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下面是一个单独的故事,故事都是完结篇,没有连载,来源于生活,为了方便大家阅读,本文采用的第一人称书写,人物姓名都是化名,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下面是一个单独的故事,故事都是完结篇,没有连载,来源于生活,为了方便大家阅读,本文采用的第一人称书写,人物姓名都是化名,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村东的傻子疯了。
不,是疯得更厉害了。
他开始写诗。
诗里,藏着一个死人。
一个,三十年前的死人。
我叫罗伟,一个在城里靠写故事糊口的自媒体人。说白了,就是个专门在网上编故事、赚流量的“笔杆子”。干我们这行,最需要的就是灵感,是那种能一下子抓住人眼球的离奇事儿。可写得多了,城里的灯红酒绿、爱恨情仇也就那么回事,反倒觉得乏味。今年,我爹妈总说身体不得劲,我就干脆卷铺盖回了我们那个叫“平阳甸”的小村庄。
我们村不大,百十来户人家,坐落在两座大山的山坳里。村里的人和事,几十年来就像这山一样,几乎没什么变化。唯一能算得上“新闻”的,就是村东头的陈默。
陈默,今年五十出头,是我们村公认的“傻子”。听我爹那辈人说,他不是天生的,是二十来岁时发了场高烧,烧坏了脑子。从那以后,他就变得痴痴呆呆,话也说不利索,整天就在村里游荡,见人就嘿嘿傻笑。他爹妈走得早,是吃着百家饭长大的。好在他人不坏,从不惹事,村里人可怜他,谁家有好吃的都愿意给他一口,也就这么不咸不淡地过了三十年。
可我这次回来,发现陈默不对劲了。
他不再傻笑了,也不再漫无目的地游荡。他开始写东西,或者说,乱画。墙上、地上、废报纸上,只要是能下笔的地方,都被他用泥巴、石灰块,甚至烧黑的木炭,画上一些歪歪扭扭的字。
村里人一开始都当笑话看。“嘿,你们看,陈默成文化人了,还写上大字报了!”大伙儿围着他,指指点点,哈哈大笑。
陈默也不理,就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嘴里念念有词,谁也听不清。
直到有一天,村里的小学老师,一个刚分配来的年轻姑娘,路过陈默家那面快塌了的土墙,无意中念出了一行字:“红头绳,映山红,风筝断了线,飘进黑洞洞……”
姑娘当时没在意,觉得这傻子还挺有文采。可这话传到了村里几个上了年纪的老人耳朵里,他们的脸色,刷的一下就白了。
我也听说了这事,一股职业的敏感性让我汗毛倒竖。我当时还没意识到,这几行歪歪扭扭的字,即将掀开我们村尘封三十年的伤疤,揭开一个我连想都不敢想的真相。
我只知道,我的故事,来了。
一、疯言疯语里的鬼魅
“红头绳”、“映山红”,这两个词像两根针,扎进了平阳甸所有五十岁以上老人的记忆深处。
它们指向一个人——顾莺。
三十年前,顾莺是我们平阳甸最漂亮的姑娘,就像她的名字一样,人美歌甜,像只黄莺鸟。她爱笑,一笑起来眼睛弯弯的,像月牙儿。她尤其喜欢用一根鲜红色的头绳扎起她那又黑又亮的长辫子,跑起来的时候,红头绳在脑后一甩一甩的,像一团跳动的火。
而“映山红”,就是我们这山里对杜鹃花的叫法。每年春天,后山开满了火红的映山红,顾莺最喜欢往那儿跑。
可就在三十年前的那个春天,顾莺上山采映山红,就再也没回来。
那年她才十九岁,刚刚和邻村一个叫石安的青年订了亲。石安是个勤快的小伙子,对顾莺百依百顺,两人感情好得蜜里调油。顾莺失踪后,石安疯了一样,带着全村的壮劳力,把后山翻了个底朝天。
整整找了一个月,别说人了,连根头发丝都没找到。只在山涧的一处陡坡下,发现了一小片被撕破的衣角,和顾莺那天穿的衣服料子一模一样。
当时村里的老支书,叫方德海,是个经验丰富的老党员。他领着人勘察了现场,最后叹着气下了结论:怕是失足掉进哪个山洞或者裂缝里了,这后山地形复杂,怪石嶙峋,有些地方是“天坑”,掉下去就没影了。再加上山里有野猪、豺狗,恐怕……
大家都不敢再往下想。
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一场热闹的订婚喜事,最终变成了一桩悬案,一个让平阳甸人提起来就心头发紧的悲剧。顾莺的爹妈经受不住打击,没两年就先后郁郁而终。她的哥哥顾雷,一个原本爽朗的汉子,从那以后就变得沉默寡言,眼神里总是带着一股子化不开的阴郁。他总觉得妹妹不是意外,可又拿不出任何证据。
三十年过去了,顾莺这个名字,已经成了村里的一个禁忌。
而现在,这个名字,却从一个傻子的“诗”里,重新冒了出来。
这事儿透着一股子邪乎劲。一个烧坏了脑子三十年的人,怎么会知道这些?难道是鬼上身?村里开始有了些风言风语,说得神神叨叨的。
我爹罗志强是个老实巴交的农民,他把我拉到一边,压低声音说:“阿伟,这事你别瞎掺和。邪性得很。陈默这些年疯疯癫癫的,谁知道他从哪听来的只言片语,瞎胡咧咧罢了。”
我娘也在旁边附和:“是啊,你可别去招惹顾雷,他那个炮仗脾气,三十年了还没过去那道坎,小心他找你麻烦。”
我嘴上答应着,心里却像有只猫在挠。我太清楚了,越是邪乎、越是离奇、越是禁忌,就越具备成为爆款故事的潜质。我决定,必须把这件事弄个水落石出。
我找到的第一个人,就是当年的老支书,方德海。
方大爷今年快八十了,身体还算硬朗,就是耳朵有点背。我提着两瓶好酒,陪着他坐在院子里的老槐树下,把陈默写诗的事跟他一说。
方大爷嘬了口烟,浑浊的眼睛眯了起来,半晌才说:“罗伟啊,你是个文化人,不该信这些。陈默……他就是个可怜人。至于顾莺那丫头,是命不好。”
“方大爷,”我把声音提高了些,“可是陈默写的那些东西,太具体了。除了那句‘红头绳,映山红’,他还写了‘铁皮的青蛙,跳不动,大雨冲走了新布鞋’。您想想,这说的是什么?”
方大爷捏着烟杆的手,微微抖了一下。
他当然记得。顾莺失踪前几天,刚给邻居家的小娃娃买了个绿色的铁皮青蛙,拧上发条能在地上蹦跶的那种。而那双“新布鞋”,是她的订婚礼上,未婚夫石安亲手给她做的,她宝贝得不得了,只在重要场合才穿。顾莺失踪那天,恰好下了一场瓢泼大雨,山洪都下来了。
这些细节,三十年来,除了他们这些当事人,几乎没人再提起了。一个傻子,怎么可能知道得这么清楚?
方大爷沉默了很久,最后摆摆手:“别问了,都是陈年烂谷子的事了。让死者安息吧。”
看得出来,他不愿意再提。但我从他躲闪的眼神里,捕捉到了一丝不寻常。他在隐瞒什么?或者说,他在害怕什么?
二、破碎的诗句,拼凑的真相
从方德海大爷那儿没得到想要的答案,我决定直接去找陈默。
陈默家在村东头,一座快塌了的土坯房,院墙上、门板上,密密麻麻全是他画的那些“诗”。字迹歪七扭八,像小孩子的涂鸦。我走近了,闻到一股常年不通风的霉味。
陈默正蹲在地上,用一根树枝专心致志地画着。他头发乱蓬蓬的,衣服上沾满了泥点,整个人看起来邋遢又专注。
我试着跟他说话:“陈默大哥,你在写什么呢?”
他像是没听见,依旧埋头画着,嘴里嘟囔着不成句的音节。
我蹲下来,看着地上的字。这次写的更乱了,但有几个字我还是认出来了:“……大樟树……肚子空……亮晶晶的石头……”
大樟树?我们后山确实有几棵上百年的大樟树。肚子空,是说树有空洞吗?亮晶晶的石头又是什么?
我掏出手机,把这些字都拍了下来。我知道,这些看似疯言疯语的东西,很可能就是解开谜团的钥匙。
我正准备离开,身后传来一个冰冷的声音:“你看够了没有?”
我一回头,就对上了顾雷那双布满血丝的眼睛。他五十多岁,比我爹还小几岁,但看起来却苍老得多。岁月的风霜在他脸上刻下了深深的沟壑,眼神里满是戒备和敌意。
“顾大哥。”我站起身,有些尴尬。
“别叫我大哥,我担不起。”顾雷的目光像刀子一样刮过我,“我警告你,罗伟,别拿我妹妹的事当你的故事素材去赚钱。不然,我让你在平阳甸待不下去。”
“顾大哥,你误会了。”我赶紧解释,“我只是觉得这事有蹊跷。陈默他……他好像知道些什么。”
“一个傻子能知道什么?”顾雷冷笑一声,满脸不屑,“他就是听了村里人嚼舌根,跟着瞎起哄!你们这些城里回来的人,就喜欢拿我们农村人的痛苦寻开心!”
说完,他狠狠瞪了我一眼,又看了一眼蹲在地上的陈默,眼神里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然后转身大步流星地走了。
我能理解顾雷的心情。三十年的伤痛,被人以这种方式重新揭开,换谁都受不了。但我没有放弃。
接下来的几天,我像个侦探一样,把陈默所有的“诗”都收集了起来,拍了照,整理成文档。我发现,这些诗句虽然零散,但反复出现的意象就那么几个:红色的东西(头绳、映山红)、雨水、山路、大树、石头,还有一些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词,比如“铁鸟不飞”、“镜子碎了”。
我把这些整理好的材料,又一次拿给了方德海大爷。这次,我还带上了我爹罗志强。我爹和顾雷、陈默他们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有些事,他或许更清楚。
方大爷看着我打印出来的几十页材料,手又开始抖了。我爹坐在旁边,一言不发,只是一个劲地抽着烟。
“方大爷,罗叔,”我指着其中一行字,“‘铁鸟不飞’,会不会是说风筝?我听村里老人说,顾莺姐手很巧,会自己糊风筝。”
我爹猛地抬起头,眼里满是震惊:“对!我想起来了!阿莺是会做风筝,她出事那年,还给石安扎了个老鹰风筝,说是要让他以后飞得高、飞得远。可那风筝做好后,一次都没放过……”
“还有这个,‘镜子碎了’。”我继续分析,“顾莺姐是不是有个小镜子?她爱美,随身带个小镜子很正常吧?”
方德海大爷的脸色越来越白,他猛地一拍大腿:“是她娘给她的嫁妆!一个带银边的小圆镜!我们当时在山里找的时候,就没见过这镜子!”
一个个看似毫不相干的词语,在我、我爹和方大爷的共同回忆下,渐渐串联成了一条线索。这些线索,全都指向了三十年前那个下着大雨的午后,后山上发生的一切。
“罗伟,”方大爷的声音都在颤抖,“你……你觉得,阿莺她……不是意外?”
我深吸一口气,说出了那个在我心里盘旋已久的猜测:“方大爷,陈默不是在写诗,他是在回忆。他当年,一定在现场!”
我这话一出口,我爹和方大爷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一个傻了三十年的人,是大悲剧的唯一目击者?这太匪夷所-思了!
“不可能!”我爹立刻反驳,“陈默那会儿胆子比兔子还小,话都不敢大声说。他怎么敢上后山?再说,他要是看见了,为什么不说?活活把自己吓傻了?”
“这或许就是问题的关键。”我看着他们,“极度的恐惧,会让人的大脑选择性地忘记一些事情,这在医学上叫‘创伤后应激障碍’。陈默不是傻了,他是病了。他的记忆被锁起来了。现在,因为某种刺激,这些记忆的碎片,正通过这种方式,一点点地泄露出来。”
屋子里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只剩下我爹粗重的呼吸声。
“那……那我们该怎么办?”方大爷喃喃自语。
我看着他,一字一顿地说:“找到那棵‘肚子空’的大樟树,找到那块‘亮晶晶的石头’。也许,顾莺姐就在那里等着我们。”
三、空心古树,沉睡的白骨
说服顾雷,比我想象中要难。
当我把我的推测告诉他时,他先是愣住了,随即勃然大怒。他一把揪住我的衣领,眼睛红得像要滴出血来:“罗伟!你是不是疯了!你让我去信一个傻子的话?你让我去挖我妹妹的坟?我告诉你,我妹妹只是失踪了!她没死!她会回来的!”
我知道,这是他三十年来支撑自己的唯一信念。要打破它,太残忍了。
“顾大哥,你冷静点!”我爹和我费了好大的劲才把他拉开,“阿伟不是那个意思。我们只是想……只是想找到阿莺,给她一个交代。”
方德海大爷也拄着拐杖走过来,叹了口气:“阿雷啊,我们都老了。有些事,该放下了。如果阿莺真的……真的不在了,让她入土为安,不好吗?你这样,她泉下有知,也不会安宁的。”
顾雷靠在墙上,高大的身躯慢慢滑落,最后蹲在地上,像个孩子一样,发出了压抑的呜咽。三十年的等待和煎熬,在这一刻彻底击垮了这个坚强的汉子。
最终,他同意了。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我、我爹、顾雷、方德海大爷,再加上村里几个信得过的壮劳力,扛着铁锹和锄头,背着绳子和干粮,朝着后山进发。
后山的路,三十年来人迹罕至,早已被灌木和杂草封死。我们挥舞着砍刀,硬生生劈出一条路来。山里的空气潮湿而阴冷,鸟叫声都显得格外凄厉。
“陈默说的‘亮晶晶的石头’,会在哪儿?”一个同行的村民喘着粗气问。
“我们这山里,只有西边那道山梁上有石英矿脉,太阳一照,会反光。”方德海大爷指着远处一个方向,“我们先去那里找。”
我们爬了将近两个小时,终于到了那片山梁。果然,在一片杂乱的岩石中,嵌着不少白色的石英石,在晨光下闪着光。
“就是这里了!”顾雷的眼睛亮了,“诗里说‘映山红’,这附近肯定有!”
我们分散开来,以石英石为中心,向四周搜寻。果然,在不远处的一片背阴坡上,我们发现了几株零星的映山红。
“那……那棵‘肚子空’的大樟树呢?”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方大爷身上。
方大爷环顾四周,眉头紧锁。这里的树木都长得差不多,根本分不清哪棵是哪棵。
就在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陈默的另一句诗:“……大樟树,朝南开门,能看见山下的家……”
“朝南开门!”我大喊一声,“树洞的洞口,是朝着南边,也就是我们村子的方向!大家快找找,有没有符合这个条件的古樟树!”
这个线索至关重要。我们立刻行动起来。这片山坡上,上百年的古樟树不下十几棵,我们一棵棵地找,一棵棵地看。
最后,在山坡最边缘的位置,我们找到了一棵异常粗壮的老樟树。它的树干至少要四五个人才能合抱,而就在朝着我们村子方向的树根处,果然有一个被藤蔓和枯叶掩盖住的树洞。
洞口不大,仅容一人弯腰钻入。
所有人都停下了动作,空气仿佛凝固了。顾雷的呼吸变得急促,他死死地盯着那个黑漆漆的洞口,嘴唇哆嗦着,却一步也迈不开。
还是我爹胆子大,他拿过一把铁锹,几下就扒开了洞口的遮挡物。一股混合着腐烂树叶和泥土的阴冷气息,从洞里扑面而来。
“我下去!”我自告奋勇,打开手机的手电筒,第一个弯腰钻了进去。
树洞里比我想象的要大,像个小小的房间。里面堆满了厚厚的落叶和腐殖质。我用手电筒四处照射,光束所及之处,都是盘根错节的树根和潮湿的泥土。
突然,我的手电筒光,停在了一个角落。
在厚厚的腐叶之下,似乎埋着什么东西。我用手扒拉开表层的落叶,一个红色的东西,映入了我的眼帘。
那是一根早已褪色,几乎看不出本来面貌的——红头绳。
我的心跳瞬间漏了一拍。
我继续往下挖,很快,一个已经烂得不成样子的布包露了出来。我小心翼翼地打开布包,里面是一些女孩子的东西:一把断了齿的木梳,一个生了厚厚铜锈的银边小圆镜,还有一个小小的、绣着鸳鸯的荷包。
我的手在颤抖。我知道,这就是顾莺的东西。
跟在我后面钻进来的顾雷,看到这些东西,“扑通”一声就跪下了。他颤抖着手,拿起那面破碎的镜子,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吧嗒吧嗒地往下掉。
“是阿莺的……是阿莺的……”他反反复复地念叨着,声音嘶哑得不成样子。
我们强忍着悲痛,继续往下清理。很快,在更深的地方,我们挖到了几块已经泛黄、变脆的骨头。
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当这一幕真的出现在眼前时,在场的所有人都沉默了。三十年的杳无音信,三十年的苦苦等待,最终,在这里画上了一个无比凄惨的句号。
顾雷再也控制不住,他抱着那些遗物和白骨,嚎啕大哭。那哭声里,有失去亲人的悲痛,有三十年压抑的释放,有对妹妹的无尽思念,还有对凶手的滔天恨意。
山风呜咽,古木无声。整个后山,都回荡着一个哥哥迟到了三十年的悲鸣。
我们默默地退出了树洞,把空间留给了他。
天理昭昭,报应不爽。顾莺,我们找到你了。
四、被唤醒的记忆,被撕开的真相
顾莺的遗骸被发现,在平阳甸掀起了滔天巨浪。
报警,法医鉴定,一切都按照程序进行。鉴定结果很快就出来了,遗骸正是失踪三十年的顾莺。法医还在她的颅骨上发现了一处陈旧性骨裂,这说明,她并非失足坠崖,而是死于钝器击打!
是谋杀!
这个结论,让所有人都感到不寒而栗。三十年前,是谁,对一个十九岁的花季少女,下了如此毒手?
所有的疑点,最终都汇集到了一个人身上——陈默。
他是如何知道埋尸地点的?他是不是凶手?或者,他是帮凶?
警察也注意到了这个关键人物,他们来到村里,希望能从陈默口中得到线索。可是,面对穿着制服的警察,陈默吓得缩在墙角,浑身发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只是反复念叨着:“别抓我……不是我……别抓我……”
调查,再一次陷入了僵局。
看着痛苦万分的顾雷,看着被恐惧包围的陈默,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我觉得,事情的真相,并没有那么简单。陈默的状态,不像一个凶手,更像一个被吓坏了的目击者。
要想解开谜团,必须唤醒陈默那段被封存的记忆。
我找到了顾雷,把我的想法告诉了他。“顾大哥,我们不能再逼陈默了。他现在就像一个上了锁的箱子,钥匙丢了。我们得想办法,帮他找到钥匙。”
“钥匙?什么钥匙?”顾雷红着眼睛问。
“刺激。”我说,“当年现场的东西,或许能刺激到他。”
我让他把从树洞里找到的那些遗物拿来。那面破碎的银边小镜子,那个褪色的红头绳,还有那个绣着鸳鸯的荷包。
我们把这些东西,轻轻地放在了陈默面前。
一开始,陈默还是满脸恐惧,不敢靠近。但当他的目光,触及到那个荷包时,他的身体,突然剧烈地颤抖起来。
他的眼神,开始发生变化。那种长久以来的痴呆和混沌,正在一点点地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极度的痛苦和挣扎。他的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声音,像一头受伤的野兽。
“阿莺……阿莺姐……”
三十年来,他第一次,清晰地喊出了一个人的名字。
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陈默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个荷包,浑浊的泪水,从他的眼角滚落。被尘封了三十年的记忆闸门,在这一刻,被猛地冲开了。
“那天……下雨……”他断断续续地说着,声音干涩得像砂纸在摩擦,“我……我看见了……”
接下来,从陈默那张笨拙的嘴里,我们听到了一个被埋藏了三十年的,令人心碎的真相。
三十年前,陈默还不傻。他只是一个内向、自卑,甚至有点懦弱的少年。他家里穷,人也长得瘦小,经常被村里同龄的半大小子欺负。只有顾莺,从来不嫌弃他,还经常把自己的零食分给他吃,温柔地叫他“阿默”。
在那个情窦初开的年纪,陈默悄悄地喜欢上了这个像太阳一样温暖的姐姐。他不敢表白,只能偷偷地跟在她身后,默默地守护着她。
顾莺订婚后,他很伤心,但看到顾莺幸福的笑容,他又真心为她高兴。
出事那天,下着小雨。陈默看到顾莺一个人上了后山。他不放心,就远远地跟在后面。
在半山腰那片映山红旁,他看到顾莺和她的未婚夫石安见了面。
“我以为……他们是约好的……”陈默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但他很快发现不对劲。两人在激烈地争吵。
石安的控制欲很强,他不许顾莺和村里别的男人说话,甚至不许她再抛头露面。而顾莺是个性格开朗、向往自由的姑娘,她无法忍受这种束缚。两人为了这件事,已经吵过很多次。
那天,石安不知从哪儿听说,顾莺给别的男人做了风筝,妒火中烧,言语也变得格外刻薄。
“……他说……说阿莺姐不守妇道……还没过门就勾三搭四……”
争吵越来越激烈。石安一把抢过顾莺手里的东西,狠狠地摔在地上。镜子,碎了。
顾莺又气又委屈,转身就要走。
石安冲动之下,上前去拉她。拉扯中,他狠狠地推了顾莺一把。
“阿莺姐……就那么倒下去了……”陈默的声音抖得不成样子,“她的头……磕在了那块亮晶晶的石头上……血……好多血……”
躲在不远处的陈默,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得魂飞魄散。他想喊,却发现自己一点声音都发不出来。
石安也懵了。他探了探顾莺的鼻息,发现她已经没了呼吸。
恐惧,瞬间吞噬了他。他没有选择呼救,而是选择了一个最懦弱、最自私的决定——掩盖罪行。
他抱起顾莺的尸体,跌跌撞撞地跑到那棵他早就发现的空心樟树旁,把她塞了进去,又用落叶和石头把洞口堵上。做完这一切,他连夜逃离了平阳甸,从此人间蒸发。
而目睹了这一切的陈默,承受了他那个年纪根本无法承受的巨大冲击。血腥的场面,心爱之人的惨死,以及巨大的恐惧,像一座大山,瞬间压垮了他脆弱的神经。
他连滚带爬地跑回了家,当晚就发起高烧,说起了胡话。等烧退了,他的世界就变得混沌一片。那段可怕的记忆,被他的大脑强制封存了起来。他忘记了自己是谁,忘记了发生过什么,变成了一个只有傻笑的“疯子”。
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
不是谋杀,是一场因嫉妒和冲动导致的过失杀人。
而陈默,不是凶手,也不是帮凶。他是一个被命运捉弄的、最无辜的受害者,一个用三十年的疯癫,来守护一个血色秘密的可怜人。
故事的结局,并没有大快人心的酣畅淋漓,反而充满了无尽的唏嘘和感叹。
警方根据陈默的证词,以及当年石安连夜逃离的线索,通过全国人口信息系统进行排查,最终在千里之外的一个小城市里,找到了已经改名换姓的石安。
他已经是一个七十多岁的白发老人,满脸皱纹,眼神黯淡。当警察找到他时,他没有丝毫反抗,几乎是立刻就承认了所有罪行。
他说,这三十年,他没有一天睡过安稳觉。顾莺倒下的那一幕,像烙印一样刻在他脑子里,夜夜折磨着他。他想过去自首,却没有勇气。他逃离了家乡,隐姓埋名,娶妻生子,却一生都活在愧疚和恐惧的阴影里。
法律给了他应有的惩罚。但对他来说,最大的惩罚,或许是那三十年不见天日的内心谴责。
顾莺的遗骸,被顾雷郑重地安葬在了她父母的身边。下葬那天,整个平阳甸的村民都来了。没有哀乐,大家只是静静地站着,为这个迟到了三十年的告别,送上最后的敬意。顾雷站在墓前,挺直了三十年来一直佝偻的脊背,他的脸上,第一次露出了释然的表情。
而陈默,在说出真相之后,整个人像是被抽空了力气,大病了一场。但病好之后,他虽然还是沉默寡言,但眼神却渐渐清明了。他不再乱涂乱画,不再念叨那些破碎的诗句。他会一个人静静地坐在村口,看着远方的山,一坐就是一下午。
村里人再也没人叫他“傻子”了。大家看他的眼神,充满了同情、怜悯,还有一丝难以言说的敬意。是啊,一个用自己的神志不清,为一个冤死的姑娘守了三十年秘密的人,他怎么会是傻子呢?他比我们这些所谓的“正常人”,要清醒得多,也痛苦得多。
我把这个故事,原原本本地写了出来,发表在了我的账号上。没有用任何夸张的标题和耸动的词汇,只是平铺直叙地讲述。
这篇文章,火了。前所未有的火。
后台的留言和评论,像雪片一样飞来。无数的读者,尤其是那些和我们父母年纪相仿的中老年读者,在评论区里流下了眼泪。
他们说,他们想起了自己村里那个可怜的疯子,想起了那些尘封在岁月里的陈年往事,想起了人性的复杂和命运的无常。
故事的最后,陈默在一个晴朗的午后,悄无声息地走了。走得很安详。村里人把他安葬在了顾莺墓的不远处。或许,这是他最好的归宿。去另一个世界,当面跟那个他叫“阿莺姐”的姑娘,说一声迟到了三十年的“对不起”——对不起,我当年太懦弱,没能站出来为你作证。
我站在他们的墓前,心里百感交集。这不再是一个简单的爆款故事,它是一个关于守护、关于救赎、关于人性深处最柔软也最坚韧部分的回忆。陈默用他的“疯”,守护了真相的火种;而我们,用我们的“正常”,差一点就让这火种永远熄灭。
这个故事结束了,但它留给我的思考,却远未停止。
我想问问在看这个故事的每一个你:
在我们身边,是否也有像陈默这样,用沉默或者在我们看来不正常的方式,守护着某个秘密的人?我们又是否真正地,尝试过去看懂那些被我们轻易定义为“傻子”或“疯子”的人,他们那片无人问津的内心世界呢?
来源:心清如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