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前,大同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公布2024年查处的8起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这些案件涵盖专利侵权、商标侵权等多个领域,涉及文体活动、汽车服务、烟酒销售、服饰零售、建材、电池销售等民生重点行业,彰显了大同市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力
日前,大同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公布2024年查处的8起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这些案件涵盖专利侵权、商标侵权等多个领域,涉及文体活动、汽车服务、烟酒销售、服饰零售、建材、电池销售等民生重点行业,彰显了大同市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力度。
2024年4月,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接权利人张某就其实用新型专利“一种固定底座”(专利号:ZL202121237381.7)与山西某商贸有限公司的专利侵权纠纷,提出处理请求。请求人张某于2024年4月初,发现在华严广场由被请求人山西某商贸有限公司搭设的演艺大舞台所使用的防护栏底座,侵犯了其“一种固定底座”专利权。经调查,被控产品技术特征与专利权利要求完全一致,构成侵权。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裁决,责令侵权方停止使用仿制品。
案例22024年7月,某汽车服务公司因未经授权在门店招牌、工具及员工服装上使用“奔驰”“MERCEDES-BENZ”等商标标识被查处,违法经营额2.6万余元。鉴于当事人配合调查,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3万元。
案例32024年8月,平城区某烟酒店销售假冒“国窖1573”白酒被举报,货值金额4200元,经鉴定为侵权商品后,监管部门没收侵权商品并罚款3万元。
案例42024年8月,某鞋店通过微商购入假冒“始祖鸟”“迪桑特”“萨洛蒙”品牌的服装、鞋类63件,尚未售出即被查获,执法人员依法没收全部商品并罚款5000元。
案例52024年10月,某建材经销处因销售140袋假冒“多乐士”腻子粉被投诉,监管部门没收侵权商品并罚款4000元。
典型案例显示,知识产权执法进一步向基层延伸。
案例62024年3月,灵丘县某公司因销售侵权除渣剂被查,违法经营额2.6万余元,监管部门依法罚款3.1万元。
案例72024年4月,新荣区某商店因销售1285粒假冒“南孚”电池被查,监管部门没收侵权商品并罚款2570元。
案例82024年6月,云冈区某商贸公司制造销售假冒“安琪”酵母产品被查,查扣1057袋侵权商品,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184.6元并罚款3000元。
大同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上述案件反映了侵权行为的多样性和跨领域特点。执法过程中,监管部门坚持“过罚相当”原则,对积极配合调查的当事人依法从轻处理,既维护了权利人合法权益,也给予经营者整改机会。近年来,该局聚焦民生热点和重点行业,通过强化线索摸排、跨部门协作及大数据技术应用,持续提升执法效能。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同时深化与司法机关的衔接,推动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格局,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创新活力提供坚实保障。
记者:高雅敏
责编:周建新 校对:菅雨婷
审核:邓 琳监制:杨 刚
来源:大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