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灯会用“彩灯大世界”宣传被商标所有人举报侵权,称不知是注册商标正积极整改

B站影视 2025-01-02 19:58 2

摘要:2024年12月31日,跨年夜,成都龙泉驿区蔚然花海景区举行了一场灯会光影活动,不少市民和游客慕名前来赏灯跨年,迎接元旦。但许多人不知道,就在前几天,这场活动因在宣传过程中使用了注册商标“彩灯大世界”被举报,陷入侵权纠纷。红星新闻记者从举报方“彩灯大世界”商标

▲蔚然花海景区灯会光影活动现场 袁伟摄

2024年12月31日,跨年夜,成都龙泉驿区蔚然花海景区举行了一场灯会光影活动,不少市民和游客慕名前来赏灯跨年,迎接元旦。但许多人不知道,就在前几天,这场活动因在宣传过程中使用了注册商标“彩灯大世界”被举报,陷入侵权纠纷。

红星新闻记者从举报方“彩灯大世界”商标权人自贡市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标所有人”)了解到,蔚然花海景区的这场灯会光影活动在网络宣传过程中,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注册商标“彩灯大世界”,称之为“成都·彩灯大世界”,已涉嫌商标侵权。经向市场监管部门和网络平台举报,对方就宣传内容做了一定修改,但已涉嫌侵权,且未对侵权行为作出合理解释和道歉,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对此,蔚然花海景区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本次活动是景区与一家企业合作举办的灯会光影活动。看到短视频平台上很多活动使用“彩灯大世界”这一主题,感觉不错,就用于了宣传。当时确实不知道“彩灯大世界”是注册商标。在获悉商标所有人的反映后,景区与合作方都主动联系商标所有人,并积极整改。现已将官方号和网店名称都进行了更正,目前还在与参与宣传的网络达人联系,告知修改事宜。

2024年12月31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在该景区探访发现,现场已有许多游客在排队验票入场。现场活动展板以及门票信息显示,本次活动主题为“成都之夜·国潮不夜城”,记者在景区走访中也没有看到关于“彩灯大世界”的宣传信息和内容。

举报侵权:

景区灯会活动用“彩灯大世界”宣传

“彩灯大世界”商标所有人称已涉嫌侵权

2024年12月29日,“彩灯大世界”商标所有人向红星新闻记者介绍,不久前,网络上出现了关于“成都·彩灯大世界”的宣传视频和直播售票,其中“彩灯大世界”活动与商标所有人所获批的商标“彩灯大世界”属于同类项目,认为其已涉嫌商标侵权。

红星新闻记者从商标所有人出具的资料中注意到,这是一个名为“成都·彩灯大世界”的短视频账号,认证信息显示为“龙泉驿XX信息咨询服务部(个体工商户)”,主要通过网络直播方式介绍在成都市龙泉驿区蔚然花海景区开幕的灯会光影活动相关情况,并预售门票。

▲涉事景区网络直播使用“彩灯大世界”截图 图据商标所有人

商标所有人称,上述账号使用“彩灯大世界”名称,且用于宣传和售票。鉴于商标所有人于2018年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了“彩灯大世界”的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期限至2028年。因此,在专用权期间,商标所有人依法享有该商标的商标权,受法律保护;上述账号的行为涉嫌侵权。

商标所有人还表示,他们在收集完证据后,第一时间就相关情况向自贡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举报,同时向网络平台发函,提出了“删除、下架已经发布的侵权视频”“封号、禁言等处罚措施”等诉求。很快,对方就宣传内容做了一定修改,但已涉嫌侵权,且未对侵权行为作出合理解释和道歉,他们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商标所有人认为,“中华·彩灯大世界”是自贡国际恐龙灯会的唯一举办地,“彩灯大世界”作为注册商标,是经过长期精心打造和品牌培育而形成的,已在公众心中形成独特的品牌认知和情感联想,具有较高的市场辨识度和商业价值,其权益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容易造成市场混淆,误导消费者以为与“彩灯大世界”,甚至与自贡国际恐龙灯会存在特定联系,这不仅损害“彩灯大世界”和自贡灯会的品牌声誉和经济利益,也会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为此,他们将积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自贡“中华·彩灯大世界”(资料图) 图据商标所有人

景区回应:

不知“彩灯大世界”是注册商标

得知情况后积极整改,以后会加强审核

2024年12月30日,红星新闻记者在短视频平台查询上述认证账号时发现,商标所有人提供的短视频账号名称已变成“成都·光影大世界”。该账号正在通过直播方式预售门票,直播界面的信息显示有“成都·彩灯大世界”字样。截至12月30日上午,其通过网络直播预售的门票量已超过2万张。

当日中午,该活动举办方蔚然花海景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向红星新闻记者介绍,本次活动系该景区与外省一家企业合作举办的一场灯会+光影的活动。此前活动使用过“成都之光·国潮不夜城”主题,后来看到短视频平台上很多活动使用“彩灯大世界”这一主题,感觉不错,就用于了宣传。当时确实不知道“彩灯大世界”是注册商标。

该负责人称,在接到商标所有人的情况反映和相关资料后,景区与合作方都主动联系商标所有人,并积极整改。现已将网络平台官方账号的名称进行了修改,网店名称也已提交修改申请。同时,目前还在与参与宣传的网络达人联系,告知修改事宜。该负责人还表示,景区与合作方的态度都是积极的,错了就积极整改,以后肯定会加强审核。

▲2024年12月31日,涉事活动账号信息、门店信息均已修改 短视频平台截图

2024年12月31日,红星新闻记者再次查询该账号信息,直播界面显示的“成都·彩灯大世界”已变更成“成都·光影大世界”,与账号名称一致。

记者探访:

景区展板和门票无“彩灯大世界”字样

活动现场没有“彩灯大世界”信息和内容

2024年12月31日下午5时许,红星新闻记者来到龙泉驿区同安街道蔚然花海景区,景区大门一侧摆放着两块展板,一块印有“成都之夜·国潮不夜城”“开幕时间:2024年12月31日—2025年2月16日”等字样和活动演绎内容,一块印有“成都奇趣大庙会”字样和景区总平面图等信息。

红星新闻记者看到,现场已有许多游客在排队验票入场。据了解,不少游客是通过网络了解到此次活动并购票来景区游玩的,到现场后兑换纸质票入场。在活动现场和门票上,记者没有看到有关“成都·彩灯大世界”的宣传信息和内容。

在景区现场走访中,红星新闻记者发现,本次活动以彩灯、光影为主要内容,游览彩灯布展区域需30分钟左右。

▲蔚然花海景区灯会光影活动现场 袁伟摄

现场布置最多的是铺地星星彩灯,其次是相对小型的动物造型彩灯,再次是拱门、桅杆等造型彩灯,分布在绿化带各处。另外,开幕当天,现场还有歌舞杂技、川剧变脸、舞蹈派对等互动表演,吸引了不少游客驻足观看。

律师分析:

活动主办方已构成商标侵权

若不知注册商标,如何排除侵权风险?

红星新闻记者搜索查询短视频平台发现,除了蔚然花海景区,河北保定、贵州遵义等地举办的彩灯展出活动,也在网络宣传中使用了“彩灯大世界”这一名称。那么,这类行为是否已构成侵权?红星新闻记者也采访律师予以专业法律分析。

四川纵目律师事务所律师曾雨认为,作为“彩灯大世界”的商标所有人,有权就各项侵害商标行为主张权益。

曾雨表示,“彩灯大世界”核定使用的商品种类涉及41类,包括筹划聚会、导游服务、展览设施等。现涉事活动主办方在组织筹划灯展活动中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其认证短视频账号名称时使用注册商标“彩灯大世界”,并以此进行短视频宣传及门票销售。虽然在实际承办展览过程中未使用这一名称,但是在短视频平台宣传及销售时的广告语较为明确地指向了“彩灯大世界”,该行为容易让不特定公众对其宣传的商品、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误认,让人误以为该灯会与“彩灯大世界”存在特定联系。因此,涉事活动主办方不构成“彩灯大世界”商标的合理使用,构成商标侵权。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也认为,活动主办方在宣传中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侵犯了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商标被侵权后该怎么办?郭刚介绍,商标被侵权后,权利人应在保留收集证据的基础上采取沟通与协商、行政投诉、法律诉讼三种方式督促侵权方立即进行纠正,并可提出赔偿损失等诉求。作为侵权人,应在涉及侵权后立即删除侵权内容,以避免扩散致使侵权行为进一步扩散对权利人造成更大的损害,导致自己承担更大的责任。

那么,如果事前不知道注册商标,又如何排除商标侵权风险?郭刚表示,首先,可以通过中国商标网等官方渠道进行商标查询,了解拟使用的商标是否已被他人注册;其次,分析商标相似性和商品关联性,判断拟使用商标与已注册商标在整体外观、字形、颜色、构图、发音等方面的相似性;第三,评估商标的使用时间和地域,如果商标已在某个地区使用了很长时间且没有引起侵权纠纷,那么该商标在该地区可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更应小心使用,避免触犯。

红星新闻记者 袁伟

编辑 郭宇 责编 冯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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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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