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引《后汉书·礼仪志》云:“五月五日,朱索五色印为门户饰,以难止恶气。”引《抱朴子》云:“五月五日中时,取之阴百日,以其足画地,即为流水。”均为五月五日。
在我国现存所有传统节日中,端午节可谓名称最多的一个。
除端午外,在历史上,它还有过五月五日、重午、端五、重五、五月节、端阳、蒲节、天中节、诗人节、女儿节、龙舟节、粽子节、苦瓜节、医药节等诸多专名。
然而,这些专名多是后来才出现的,唐代以前,这个节日普遍行用的名称是“五月五日”。
比如《玉烛宝典》引《风俗通》云:“夏至,五月五日,五采辟兵,题野鬼游光。”
引《后汉书·礼仪志》云:“五月五日,朱索五色印为门户饰,以难止恶气。”引《抱朴子》云:“五月五日中时,取之阴百日,以其足画地,即为流水。”均为五月五日。
北朝、隋代时也称做“五月五日”。如《北史》卷三记载:“五月甲戌朔日有蚀之,乙亥诏罢五月五日、七月七日飨。”
《隋书》卷四十一记载:“寻属五月五日,百僚上馈,多以珍翫,威献《尚书》一部。”五月五日亦偶称“仲夏端五”、“五月节”。如周处《周土记》云:“仲夏端五,方伯协极。”《续齐谐记》云:“歌云:五月节,菰生四五尺,缚作九子粽。”
唐时也有因袭前朝称“端五”者。比如唐人李匡义在其《资暇集》中就提到他家有“元和中端五诏书”,又“近见醴泉县尉厅壁有故光福王相题郑泉记处云端五日”。但在盛唐以前,更加流行的节名仍然是“五月五日”,比如唐中宗神龙三年(707)四月制书规定:“所在五月五日,非期功已上亲不得辄相赠遗。”
唐容睿宗景云二年(711)十一月敕:“太子及诸王公主,诸节贺遗,并宜禁断,惟降诞日及五月五日,任其进奉,仍不得广有营造,但进衣裳而已。”
盛唐时,“端午”之名开始出现,它迅速取代五月五日和端五,成为当时主流的称呼。
李匡义曾提到这一变化:“端午,端五者…今人多书午字,其义无取。”尽管李匡义认为“其义无取”,但“多书午字”的确已成事实。
唐玄宗李隆基有《端午三殿宴群臣(探得神字)》、《端午》诗,张说有《端午三殿宴群臣(探得鱼字)》,杜甫有《惜别行,送向卿进奉端午御衣之上都》、《端午日赐衣》,窦叔向有《端午日恩赐百索》,权德舆有《端午日礼部宿斋有衣服采结之贶以诗还答》,殷尧藩有《端午日》、《同州端午》,徐夤有《岳州端午日送人游彬连》,文秀有《端午》等,均作“端午”。
不仅如此,在官方文件中,“端午”也取代“五月五日”成为常用词语。如唐宪宗元和四年(809)闰三月敕云:“其诸道进献,除降诞、端午、冬至、元正任以土贡修其庆贺,其余杂进,除二日条所供外,一切勒停。”唐文宗开成元年(836)《改元开成赦》云:“诸道贺正端午诞降、贺冬进奉,起今权停三年。”
的是,这一称谓的发明对后世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它不仅后来居上,成为时在农历五月五日的这个节日最流行的名称,而且诱导后世学者错误地理解端午的含义,并错误地认为这个节日是由午月午日演变而来的。但更为重要的是,这一名称的变化,使“午”字成为解释这个节日的核心字眼,一些原本习惯于在五月午日举行的活动也转移到五月五日中来了。
接下来我们主要探讨一下,唐朝端午节究竟送什么礼?
在唐代,五月五的节日馈赠既出现于社会成员之间,也出现于家庭内部。
李白曾作一首诗,感谢朋友五月五日赠送衣服之事,并自述它的写作来历:
“张相公出镇荆州,寻除太子詹事。余时流夜郎,行至江夏,与张相公千里。公因太府丞王昔使车寄罗衣二事,及五月五日赠予,予答以此诗。”
诗云:“张衡殊不乐,应有四愁诗。惭君锦绣段,赠我慰相思。鸿鹄复矫翼,凤凰忆故池。荣乐一如此,商山老紫芝。”
在这里,张相公(指张镐)派人送给李白两件罗衣作为五月五日的礼物,李白则还赠诗作一首。又李商隐有《端午日上所知剑启》和《端午日上所知衣服启》两文,前者是李商隐将一把“银装漆鞘,紫锦囊盛,传自道流”的“五金铸卫形威邪神剑”馈赠他人时所写的信,后者是他将“衣服等”馈赠他人时所写的信。
这些均可表明当时有社会成员(比如朋友)在五月五相互馈赠之俗。
至于家庭内部馈赠的证据,可引显庆二年的《停诸节进献诏》:
朕抚育黎庶,思求政道。欲俭以训俗,礼以移风,菲食卑宫,庶几前轨。比至五月五日及寒食等诸节日,并有欢庆事,诸王、妃主及诸亲等,营造衣物,雕镂鸡子,竞作奇工,以将进献。巧丽过度,糜费极多,皆由不识朕心,遂至于此。又贞观年中,已有约束。自今以后,并宜停断。所司明加禁察,随事纠正。
这份诏书的政策对象是“诸王妃主及诸亲等”,内容是对他们在五月五日、寒食节“竞作奇技,以将进献”的约束和禁止。可见,五月五节日期间皇家内部是有馈赠做法的。值得注意的是,诏书中提到“贞观年中,已有约束”,而此番旧话重提,只能说明这种做法如此流行,以至于虽有禁而不能止。
在唐代,最引人注目的五月五馈赠发生在皇帝与官员之间,体现为官员向皇帝进奉的制度化和皇帝对官员赏赐的常态化。
首先说进奉的制度化。
无论是唐太宗时期还是唐高宗时期,都对端午进奉持否定态度,但代宗时期情况就发生了极大变化。
大历三年(768)“端午,王、公、妃、主各献服玩”,但李泌没有进献,代宗皇帝就忍不住问他:“先生何独无所献?”面对如此询问,李泌回答得非常巧妙:“臣居禁中,自巾至履皆陛下所赐,所余惟一身耳,何以为献?”这番表明获得了代宗的肯定,他赞许地说:‘朕所求正在此耳。”
从这次君臣对话中可以看出,端午不进奉已是值得特意询问的怪异事情。事实上,也正是在代宗时期,端午与元日、冬至、皇帝诞节一起,成为州府、藩镇、朝臣向皇帝进奉节物的重要时间。
《资治通鉴》记载:“代宗之世,每元日、冬至、端午、生日,州府于常赋之外竞为贡献,贡献多者则悦之。”
胡三省注解作:“自代宗迄于五代,正、至、端午、降诞,州府皆有贡献,谓之四节进奉。”
有唐一代曾经多次在国家发生重大事件如新皇帝继位、改年号、皇帝疾愈、皇帝过生、天下大旱等情况下颁布德音、赦文等政策文件,借以显示皇恩浩荡,并缓和社会矛盾,其中往往有减免地方税赋和贡献的内容。
有时候端午进奉也在减免之列,比如唐穆宗长庆三年(823)所颁《疾愈德音》中就有“应缘御服及器用,在淮南浙西宣歙等道各供进者,并端午降诞常例进献等一切权停”的规定,前引唐文宗开成元年(836)颁《改元开成赦》中也有“诸道贺正端午降诞、贺冬进奉,起今权停三年”的规定。只在特殊情况下进行减免,恰恰证明五月五进奉已经制度化了。
实际上,长庆三年的《疾愈德音》里已明确使用“常例进献”一词。格外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时候,即便其他进献减免了,端午节的进献仍然得到保留,比如唐宪宗元和四年(809)《亢旱抚恤百姓德音》就规定:“其诸道进献,除降诞、端午、冬至、元正,任以土贡修其庆贺,其馀杂进,除旨条所供及犬、马、鹰、隼、时新滋味之外,一切勒停。”
这就从另一个方面更加证明了端午进奉的制度化。
在唐代,进奉贡献物品的同时也要进献表状,这些表状留存下来,成为我们了解当时进奉状况的重要资料来源。通过阅读这些表状,参以其他相关文献,可以发现当时进奉的礼物主要有银器、鞍马、衣服、绢纱、行鞋等,李演有《端午进马状》,王仲周有《端午进银器衣服状》,令狐楚有《端午进鞍马等状》、《又进银器物并行鞋等状》,裴次元有《端午进物状》,李商隐有《为安平公赴兖海在道进贺端午马状》、《为荥阳公赴桂州在道进贺端午银状》等,均可为证。
偶尔亦有献书的,如王棨就有《端午日献尚书为寿赋》。而根据《咸通八年五月德音》所作“诸亲及公主等每年端午及延庆并妃嫔生日所进女口,自今以后,宜并停进”的规定来看,端午还有以女子为进献对象的情况。
再说皇帝赏赐的常态化。皇帝在五月五日赐大臣礼物,早在唐朝初年已经开始,史载唐太宗就曾在扇子上做飞白书,写鸾凤蟠龙等字,送与长孙无忌和杨师道,并说:“五日旧俗,必用服玩相贺。朕今各贺君飞白扇二枚,庶动清风,以增美德。”
唐玄宗以后,赏赐更多,已经常态化了。
郑余庆《大唐新定吉凶书仪》中有关于“节候赏物”的内容,其中五月五日的赏物是“续寿衣服鞋履、百索、糐裰、扇”。书仪是人们写信时所用的范式,可供套用和模仿,在唐代,关于节日宴赏的书仪非常多出,反映了当时节日宴赏送礼已成风习的事实。
以下是唐朝皇帝赐物的若干情况:
宋璟:唐玄宗赏赐:钟乳(刘肃:《大唐新语》);
李峤:武则天第一次赏赐:端午衣(一副)、银碗、百索等、大将衣(若干);
武则天第二次赏赐:端午衣(一副)、银碗、百索等,大将衣(两副)(《文苑英华》);
崔沔:唐玄宗赏赐:六宫亲蚕丝(颜真卿:《赠尚书左仆射博陵崔孝公宅陋室铭记》);
独孤及:唐代宗赏赐:衣(一副)、银碗盘等(各一)、百索(一筒)、紫衣(十副)(独孤及:《为独孤中丞谢赐紫衣银盘碗等表》);
常衮:唐代宗第一次赏赐:衣(二袭)、金银器物(十事)、百索(两轴)、扇(一柄);
唐代宗第二次赏赐:衣(二袭)、金银器物(十事)、百索(两轴)、扇(一柄);
田神玉:唐代宗第一次赏赐:敕书及手诏,衣(一副),银枕(一事),百索(十轴),将军衣(五副),百索(二十轴);
田神玉之母赵国太人:唐代宗第二次赏赐:手诏、衣(一副)、银枕(一事)、百索(十轴);(邵说:《为田神玉谢端午物表》);
吕颂:唐德宗赏赐:衣(一副),金花银碗(二枚),百索(一轴),大将衣(两副)(吕颂:《谢端午赐衣及器物等表》);
权德舆:唐宪宗赏赐:端午衣(一副),银碗(二只),银纱罗(二),百索(一轴),大将衣服等。(权德舆:《谢端午赐衣及器物等表》)
令狐楚:唐宪宗赏赐:春衣(一副),端午衣(一副),银碗(一口),百索(一轴)(《谢春衣并端午衣物表》);
柳宗元:唐宪宗赏赐:绫帛衣服(《谢赐端午绫帛衣服表》);
刘禹锡:唐顺宗赏赐:墨诏,衣(一副)、金花银器(三事)、丝索(一轴)、大将衣(四副)、彩丝(五轴)(《谢端午赐衣及器物等表》)。
由此不难看出,皇帝赏赐给臣僚们的礼物以衣服、百索、银碗为多,亦有钟乳、蚕丝、扇、银枕、诏书等。
4、馈赠的意义如果我们将臣僚进奉与皇帝赏赐结合起来加以考虑,可以发现:五月五节日期间在君臣之间频繁流动的礼物,既具有实用价值,又富含象征意义。
首先从第一方面来说,唐代以前,五月五主要被作为“恶日”来看待,五月五的诸多习俗活动,都是以驱邪避灾为旨归的。而保全生命、健康长寿就是驱邪避灾的主要目的。众所周知,健康长寿是与吃饭穿衣联系在一起的。皇帝赐给臣僚衣服和碗,一个用意就在于“盘盂器用,章服缯彩,赐臣为寿”,希望他们活得更为久长一些。其实,皇帝不仅将自己的希望传递给臣僚,而且礼物本身似乎还包含着将这种希望化为现实的努力。
关于端午衣的形制现在我们已难以知晓,但碗主要是以金银为原料,这是在不少表状中都提到的。碗以金银为原料,除了显得贵重之外,应该还与时人的阴阳观念及对五月五节日性质的认识有关。
五月五日,处于仲夏之月,五行属火,金银在五行中属金,金主生水,水火相济,则阴阳和谐。因此,碗用金银,在时人的心目中,本身就具有令人健康长寿的实际功能。至于皇帝的赐物中比较多见的百索,就更是五月五的常用节物,它能够驱邪趋吉是唐代人的基本常识。以上是就皇帝赏赐而言的,至于臣僚向皇帝进奉衣物银器,应是沿着同样的思维逻辑。
总之,通过五月五节日礼物的流动,臣子向皇帝表达了自己的效忠之心和感恩之意,皇帝则向臣子们表达了自己的爱护与期待之情,并因此赢得臣子们至少在口头上的效忠表示和圣寿长久的祝福。由此君臣之间的友好关系(有时哪怕是表面上的)和上下级关系得以确认乃至进一步强化。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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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之华说史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