言,构成了名誉侵权。

新闻截图

要求段某不仅求段某给予胖东来40万元的经济赔偿,还要求段某在抖音账号上发布向胖东来道歉的视频,且30天内不得删除,并且整个案件的诉讼费全部由段某承担,因为她输了这场官司,裤头姐在听完宣判结果后,表示不会再上诉。

其实在5月26号时,许昌魏都区法院就对此案件进行了审理,但是结果没有对外宣布,因为段某的律师对于这起案件的管辖权提出了异议,要求将案件移交到了郑州。

庭审现场

不过许昌法院经过核定后,认为侵权行为发生在许昌,因此又恢复了对这起案件的审理,并且做出了裁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段某的行为属于“主观恶意”,客观上可造成胖东来商誉受损。

法院宣布判决结果后,一经生效,段某则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赔偿和道歉的义务,如果裤头姐拒不执行,胖东来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段某在视频中展示红内裤掉色

现在裤头姐可能已经泪如雨下,心如刀割了吧,之前她可是碰瓷270个商家,从来没有失手,都是大获全胜,可能她自己也没想到,这一回她不仅输了官司,还丢人丢大发了,一分钱没坑着,还得倒搭几十万。

不过赔偿40万元对于裤头姐来说已经很划算了,毕竟短短几个月,知名度已经不亚于明星,本来胖东来是要追责100万的,但是现在只让她赔了40万,算来相当于赚了60万。

网友评论

自从胖东来在全国大火之后,有不少网络黑嘴不断抹黑胖东来,给胖东来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前段时间柴怼怼造谣胖东来和田玉一事让于东来很是头疼,在多方交涉之后,伤心失望的于东来一度表示,希望自己能够离开胖东来。

于东来想要脱离胖东来

胖东来倡导的企业文化就是爱与自由,真正的做到了尊重顾客,提供高品质的产品,致力于提供最好的购物体验,此外于东来对待员工像家人一样,每周二都是雷打不动的闭店日,让员工有充分的休息时间。

胖东来周二闭店

可就是这样一位有良心的民营企业家,却被人一次又一次的抹黑,从裤头姐到柴怼怼,再到浙江山寨版的“胖都来”,真是应了那句话: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于东来落泪

很多人说,这是让好人寒心了,不过正义或许会迟到,但是从不缺席,前几日新闻联播突然发布一则消息,表示要进行为期两个月的网络“黑嘴”整治行动,这就是在给那些黑嘴们提醒,是时候该收手了。

新闻联播发声

新闻联播指出这些网络黑嘴们表面是舆论监督,实际上就是通过抹黑企业来蹭流量,进行炒作,为自己谋取利益,这种行为极其恶劣,不仅严重损害了相关企业的形象和利益,也违背公平正义精神。

新闻联播这次发声给那些网络黑嘴们重重的敲响了警钟,同时也在提醒网络平台要加强监管,不能对网络乱象放任自流,由此可见,接下来压力要给到网络平台了,必须得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于东来

虽然这份正义来的有些迟,但是毕竟是来了,也给于东来带来了新的曙光,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能够看得出来谁在实实在在做人做事,谁又是在偷奸耍滑,法律也是公平正义的,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不法分子。

或许有人觉得于东来太过于理想化,但是人不就是为了理想而活着吗?于东来这样踏实本分的企业家是值得敬重的人。

于东来

现在的自媒体非常发达,网红更是数不胜数,但是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红说话不能随口而出,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就随意发言。

胖东来和裤头姐的这一起案件,可以说是企业维权非常典型的案例,今后有可能纳入到相关的文案库,法律通过裁判明确了:网络言论下,自由不能突破法律底线的原则。

对于遏制职业碰瓷、黑嘴恶意维权等行为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胖东来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企业的利益,也给一些企业应对网络舆情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同时提醒了广大消费者在维权的时候要理性表达,避免滥用投诉权利。

于东来

来源:月亮湾探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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