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信访办负责人尤玉良回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两蒸吨(2吨蒸汽锅炉)以下的生物质锅炉是禁止使用的。如果使用其他类型的炉窑燃烧生物质燃料,治理成本会更高,不建议采用生物质燃料颗粒,推荐优先使用清洁能源。
5月28日,市生态环境局上线亳州广播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在线回复大家关心的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等问题。
一市民咨询:加工中药材能否使用生物质燃料颗粒?
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信访办负责人尤玉良回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两蒸吨(2吨蒸汽锅炉)以下的生物质锅炉是禁止使用的。如果使用其他类型的炉窑燃烧生物质燃料,治理成本会更高,不建议采用生物质燃料颗粒,推荐优先使用清洁能源。
一市民咨询:今年的秸秆禁烧政策是否有调整?能否适当放宽?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孙进回复:按照国务院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要求,重点区域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目前我省已明确今年将继续执行全域禁烧政策。生态环境部和省级部门已加强卫星遥感监测通报,严防出现大面积焚烧,污染大气环境。
作为长三角重点管控区域,我市将全面落实秸秆禁烧政策。今年我市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视程度、督查力度以及对焚烧火点和痕迹的查处力度均保持不变。
一市民反映:市政公园的水体出现浑浊,怀疑有排污口,希望生态环境部门能够找到污染源头。
市生态环境局水土科负责人王侠回复:经排查检测,目前除雨水排口外未发现其他污染源,水质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截至目前,未发现任何对水体造成污染的源头。下一步,生态环境部门将持续开展跟踪监测工作。
来源:亳州市人民检察院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