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麦隆农业与农药市场全景透视

B站影视 欧美电影 2025-05-30 10:33 2

摘要:喀麦隆(全称:喀麦隆共和国)位于非洲中西部,西南濒临几内亚湾,西北接尼日利亚,东北接乍得,东邻中非共和国,东南邻刚果(布),南与加蓬和赤道几内亚交界。喀麦隆南宽北窄,呈三角形,国土面积475442平方公里。

喀麦隆(全称:喀麦隆共和国)位于非洲中西部,西南濒临几内亚湾,西北接尼日利亚,东北接乍得,东邻中非共和国,东南邻刚果(布),南与加蓬和赤道几内亚交界。喀麦隆南宽北窄,呈三角形,国土面积475442平方公里。

农业和畜牧业是国民经济主要支柱,棉花、咖啡、可可、橡胶、棕榈油等经济作物的产量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中占有重要地位。喀麦隆农业现代化技术发展滞后,农业生产力低下,据喀麦隆农业部统计,喀麦隆可耕地为720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15%,目前仅开发了180多万公顷。

喀麦隆主要农作物和土地政策

喀麦隆自然条件优越,自然资源比较丰富,经济以农业为主,素有″中部非洲粮仓″之称,90%为小农经济,10%为国营和私营种植园。农业经营方式比较单一且较粗放。主要粮食作物包括木薯、玉米、小米、高粱、稻米、豆类等,主要出口农产品有可可、咖啡、香蕉、橡胶、棕榈油、木材、菠萝和棉花,是世界五大可可生产国之一。就粮食产区来看,最北边以高粱、谷子等谷物为主,西部有甘蔗、木薯、玉米、甘薯等,沿海地区多种植木薯、香蕉、橡胶、可可、咖啡,中部和北部以水稻为主,玉米则全国都有种植。农业提供了喀麦隆全国大约62.9%的就业,90%的农村家庭从事农业工作,其中1/3的人依靠农作物出口为生。

根据喀麦隆相关法律规定,允许外资获得喀麦隆耕地的承包经营权,租赁经营期限最高可长达99年。根据规定,外资获得喀麦隆农业耕地后的前5年为临时特许经营期。在此期间,如果国外投资方未按照合同承包农业耕地,喀麦隆政府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回。外资在喀麦隆投资种植粮食作物,可无偿使用农业耕地,种植经济作物,则需缴纳相应的土地租费。喀麦隆不允许外资获得喀麦隆林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

喀麦隆农药进出口情况

出口情况

2023年,喀麦隆出口农药29700美元,主要目的地是缅甸(11400美元)、中非共和国(7760美元)、加纳(4730美元)、多哥(3860美元)和加蓬(1760美元)[1]

进口情况

2023年,喀麦隆进口农药1.61亿美元,主要进口来源国家是中国(1.28亿美元)、印度(815万美元)、德国(713万美元)、法国(676万美元)和西班牙(293万美元)。2022年至2023年期间,喀麦隆农药进口增长最快的市场是中国(871万美元)、德国(602万美元)和西班牙(176万美元)[1]。

[1] https://oec.world/en/profile/bilateral-product/pesticides/ reporter/cmr

喀麦隆农药登记情况

1996年,喀麦隆登记了第一个农药产品,但是到2004年只有不到5%的农民使用登记的农药,经过政府的不懈努力,到2014年已有80%的农民使用登记农药产品。根据喀麦隆农业部和CPAC-CEMAC的数据,截至2022年12月,喀麦隆共进行了707项农药登记,全部为化学农药,其中除草剂248种,杀虫剂327种,杀菌剂205种等。在登记的杀虫剂中,有效成分登记数量最多的是高效氯氰菊酯(有47项),其次是氯氰菊酯、吡虫啉、啶虫脒和甲维盐。在除草剂登记中,草甘膦(有40个登记)在有效成分中登记数量最多,其次是烟嘧磺隆、莠去津、绿草定和敌草隆。在杀菌剂注册方面,活性成分中代森锰锌(有32项)登记数量最多,其次是氧化铜、丙环唑、烯酰吗啉和福美双。

管理部门

在国家层面,负责登记的机构是1996年成立的植物检疫产品国家登记委员会(CNHPCAT)。在部门职责方面,自 2005 年以来,农业和农村发展部(MINADER)负责农药管理,通过其技术机构农药、肥料和施用设备监管处(SDRP)以及国家农产品和投入品分析实验室开展工作。

登记要求资料

喀麦隆农药登记要求资料:

申请表;

简介;

技术说明书;

分析说明书;

毒理学档案;

生态毒理学档案;

生态环境学档案;

标签;

样品;

其他国家颁发的证书或批准证书;

生物有效性测试和推广前测试报告;

分析报告(农业部认可的化验所出具的);

由原产国商会或任何其他主管机构颁发的原产地证书;

残留的检测报告;

申请人的信息。

[3] 2005年4月6日颁布的第2005/0772/PM号总理法令https://faolex.fao.org/docs/pdf/cmr230326.pdf

续展

(1) 拥有活性物质商标或登记证的公司可以申请续期注册。

(2) 续期申请须于有效期满前不少于6个月向监察委员会提出,并须包括下列文件及资料:

- 对人类毒性数据;

- 现有的环境数据;

- 最大残留限量数据;

- 关于植物保护产品对作物不利影响的报告;

- 植物保护产品使用8年后的监测报告。

登记证转让

(1) 应所有权公司的要求,登记证可以转让给另一家公司。

(2) 持有公司应提供资料应包括:

- 申请表;

- 批准令;

- 由持有公司与申请获得证件的公司共同签署的转让协议。

(3) 植物检疫管理局签发的批准转让证书,在批准转让后生效。

来源:世界农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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