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正部级)的组织架构

B站影视 2025-01-03 10:37 2

摘要:中国科学院13个内设部门的组织架构,可至“融创之翼”公众号。一、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中国科学院(正部级)的职能(一)中国科学院主要职能包括开展自然科学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在数学、物理、化学等诸多学科前沿探索新知识。(二)组织重大科技任务攻关,涉及信息电子、能源

中国科学院13个内设部门的组织架构,可至“融创之翼”公众号。一、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中国科学院(正部级)的职能
(一)中国科学院主要职能包括开展自然科学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在数学、物理、化学等诸多学科前沿探索新知识。
(二)组织重大科技任务攻关,涉及信息电子、能源资源、先进制造等领域,推动关键技术突破与创新。
(三)进行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与仪器设备管理,提升科研硬件条件。
(四)开展科技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为国家科技发展建言献策。培养引进科技人才,建设高素质科研队伍。
(五)促进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参与国际科研项目和学术活动。同时,加强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推动可持续发展研究,为经济社会等诸多方面提供科技支撑。
二、领导集体
(一)院长兼书记(正部级)
负责中科院全面工作,既领导科研业务发展,制定战略规划、推动重大项目与学科建设,又主管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确保科研方向正确及党组织作用发挥,协调内外部资源,促进科研创新与机构稳定发展,提升中科院综合实力与影响力。
(二)副院长兼副书记(正部级)
协助院长工作,在科研业务上分管特定领域科研项目实施、团队建设与成果转化等;在党务方面,协助书记开展党建活动、党员教育管理等,加强党对科研工作领导,保障科研工作顺利推进。
(三)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副部级)
负责监督中科院系统内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党员干部遵守党纪国法,开展廉政教育与风险防控,调查处理违纪违法问题,完善监督制度,营造风清气正科研环境,保障科研资源合理使用与科研事业健康发展。
(四)副院长(副部级)
分管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评审与实施,指导科研机构建设与运行,促进学科交叉融合,组织国际合作交流项目,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升中科院科研水平与成果产出,增强在国内外科研领域地位。
(五)秘书长(正厅级)
负责中科院机关日常事务协调管理,包括文件流转、会议组织、信息沟通等行政工作,协调各部门关系,保障决策执行与工作运转效率,为科研工作提供高效行政支持,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六)副秘书长(副厅级)
协助秘书长工作,承担部分行政事务管理职责,如参与特定专项工作协调、重要活动筹备等,落实领导指示与工作部署,加强与院内各单位联络沟通,提高中科院整体运行效率与服务质量。
三、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科学院纪检监察组(副部级)
四、机构设置
(一)办公厅(正厅级)
1.职能:负责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与会务工作;承担院重要工作协调与督办;负责政策研究及重要文件文稿起草;负责政务信息的综合处理;负责对外联络、文电处理和紧急事务协调处理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管理、宏观指导与综合协调;负责舆情监测与应对管理工作;负责全院安全、保密、信访、档案等的管理指导与综合协调;负责京区院属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院机关综合、行政事务管理;承担院党组办公室工作等。
2.领导岗位:主任(正厅级)、副主任(副厅级)
3.下设处室
(1)综合处(正处级):负责院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综合组织协调;负责院主要领导调研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院机关会议计划管理;负责厅内综合事务管理和协调,承担厅人事、公文、督办、经费、保密、信息宣传、档案、会议、培训等内部管理工作,支撑保障全厅日常运转;负责厅制度建设和重要文稿起草;联系院法律顾问室;承担院办公室工作研究会秘书处工作;承担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政策研究室(正处级):负责院重要文稿起草;负责院主要领导相关综合性文稿起草;负责组织开展院情调研并就有关问题提供政策建议;负责与国家有关政策研究部门的联络沟通;承担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秘书处(正处级):负责院党组文件文稿起草工作;负责院领导例会组织协调,支撑院相关重大活动;负责院党组重要工作督办事项及院领导例会决策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院领导的秘书工作,负责原院领导的服务工作;负责院领导公务活动协调、日程安排等;承担院党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院领导、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文书处(院总值班室)(正处级):负责全院公文处理的制度建设、业务指导及培训工作;负责院级收文处理工作;负责日常值守、应急协调工作;负责院级发文的审核、制发与公文处理的流程管理;负责院级机要文件交换工作;负责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督办工作;负责全国两会交办的提案、建议的办理工作;负责院级印信管理,负责院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日常管理;承担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5)政务信息处(正处级):负责全院政务信息工作的宏观指导与综合协调;负责院政务信息刊物的组稿、编辑与报送工作;负责制定院政务信息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开展全院政务信息业务培训;负责院舆情监测与应对管理工作;承担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6)新闻宣传处(正处级):承担院新闻发布工作;负责院重要工作新闻宣传、科学家精神宣传和日常新闻宣传的组织实施;负责院新闻宣传工作体系建设;负责院新闻宣传工作的对外联络与接待;负责院网站群(中文)及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的日常管理和院属单位网站(中文)内容建设的监督和管理;负责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指导院属有关单位开展院史研究;负责全院档案工作的管理指导与综合协调;负责院机关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7)科技安全处(正处级):负责全院科技安全、科研生产安全、网络安全、防范暴恐、信访维稳、安全保卫、无线电管理的宏观指导、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及培训等工作;负责京区院属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协调重要会议、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全院重大安全事故、突发性事件;负责院机关信访维稳工作;承担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8)保密处(正处级):负责全院国家安全、保密和密码工作的宏观指导、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负责院保密工作规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失泄密事件;负责院机关保密管理工作;承担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9)机关事务管理处(正处级):负责院机关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院机关房地产管理工作;负责院机关基建维修管理工作;负责院机关重要会议、活动服务保障工作;负责院机关后勤保障管理工作;负责院机关职工的医疗保健服务和京区保健中心工作;负责院机关园区安全保卫、消防安全、防范暴恐、交通安全等工作;承担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学部工作局(正厅级)
1.职能:承担学部主席团、各专业学部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各工作小组等日常事务工作;承担学部发展规划、政策规章制度的研究制定和管理工作;承担院士增选、学部咨询评议、学科发展战略研究等组织工作;承担院士服务与管理工作;承担学部学术交流、出版管理、科学道德建设等工作;承担学部及院科学普及与科学文化传播工作;承担院科技智库理事会办公室工作等。
2.领导岗位:局长(正厅级)、副局长(副厅级)
3.下设处室
(1)综合处(陈嘉庚科学奖基金会办公室)(正处级):负责学部和全局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局内综合事务管理和协调,承担局公文、机要、督办、人事、经费、固定资产、安全、保密、信息宣传、档案等工作;承担学部主席团及执行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全局制度建设、全局性重要文稿起草,承担学部发展战略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研究制定;负责全局性会议组织、学部信息化建设和ARP系统维护;负责与国家、院相关部门的联络工作;承担陈嘉庚科学奖基金会日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院士增选工作处(正处级):负责院士和外籍院士队伍建设组织落实工作,承担院士大会统筹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院士增选、外籍院士选举的统筹组织协调,承担特别推荐小组、国际合作和外籍院士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院士大会、增选大会的统筹组织协调;负责支撑院士增选指南的制定和发布、特别推荐评审、外部同行专家评选等工作;承担候选人组织审核把关、公示等工作;负责增选推荐系统、评审系统建设和管理;承担院士大会、院士增选、外籍院士选举方面的重要文稿起草、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宣传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咨询与智库建设处(正处级):负责院科技智库建设和学部咨询评议工作。承担院科技智库理事会和学部咨询评议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院科技智库理事会和咨委会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支撑开展科技咨询战略研究,咨询指南制定、组织实施和评估管理;负责支撑重大咨询评议项目的组织实施、经费预算和成果管理;负责学部支撑中心体系建设和院科技智库队伍建设;负责与部委、地方咨询评议的联络协调工作;承担咨询评议、智库建设方面的重要文稿起草、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宣传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科学普及与学术处(正处级):负责统筹学部及院科学普及与科学教育,学部学科发展战略研究、学术交流、出版管理、国际合作的管理工作。承担学部学术与出版工作委员会、学部科学普及与教育工作委员会、“科学与中国”组委会、两刊理事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支撑日常工作;负责学部及院的科学普及和科学教育、学部学术与出版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学部学科发展战略研究、学术活动、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负责组织院属单位参加全国重大科普活动;承担学部学术出版、学部及院科学普及与科学教育方面的重要文稿起草、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宣传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5)院士服务与管理处(正处级):负责统筹院士联系服务与管理工作。承担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六个专业学部常委会、资深院士工作委员会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支撑日常工作;负责院士信息报备、年度报告和兼职管理;负责外籍院士联络与服务;负责联系指导院士联络处;组织开展院士道德学风典范宣传、科学文化建设及科技伦理研究;承担院士增选专业学部常委会负责的投诉信处理的组织工作,承担院士投诉调查和处理的组织工作;承担科学道德建设方面的重要文稿起草、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宣传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前沿科学与基础研究局(正厅级)
1.职能:负责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力学、生命科学、基础前沿交叉等领域的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相关领域重大科技任务的培育、争取、组织、协调与管理等。
2.领导岗位:局长(正厅级)、副局长(副厅级)
3.下设处室
(1)综合业务处(正处级):负责局内综合事务管理和协调,承担局公文、督办、人事、人才、经费、固定资产、安全、保密、信息宣传、档案等内部管理工作,支撑保障全局日常运转;负责局制度建设和重要文稿起草;负责局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负责总体协调局相关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制定;负责相关领域重大科技任务的综合协调与管理;负责基础前沿与交叉领域人才工作的统筹协调;承担局其他业务处负责科研领域外的相关业务管理;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2)数学与交叉科学处(正处级):负责组织开展数学和基础前沿交叉领域的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制定;负责数学和基础前沿交叉领域及依托大科学装置的院级科研项目策划、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组织和协调承担数学和基础前沿交叉领域国家重要基础类科研任务;协助推进数学和基础前沿交叉领域科研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香山科学会议办公室相对独立运行,负责香山科学会议执委会及其下设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3)香山科学会议办公室(挂靠数学与交叉科学处)(正处级)
(4)物理与化学处(正处级):负责组织开展物理和化学相关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制定;负责物理和化学相关学科及依托大科学装置的院级科研项目策划、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组织和协调承担物理和化学相关学科国家重要基础类科研任务;协助推进物理和化学相关学科科研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5)天文力学处(正处级):负责组织开展天文和力学相关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制定;负责天文和力学相关学科及依托大科学装置的院级科研项目策划、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组织和协调承担天文和力学相关学科国家重要基础类科研任务;协助推进天文和力学相关学科科研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6)生命科学处(正处级):负责组织开展生命科学相关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制定;负责生命科学相关学科及依托大科学装置的院级科研项目策划、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组织和协调承担生命科学相关学科国家重要基础类科研任务;协助推进生命科学相关学科科研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中国科学院13个内设部门的组织架构,可至“融创之翼”公众号。

来源:陌賞花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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