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专治癌症“特效产品”,长沙一“神医”刘某获刑十二年!

B站影视 韩国电影 2025-05-29 09:09 2

摘要:基本案情:2021年4月至2023年10月,刘某刚在没有任何医药学背景及医疗从业经验的情况下,为骗取癌症病患及其家属钱财,以自购或自制的元气五宝、钙离子粉末、植物抑菌液、草本植物清痘精华液等冒充“治癌产品”,并对外声称自己是“神医”,吃其产品可以治好各种癌症。

据“湖南高院”公众号5月28日发布的案例:

近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售卖“治癌产品”骗取他人钱财的刑事案件。

基本案情:2021年4月至2023年10月,刘某刚在没有任何医药学背景及医疗从业经验的情况下,为骗取癌症病患及其家属钱财,以自购或自制的元气五宝、钙离子粉末、植物抑菌液、草本植物清痘精华液等冒充“治癌产品”,并对外声称自己是“神医”,吃其产品可以治好各种癌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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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使“治癌产品”大卖,刘某刚利用癌症病患及家属求医心切的心理,以杨某等癌症病患为托,谎称杨某等人服药后全部痊愈,采取熟人介绍的方式,取得其他癌症病患及其家属的信任,累计从被害人江某等9人处骗得70余万元。

“治癌产品”售出以后,刘某刚有时会通过微信对患者及家属进行售后答疑,同时要求患者不去医院就医,致使一些身患重病的病患及家属陷入错误认识,延误病情治疗。

部分治癌药品原料

在猛然意识到被骗且被对方删除微信好友以后,部分病患及家属向公安机关报案。很快,刘某刚被抓获到案。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刚无医药学背景、非医药学专业且从事的工作亦与医药学无关,却向癌症病患出售所谓能够治愈癌症的产品,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行为,且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最终,法院根据刘某刚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刚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

一审判决后,刘某刚不服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以上文字和图片均来源于“湖南高院”公众号5月28日发布的案例部分内容摘录,如有侵权,联系我,马上删除。

该事件凸显了哪些法律问题、社会问题和道德问题?

该事件首先暴露出当前医疗市场监管存在显著漏洞,非专业人员在无任何资质情况下擅自开展诊疗活动,反映出卫健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在打击非法行医、查处虚假医疗宣传方面存在衔接盲区。从法律层面审视,本案精准适用《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条款,将虚构医学疗效骗取财物的行为定性为财产犯罪,但值得探讨的是,此类行为是否同时触犯《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非法行医罪,司法机关在罪名竞合时如何确定法律适用标准。

在社会治理维度,案件折射出癌症患者群体面临的信息不对称困境。部分患者因正规医疗费用高昂、治疗周期漫长而病急乱投医,犯罪份子通过构建"康复病友现身说法"的熟人社交链实施精准诈骗,这种新型犯罪模式对基层社区反诈宣传提出更高要求。更值得警惕的是,犯罪过程中要求患者中断正规治疗的行为,实质上已对公民生命健康权构成潜在危害。

道德伦理层面,刘某刚利用人类对死亡的原始恐惧实施欺诈,不仅违背"不伤害"的医学伦理底线,更摧毁了医患信任基础。案件中充当"医托"的杨某等人,其行为折射出部分康复患者将疾病经历异化为牟利工具的伦理异化现象。而社交媒体平台对"神医"话术的传播扩散,也暴露出网络空间医疗信息审核机制的实质性缺位。

来源:健康的记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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